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會是周六。
沈千安排好周六全天的工作後,就回家收拾了行李。機票是安西晚訂的,晚上八點四十五分的飛機。
拉著行李箱一下樓,就看到了靳仲廷,他穿著通勤的深藍西裝,領帶微微扯開了些,看起來剛下班有些疲憊,但也難掩男人的。
“你怎麽在這裏?”沈千有些詫異。
“去店裏羅叔說你回家了,就過來運氣。”他的目落在的行李箱上,“你去哪?”
“旦城。”
“幹什麽?”
沈千玲瓏的下一抬,微微傲:“需要什麽都和你代嗎?”
說罷,推著行李箱走向自己的車。
靳仲廷出一隻手按在的行李箱上,他隻用了三分力,就完全推不了。
“你放開。”
“去旦城幹什麽?”靳仲廷又問了一遍。
“不告訴你。”
“你不說,我就一起跟去了。”他的表漸漸有了耍無賴的趨勢。
沈千當然不相信他真的會跟著去旦城,畢竟,這不算逗留的時間,是路上來回就得花上四五個小時,靳仲廷還沒有閑到這樣的程度。
“好了好了,我說,去開同學會。”沈千坦白,主要是怕這哥們一直在這裏阻撓會耽誤趕飛機。
“大學?”
“嗯。”沈千看了眼手表,“請問靳總還有什麽要問的沒有?沒有的話,我要去機場了。”
隻是客套一下,沒想到靳仲廷還真接著往下問:“時間,在哪裏聚會?”
“你問得也太細了吧。”
“等你結束我來找你。”
沈千一時怔忪,分不清他是認真還是玩笑,那可是旦城,又不是隔壁小區,他真要去?
還沒說話,恰好安西晚打電話來了,催快點到機場。
“我得走了。”沈千說著,匆匆打開後備箱。
靳仲廷一把幫將行李箱放到車上,合上後備箱的時候,還不忘代一句:“記得把時間和地點發我手機上。”
沈千沒說好也沒說不好,總覺得,默許他一起去旦城這件事,甚至比他們之前在酒店接吻更曖昧,就好像,默許了其他無限可能的事發生。
這很危險,稍一不留神,他們的關係也許就會發生質的改變。
沈千到達機場的時候,安西晚早就已經到了,讓沈千意外的時候,段明錚竟然也在,他穿著一件很的夾克,戴著墨鏡,回頭率特別高。
“他……怎麽回事?”沈千輕聲問,“也要去旦城?”
“嗯,牛皮糖一樣,甩都甩不掉,煩死了。”安西晚說。
“你倆別在背後說我壞話啊,我都聽得見。”段明錚撥下墨鏡,明亮的眸子出來,盯著沈千和安西晚,“我跟你們一起去純粹是為了保護你們,你們沒聽說過啊,同學聚會之後最容易出事了,你倆大,萬一被哪個不懷好意的男同學盯上可怎麽辦?”
“還能有比你更不懷好意的人?”
“這你就誤解我了,我一顆熾熱的紅心別提有多單純了。”
安西晚做了個嘔吐的表。
沈千笑起來,忽然覺得,旅途有他們兩個活寶應該不會無聊了。
*
飛機落地已經是深夜,沈千們到達酒店後,發現很多昔日的老同學都選擇下榻這家酒店。
一行人在大廳裏見,寒暄淺聊了片刻,再回房就更晚了。
不過幸好周六白天沒什麽事,沈千和安西晚一覺睡到下午,然後起來擼妝。
“你昨天晚上看到沈菟沒有?”安西晚忽然問。
沈千反應了片刻,搖頭,昨晚酒店大廳人太多了,上飛機的時候摘了形眼鏡,好多人臉都沒看清,至於沈菟,完全沒看到。
“我看到了,一直盯著你呢。”
“盯著我幹什麽?”沈千不解。
“你忘了,沈菟大學時候喜歡的男神林家棟是你的狗啊,昨晚林家棟也在,不是一直圍著你說話嗎?”
