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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法醫病理實驗室裡。
我們面前的一張大檯子上,平行排列著那七十二枚菸頭。
我手持著一個放大鏡,戴著口罩、頭套和手套,一枚枚地觀察。
大寶在我的邊打著哈欠,說:「你這是不準備睡覺啦?」
「我說了我一個人就可以。」我笑了笑,說,「他們不都回去睡覺了嗎?你也回去吧!陪我耗著也沒用。」
大寶搖搖頭,說:「回去睡沙發,不如在這裡靠著躺椅。」
「杜洲失蹤有半個月了吧?」我說,「我看啊,恐怕真的是兇多吉了。」
大寶沒有回答我,我以為我說錯了話,正準備解釋,卻聽見大寶均勻的鼾聲響起。原來他靠在我後的躺椅上,睡著了。
我無奈地笑了笑,繼續觀察眼前這些菸頭。
菸頭有新有舊,品牌不同。我首先按照香菸的品牌把菸頭分幾個部分。然後每個部分按照新舊不同再次分門別類。
就這樣分著分著,線索突然就躍了眼簾。
我掩飾不住心的喜悅,拿出相機啪啪地拍照。
閃燈把睡的大寶給驚醒了,他著口角的口水說:「怎麼樣了?」
「好消息。」我說,「不過對DNA室值班的兄弟來說,可不是什麼好消息。因為,他們今天晚上要熬夜加班了。」
雖然睡眠不足四個小時,但是第二天一早,我還是神抖擻地來到了龍番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的專案組。在專案通報會開始後不久,到達了專案組現場。
「看大家的表,應該是查找死者矛盾關係未果吧?」我坐下來後,直接開門見山。
「是啊,沒法查。」主辦偵查員說,「董建武當過幾年的派出所民警,還管的是案件辦理。那小小就不知道送進去多。你說,和他有仇的人,實在是多了去了,怎麼查啊?現在想想,這個會議室裡都人人自危了吧?就不說董建武,柏玲的爸爸,柏利,在生意場上爬滾打幾十年,倒了無數公司,這得罪的人也是多了去了。」
「矛盾關係沒法查,那就查查侵財的前科人員吧。」我淡淡地說。
「什麼?」趙其國局長有些詫異,打斷我的話,說,「你是讓我們更改偵查方向?」
我點了點頭。
「侵財?」主辦偵查員顯然並沒有激烈反對我的意見,說,「可是我們辦了這麼多年的案件,在人多車多的地方,下班高峰,用搶劫的方式來侵財的,還真是很啊。」
「既然是很,就是說不是沒有,對吧?」我說。
「時間、地點不對,咱不說。」另一名偵查員說,「據我們所知,董建武把自己的警帽放在作臺上,別人一看就知道是警察的車。搶劫還專門挑警察的?這不是增加風險係數嗎?沒有必要吧。除非就是想好了專門朝警察去的。那麼,因仇的可能就更大了。」
「既然帽子是放在作臺上的,夜幕降臨,車燈再開著,在車前的人,可以看清作臺上有什麼東西嗎?」我說。
大家可能是覺得我說得有道理,都沒有說話。
「那……侵財有什麼依據嗎?」趙局長問。
我點了點頭,說:「事還得從死因開始介紹。死者是右側脈斷裂,導致急大出而死亡的。在瀕死期,現場起火。在火勢變大之前,死者已經死亡了。因為死者皮燒焦了,所以我們不好判斷兇的形態,但是可以斷定是一把不短的刺。除了被刺刺傷以外,死者在死前還被車子的安全帶勒頸,不過這個勒頸的作,並不是死亡的原因。」
「用這種方式殺人?」主辦偵查員說。
