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濤煩躁地踢著腳下的一枚小石子,想了片刻,說:「好了好了,我真是服了你了。」
專案組按照我們之前的思路,對案發現場附近的、年齡較小的、有過侵財類前科劣跡的人進行了梳理,同時,尤其是注意這些人中,哪兩個人近期有過聯繫,就會提升他們的嫌疑。
其實不梳理不知道,一梳理還真是不。經過一整天的篩查、底,最終鎖定了12個人符合上述的條件。當然,這12個人被刑警隊請回來的時候,都是清一的冤枉臉。從面部表來看,是無法分辨誰才是兇手的。
刑警支隊的偵查員在第一時間取了這12個嫌疑人的,火速送往DNA實驗室裡進行檢驗,並和嫌疑菸頭的DNA進行比對。
林濤還真不是蓋的。一頓早茶的工夫,就直接發現了破案的線索。據說,在喝早茶的過程當中,林濤直接向胖人表自己想給姐姐買一款包包作為生日禮,但是苦於工資太低、包包太貴。胖人則微微一笑,告訴林濤自己收了一款九新的迪奧包,可以去店裡看一看,如果喜歡的話,以市場價一折賣給林濤。
柏玲丟失的手提包,偵查員早已找到同款並拍照給林濤看過了。所以當林濤看到胖人從一個蔽的保險櫃裡神神地拿出那款紅LadyDior的時候,就已經把定為「收購贓罪」犯罪嫌疑人了。
獲知這個消息的時候,我非常不能理解。其實這個胖人知道這個包包是贓,而且剛剛收回來,絕對不能頂著風頭賣出去。更知道林濤就是一個警察。可是,千算萬算躲過所有人的眼睛,卻老老實實地把犯罪證據給了林濤。
這就是帥哥的力量吧。
因為奢侈品每件都有編號,所以鎖定胖人收購的這個包就是害人柏玲的手提包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換句話說,胖人是否構犯罪可以先不去細究,卻是唯一可以一眼認出賣包者的人。而這個賣包者,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分子。
「看著吧,如果認出的兩個人的DNA,恰好和菸頭上的DNA對上了,這就構了一個完整的證據鏈。」我說,「在現場有逗留,反常滅煙,在起火前獲得死者的隨貴重品,而且還符合我們對犯罪分子的刻畫。」
趙局長看著屋戴著手銬的胖人,點點頭,說:「就怕記不住啊。眼前這12個小青年,我覺得長得都差不多,可不太好分辨面容。對了,你們要做好辨認筆錄,全程錄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