“有嗎?”沈千有點後悔沒戴形眼鏡了,覺昨晚進行了一場假社。
“你記不清也是應該的,畢竟,大學時候追你的男生太多了。”
沈千笑了笑:“再多也抵不上你一個段明錚。”
段明錚那時候追安西晚是要多轟烈有多轟烈,雖然段明錚不是他們學校的,但他們學校的學生都知道段明錚,妥妥小紅人。
“他是不要臉的。”安西晚對著鏡子塗口紅,“昨天竟然還問我能不能一起參加同學聚會,完全不把自己當外人。”
“他要真能追到你,那還勵誌的。”
“他就不配和勵誌沾邊。”
安西晚對著鏡子“吧嗒”抿了下:“我好了,你呢?”
回頭去看沈千,與安西晚濃妝豔抹不一樣,沈千的妝一直都很素淡,化了和沒化差不多,但底子好,稍稍抹兩筆,就能讓人有驚豔之。
“,你太了,我是人,都常常把持不住。”安西晚說。
“你也很漂亮,像個氣場全開的王。”
“我們要商業互吹一會兒再出門嗎?”
沈千笑著去攥安西晚:“快走啦,別讓人家等。”
同學聚會訂在學校附近的一家農家菜,檔次一般,但勝在回憶多,因為那時候班上有什麽聚會,都會在那家土菜館裏麵舉行,老板的鐵鍋燉大鵝一絕,是沈千都甘拜下風的程度。
沈千和安西晚到的時候,桌上已經圍了一大半的人了。
班長魏明正和大家說著什麽,看到安西晚和沈千,立馬招手:“兩位到啦!快來快來,正說著你們呢。”
“說我們什麽啊?”
“說你們這麽多年過去了,還這麽青春靚麗,和當年的大學生沒多大區別。”魏明是個,最擅長哄人開心。
周圍的男生們都跟著附和了幾句。
忽然,一道清亮的聲進來:“沈千,聽說你結婚了?”
是沈菟。
沈千今天戴了形眼鏡,算是看清楚的臉了,和當年的模樣還是有點區別的,一看就是割了雙眼皮又了的。
所有人都默了默,沒有人想到沈菟會當著沈千的麵問出這個問題,雖然大家昨天背地裏都對沈千為了錢嫁植人這件事討論得熱火朝天,但當麵講總歸有點尷尬。
氣氛瞬間凝固,周遭的歡聲笑語像是被按了暫停鍵,所有人的目都落在沈千的臉上。
神下嫁植人,無論當時還是現在,都是炸新聞。
“是啊。”沈千大大方方,“不過已經離了。”
“離了”兩個字直接讓氣氛降到冰點,眾人麵麵相覷。
沈菟似乎很滿意自己製造出來的效果,人畜無害地一笑:“那你還蠻快的,我們都還單呢,你已經都走完第一了。”
沈千不語。
沈菟接著說:“大家那時候都在猜,你一定是最晚結婚的,因為你最漂亮,追你的人那麽多,肯定挑花眼,沒想到你挑都不挑,嫁得最快,離得也最快。”
句句沒有侮辱字眼,但句句都在侮辱沈千,就差在這群男人麵前挑明了直說,你們的神沈千現在是個二手貨。
安西晚拳頭都了,被沈千拉住,衝安西晚搖了搖頭。
難得一次同學聚會,沈千不想大家因為自己鬧什麽不開心,而且知道的,當初為了錢嫁給靳仲廷的時候,肯定不止沈菟在背後說。
這就是一開始不想來參加同學聚會的緣故。
“好了好了,不說這些了。”魏明打圓場,“大家點點人數,應該都來得差不多了吧,來得差不多了我們就落座了哈。”x33xs.