我點點頭,說:「脈很蔽、很深,通常是用刺刺擊別人的時候不小心導致破裂,真的想去割斷脈,除非是學醫的,其他人還真不一定能找對地方。所以,我覺得這起殺人案件,起初的想法並不是殺人。既然起初的想法不是殺人,那麼侵財的可能就是最大的。」
「就這些?」主辦偵查員說。
我搖搖頭,說:「當然還有。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們來重建一下現場。」
說完,我打開幻燈片,播放車輛裡的最原始的位,說:「死者於這個位,顯然是有人從後座,用駕駛員安全帶從後面勒住死者的頸部,然後往後拖拽形。但是於這個位,又怎麼用刀來刺到位於駕駛室下側的右呢?顯然是搆不著的。唯有一個解釋,那就是副駕駛也有一個人,用刀刺擊了死者的大。這起案件的作案人,應該有兩個。既然有兩個人,一個人已經從後面控制住了死者,為什麼死者還不用手來抵抗?而且,此時死者的腹部都已經完全暴給副駕駛的兇手,如果是為了殺人,朝口捅,是不是比捅來得更快更保險?」
「還是證明了兇手開始的目的,並不是謀人。」趙其國局長點點頭說。
我說:「不僅如此,我認為死者不去用手拉扯勒住頸部的安全帶的唯一原因,就是手上有東西。我們來大膽推測一下吧:柏玲停車熄火後,車鎖自打開,坐在車裡玩手機。這時候,兩名兇手一名拉開副駕駛的門,另一名同時拉開後座的門,都鑽進了車裡,關上車門,持刀搶劫。格剛烈的柏玲仗著自己的丈夫是警察,毫不畏懼,堅決不把自己的迪奧手提包和裡面的財給兇手。後座的兇手於是用安全帶把的頸部勒住,往後拉,讓難以護住自己的包,卻不下狠手勒死。然而,副駕駛的兇手依舊不能從的手中搶下手提包,只有用捅的方式來讓放棄。未承想,這一刀直接要了的命。」
「車輛灰燼裡,我們沒有找到原本包上應該有的金屬件,但是找到了手機的主板。說明柏玲當時在玩手機,所以手機掉落在車裡,而包被搶走。」韓亮補充道。
「在柏玲放棄抵抗,讓兇手終於搶過手提包的時候,其實已經因為失過多喪失了意識。」我接著說,「因為有外和部的遮擋,沒有大量噴濺出來,加之線較暗,兇手並沒有意識到柏玲已經即將死亡。在他們得手後,準備撤離的時候,才發現了柏玲的異常。此時,害怕事敗的他們,只能將車輛的飾和一些易燃的抱枕、洋娃娃什麼的作為助燃,點燃了汽車。這一點,也說明了兇手應該有前科劣跡。除了我上述的分析,沒有其他作案過程可以完全解釋所有的現場和狀況。」
「確實,如果確定手提包不在車,倒是侵財的有力證明。」趙局長認可我們的看法,「天化日、膽大包天。不過,即便是知道有兩個人,即便是查找前科人員,也未必能找到這兩個兇手。而且,即便是找到了,也沒有辦法甄別啊。」
「因為甄別這個事,我昨晚熬了夜。」我從包裡拿出幾張紙,說,「我這裡有DNA實驗室連夜做出的DNA圖譜,這兩個人應該就是犯罪分子。」
「你們找到了兇手的DNA?」趙局長喜出外,「你怎麼確定這就是犯罪分子的?」
我看了看專案組門口,見林濤還沒有出現,於是說:「林科長從現場提取回來了七十二枚菸頭。我昨天晚上用了不時間,把這些菸頭分門別類,最終找出了兩枚比較特殊的菸頭。這兩個人的DNA就是從這兩枚菸頭上做出來的。」
「可是你憑什麼說這兩枚菸頭就是兇手的?」
