林真真不是第一次來他們的家里,
按理說,姜以初也該敏了才對。
但是現在,看到林真真堂而皇之地進門,姜以初依舊到自己的地盤被人侵犯。
“為什麼不能是我?我又不是第一次來齊束哥的家里,你還沒有習慣嗎?”林真真放下手中的塑料袋,和懷里的牛皮紙袋,踢掉了鞋子,自己拿出了鞋柜里的一雙棉拖鞋穿上。
作自然流暢,儼然是回到了自己的家。
姜以初心底升起一無名火。
但是又沒有發作的資格。
這個無名火,沒法發作,只能被窩在心底,把自己燒得格外的煎熬。
林真真穿的那雙拖鞋,還是姜以初和裴束置備新房品時,一起逛家居城買的。
那時候姜以初什麼都喜歡跟裴束買雙對的款。
但是又有著大小姐的奢勁兒,什麼款式都喜歡多備幾個。
所以在挑的時候,總是猶豫不決。
包括挑這對拖鞋。
“和灰比較配,買一雙,剛好跟你的灰湊一對。可是我覺得,另外那雙黃和蔚藍,也好好看哦。”
裴束把手里拿著的兩雙拖鞋都丟進了購車,“那就都買,總有用得上的時候。”
那時候姜以初以為,是裴束寵著。
現在看來,他那句“總有用得上的時候”,原來是給林真真上門做準備。
這雙拖鞋穿在林真真腳上,姜以初也不會再。
別人過的東西,就不要了。
林真真踢踏著腳上那雙黃的拖鞋,走到了客廳中央,“我過去還很奇怪,每次過來,都看到你在齊束哥這兒。現在才知道,原來你不僅做了他的書,還了他的妻子。姜姐姐,你說,你這樣,算不算是騙婚?”
眨著一雙清純無辜的眼睛,從樓下往上,著姜以初。
越是模樣單純,越是充滿挑釁。
姜以初說:“這些話,你可以去跟你的齊束哥說,看他愿不愿意跟我離婚。”
林真真眼底氳著一抹狠毒,一閃即逝。
姜以初繼續道:“現在你也知道了,這里不僅是裴束的家,也是我的家,你要是沒什麼事,就早點兒離開,我不習慣有外人在家里。”
“是齊束哥讓我過來的,”林真真對姜以初的話不以為然,“今天你不上班,沒人做書的活,我就只好頂上了,早上陪著齊束哥跑了好多地方,他讓我把東西送回家。”
原來,還是裴束讓林真真上門的。
難怪林真真能這麼理直氣壯。
既然這樣,姜以初沒什麼好說的了。
打算轉回閱讀室,林真真卻住了:
“姜姐姐,齊束哥一整晚都沒有回家吧?這樣名存實亡的婚姻,你死守著有什麼意思呢?”
姜以初的腳步頓住,“你知道他一夜沒回家?”
“當然知道,因為昨晚他一直跟我在一起啊。”林真真一臉得意。
姜以初突然一陣反胃。
剛強迫了,又跑到另一個人那里,他也不嫌惡心。
而且,他不是一直自詡跟林真真同兄妹嗎?
和自己的妹妹過夜,這算什麼?
以此來彰顯他們純潔無瑕的男之?兩小無猜的兄妹之?
不論哪一種,都讓姜以初到惡心。
“我不知道你用了什麼辦法,讓齊束哥不想跟你離婚,同為人,我也想勸勸你,苦苦守著一個不自己的男人,是不會得到什麼好下場的。最近熱搜上有個新聞,你看了嗎?一個富商,臨死前立囑,把自己的所有財產,都留給了自己深的人和人生的孩子,而原配早年不幸去世,原配的孩子只得到了產的百分之二十。如果你識相一點,肯跟齊束哥離婚,財產分割,你起碼還能得到一半。”
姜以初笑了。
這一聲笑很突兀,讓林真真很不爽。
“你笑什麼?”
姜以初說:“我笑,你有那個本事,有裴束的孩子再說。等到那個時候,我一定給你讓位。”
也許,都不用等到那個時候。
早就離開裴束了。
林真真卻覺得姜以初是勝券在握,認定了林真真勢必輸給,“那我們走著瞧。”
姜以初懶得再陪浪費時間,沒有再理會,徑直回了房間。
戴上了耳機,窩在閱讀室里畫畫,樓下發生什麼都當聽不到。
可還沒安生多久,突然被人一把摘掉了耳機。
手里的平板“啪嗒”掉落在地,屏幕立刻出現了一道裂痕。
“姜以初,你倒是會!”
一臉怒容的裴束出現在面前。
姜以初沒太來得及關注裴束為什麼這麼生氣,因為的平板上,剛剛完了一個練習作品,還沒來得及保存。
可是現在屏幕碎裂,控失靈,刪除鍵竟然在自主跳。
畫的畫,在被一點點刪除。
彎腰去撿,卻被裴束一腳踢開。
平板被踢到了沙發底下。
現在再搶救,估計自己的畫,也已經被刪得面目全非了。
三天的工作全部白瞎。
姜以初竭力忍耐著一怒意,深吸一口氣,抬眼看裴束,“又怎麼了?”
“怎麼了?我讓真真回家,是忙工作上的事,不是回來伺候你的。”
“伺候我?”姜以初一頭霧水。
“你讓真真給你泡茶,你真是會支使人。因為著急趕回公司,摔了一跤,不僅被滾水燙傷,還被茶盞的碎片劃傷了!你明知道還要忙工作,你為什麼還要故意為難?我讓你休息,你反倒得寸進尺蹬鼻子上臉,現在這幅樣子,你滿意了?”
“我什麼時候讓給我泡茶?”姜以初頓時拔高了音量。
大概能理得出,這是怎麼一回事了。
也因為裴束不分青紅皂白就來質問指責,很惱火。
閱讀室轉角外,
林真真弱弱的聲音傳來:
“齊束哥,你別跟姜姐姐吵架,不是的錯,是我自己不小心……”
姜以初抬眼去,林真真捂著自己的手腕,
手腕,一片紅腫。
手掌和胳膊上,到都是瓷片劃傷的痕。
林真真為了栽贓陷害姜以初,真是對自己下得去狠手,
不過,演苦計,已經是林真真慣用的舊把戲。
姜以初都看膩了。
對裴束卻依舊適用。
這不是關心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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