*
這次同學聚會沒有全員到齊,但也來了有三分之二,滿滿當當坐了三大圓桌,農家菜館大廳裏幾乎都是他們的人。
魏明和安西晚是暖場王,全程就聽他們兩個一唱一和地說話,給大家製造話題。
沈千默默地坐著,如果不是安西晚時不時cue,基本不會主說話。
“嚐嚐,這是你當年最喜歡的鐵鍋燉大鵝。”沈千的麵前的碗碟裏忽然落下一塊紅燒鵝。
轉頭,這才看到自己的另一側坐著林家棟。
林家棟穿著白襯衫黑製服,一副商業英的模樣,氣質已然和當年判若兩人,有種的魅力,當然,這種魅力與靳仲廷相比,遙不可及。
他對上沈千的目,頓是局促解釋:“我用公筷夾的,很衛生。”
沈千當然不是在在意這個,意外的是林家棟竟然知道喜歡這家的鐵鍋燉大鵝。
“謝謝。”沈千說。
“不客氣,我應該沒記錯吧?”林家棟問。
“沒記錯。”沈千嚐了一口,淺淺一笑,“還是那個味道,老板手藝保持得很不錯。”
“喜歡你就多吃點,我看你一直沒怎麽筷子呢。”林家棟說著,拿起公筷,“我再給你夾一塊吧?”
“不用了不用了,我吃不下那麽多,給別人留點。”
“哦,好,留點肚子,吃其他。”林家棟笑著說。
坐在林家棟對麵的沈菟,全程冷眼看著林家棟對沈千獻殷勤,這麽多年了,竟然還這麽,沒出息。
“林家棟,你還是單吧。”沈菟忽然直球發問。
“哎喲哎喲。”桌上的幾個男人都開始起哄,誰不知道當年沈菟林家棟得癡纏,“時隔多年,兔子妹妹是打算重拾勇氣,勇敢追了?”
“我嗎?”沈菟搖搖頭,“我長得這麽寒磣,林家棟怎麽可能看得上我呢。我就是記得,林家棟不是一直喜歡沈千嗎?現在沈千離婚恢複單了,他倆可以湊一對了啊,神離婚降級,他現在也配得上了。”
話題又繞到沈千上來了。
沈千抬眼去看沈菟,沈菟挑釁地回一眼,然後看向林家棟,意味深長地問:“林家棟,你那麽喜歡沈千,應該不介意二婚吧。”
“啪嗒”一聲,安西晚直接摔落了手裏的筷子。
“沈菟,你他媽有病吧?都什麽年代了,還一直揪著別人離婚說事兒呢?離婚怎麽了?離婚哪兒丟人了?你不就是羨慕沈千長得比你好看嗎?我告訴你,我們心裏的沈人永遠隻有一個,你隻是一起姓了沈而已,和字可不搭邊,就算整容也沒有用,畢竟,能整的是臉,醜陋骯髒的心可整不了。”
“你……你怎麽抨擊人容貌呢。”沈菟委屈。
“你給我茶裏茶氣的,你剛才歧視別人二婚的氣勢呢?”
安西晚恨不得擼起袖子和這個白蓮花幹一場。
“算了晚晚,沒必要和一般見識。”沈千拉了一下安西晚,“你繼續和班長他們喝酒吧,我出去個氣。”
沈千說著,起往外走。
外頭天已經黑了,空氣裏飄著若有似無的燒烤味。
沈千用腳勾了一張橘黃的塑料凳過來,剛準備坐下,忽然看到眼前出現一點猩紅的煙頭和一雙男士的皮鞋。
這皮鞋做工細,一看就價值不菲。
“不是同學聚會?怎麽先出來了?”是靳仲廷的聲音。
沈千驚喜抬起頭。
靳仲廷穿著黑的西裝,西裝外披著黑的大,整個人著與這小餐館格格不的矜貴味道。
“你怎麽知道我在這裏?”沈千記得自己後來沒有把聚會的時間和地點告訴他,旦城也不小,他是怎麽找來的?
靳仲廷往回指了指,沈千順著他的指尖看到了蹲在馬路牙子上煙的段明錚。
是啊,差點忘了段明錚和們一起來的,有段明錚那大在,就算是去火星,也藏不住啊。
“裏麵結束了?”靳仲廷問。
“沒有。”
靳仲廷看到臉上的失落,在麵前蹲下來:“怎麽了?千裏迢迢地來,結果不開心?”
他的語氣溫中帶著一循,讓沈千有一瞬破防,想把裏麵發生的一切告訴他,但轉念想想,算了,在他的眼裏,這一切一定太過稚。
“沒事。”
“那還進去嗎?”他看著,“如果不想進去了,不如,帶我去逛逛你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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