「首先要說一個前提,如果是侵財案件,而且有刀,就不是臨時起意。而是早有預謀。然後經過預謀的搶劫,不應該在人多車多的地方作案啊。那麼只有一種解釋方法,就是犯罪分子年輕氣盛,因為缺錢而急不可耐,只能在一個車相對的停車場守株待兔。等到有豪車開的時候,趁著停車的時候沖上去,搶劫。畢竟在車,不容易引起車外人的注意。而且在人多車多的地方,也容易逃竄。他們認為,最危險的地方反而是最安全的。」我說,「既然是定點守候,那麼菸頭就有了它的價值。既然被得要去搶劫,那麼菸的檔次不會太高,這是其一;既然之前判斷了有兩個人,那麼就應該在某個地方同時發現兩枚一樣品牌的香菸,並且不是一個人的,這是其二;選擇目標是隨機的,所以不可能等到一菸完才手,什麼時候來車,什麼時候就會立即丟掉菸頭手,這時候香菸可能剛剛點燃,也可能只了一半,這是其三。」
「所以你就找到了符合這三條的菸頭?」
我點點頭,說:「我對照著當時提取菸頭時拍攝的現場照片,逐一尋找,發現了兩枚五塊錢一包的香菸菸頭,這兩枚菸頭都只了一小半,就被丟棄。被丟棄的地點也就相隔一米。於是,我把這兩枚菸頭作為重點,進行了DNA檢驗,果真,這兩枚菸頭不是一個人的。」
「聽你這麼一說,還真是可疑的。」趙局長說,「用這種辦法提取證,我還真是聞所未聞。找到這兩個人,即便不是兇手,也應該有可能是目擊證人。不過,就算他們倆是兇手,抓回來拒不代,我們還是沒有證起訴他們啊。」
「畢竟案件現場條件差。」我說,「一方面是在開放式的廣場,一方面中心現場遭到了焚燬。想像其他案件那樣獲取直接指向犯罪的證,幾乎是不可能的。」
「不過,只要能形證據鏈,即便是沒有直接指向犯罪的證據,依舊可以證明犯罪。」趙局長說,「可是即便我們把人抓回來了,獲取了口供,也確定了菸頭的DNA,一樣不能形一套完整的證據鎖鏈啊。」
「那就要看林濤林科長的本事了。」我微笑著說。
在眾人一臉迷的表當中,我的思緒回到了昨天晚上我和林濤見面的時候。
「什麼?又要我去求那個賣奢侈品的胖人?」林濤道。
「為了破案嘛!又不是讓你去賣!那麼激幹什麼?」我說。
「這和賣差不多了!」林濤抗議說,「你怎麼就能肯定兇手把包賣了?」
「就是啊,說不定順手扔河裡了呢。」大寶說。
我搖搖頭,說:「那個包,至也值個三萬塊錢,只要不是不識貨的傢伙,都會賣掉。我們之前分析兇手應該很年輕,現在的年輕人,誰不認識奢侈品品牌?」
大寶見我說他不識貨,又或是被包的價值嚇著了,吐了吐舌頭。
林濤說:「那你怎麼知道他們肯定會賣給那個胖人?」
「們倒賣奢侈品這一行,都有們的潛規則吧。」我說,「上次我們在的店裡看到了,有很多二手奢侈品出售,說明也回收二手奢侈品。即便兇手沒有選擇離現場較近的胖人家,我也敢打賭這個胖人有本事探聽到哪家收了贓。」
「那直接派出所把傳喚來問問就好了。」林濤仍然一臉不願。
我笑了笑,說:「傳喚過來,就真的打草驚蛇了。我要你請胖人喝杯早茶,然後拐彎抹角地探出來,我相信你有這個本事。」
「我又不是地下黨!」林濤說。
我盯著林濤說:「我們之前的工作,沒有發現有力證,這你也是知道的。條件這麼差的案件現場,能不能拿出有力證,在此一舉了。」
「就真的沒有別的路子了?」林濤眼看就要屈服了。
「那個胖人與我們這麼敵對,肯定不是做什麼正經生意的。如果真的是收贓,我們也有義務切斷這條銷贓線。」我繼續攻心,「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那也就不枉你的一番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