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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秦明》 第2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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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質陷了謎團,所以青鄉市公安局的局領導召集了刑警、警部門的負責人共同參加了本起案件的專案會。

為了讓大寶能緩解一下悲傷的心,轉移注意力,我安排他來做本次檢的匯報人。

大寶認認真真、分毫不差地匯報完檢的況後,開始進行自己的分析:「我們部也有分歧,所以自己分析自己的意見,看誰能把對方說服。我認為這是一起通肇事逃逸的案件。主要依據是死者側面的損傷,多肋骨骨折,人為較難形。對於案件的整分析,我認為是這樣的:一輛重型卡車從死者牛建國的右側撞擊了他,力點是右側面,導致了右側面大面積損傷。可能是由於某種原因,死者並沒有被拋甩出去,而是左顳部著地,形了左側的頭部損傷。因為人著地後不會馬上靜止,死者可能發生了翻滾,形了面部損傷。因為只是摔倒後著力,所以他頭部、面部的損傷並不嚴重。以上就是我的觀點。」

我說:「我依舊認為這是一起命案,但可能不是謀殺,而是激殺人。如果案件定,可以定為故意傷害致死。」

「怎麼分析出來的?」劉支隊一臉驚奇。

我說:「兇手沒有攜帶任何工,徒手殺人。而且,兇手的緒一直於高度憤怒當中,他沒有對致命的部位進行襲擊,只是沒控制好力度,導致人死亡了。」

「願聞其詳。」大寶說。

我說:「我先提幾個問題。第一,你剛才說的某種原因會是什麼原因?什麼原因能導致在巨大暴力撞擊下,人不被拋甩?」

「這我確實沒想明白,但是通事故是一瞬間的事,其間可能有一些小的原因不被我們掌握,所以看起來不合理。」大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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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那第二個問題,死者右側顳的損傷是怎麼來的?」

大寶說:「我說了,車輛撞擊了死者的右側,右側也包括頭部右側。」

「車頭是鋼鐵製的,還凹凸不平。」我說,「這麼質的撞擊頭皮,頭皮上會沒有損傷嗎?」

大寶沉默了。

我接著說:「第三個問題,死者面部的損傷你說是和地面形。人的面部結構是凹凸不平的,那麼它和平整的地面作用,最先力的應該是突出位置,而不是凹陷位置吧?人面部的突出位置是鼻尖、顴部,而不是鼻和口。」

「有道理。」大寶開始贊同我的觀點。

我說:「除了這三個問題,還有其他更有力的依據。」

「那麼你就系統地和我們說說吧。」劉支隊不了我賣關子,單刀直地問道。

我哈哈一笑,說:「好,我們就從上面的三個問題開始說起。」

警部門的同志表輕鬆了許多,而刑警隊的偵查員們紛紛翻開了筆記本。

我說:「第一,現場況我就不再複述了。我認為如果是車輛撞擊,而非碾,則必須有個拋甩的過程。所以現場的剎車痕跡只是一個巧合罷了。第二,右側顳孤立的出,顯然不可能和其他損傷有關,而是一次獨立的打擊。致傷工顯然不會是堅的鋼鐵,而是表面韌的鈍,我們可以理解為拳頭或者是鞋底。而左側顳部頭皮損傷嚴重,卻沒有累及到部的腦組織,說明不可能是劇烈摔跌形撞力,而應該是右側頭部力後,在地面形相對的襯墊傷。」

「我贊同。」市局孫法醫給我點了個贊。

我笑了笑,接著說:「第三,死者面部的損傷都位於面部的凹陷部位,而現場地面是平整的水泥地面,不可能存在突起正好作用在面部低下部位的況。所以,死者面部的損傷不是和地面撞形,而是被鈍直接打擊形。尤其是鼻部的損傷,和上面說的顳傷機制是一樣的,都是韌鈍打擊形。至於口部的損傷,那是因為有牙齒的襯墊,才會出現破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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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很有道理。」劉支隊說,「但是彷彿說服力還不夠。」

「所以我接下來要說死者的其他損傷。」我打開幻燈片,說,「有意思的,死者的每損傷其實都能說明問題。第四,大家注意看死者的致命傷,是從右側的腋下開始,直至腰部。而死者的肩部和上臂外側也有鈍損傷。大寶曾經說過,通事故就是一瞬間的事,也就是說,通事故的撞擊,一般只有一次。那麼,什麼樣的位才能一次撞擊形我剛才說的兩種損傷呢?如果死者傷時是舉起右胳膊的,那麼可以形腋下的傷,但是不能形上臂外側的傷。如果死者傷時上臂是自然下垂的,上臂外側可以有傷,但是腋下就被上臂保護起來不可能傷了。」

「嗯。」大寶說,「所以你說的這兩損傷,不可能是一次形的。」

我點點頭,說:「第五點,也是讓我最終堅定信心的一點,就是死者的致命傷。我們可以看到圖片上的況,死者的致命傷是在右側,從頭到肩胛,從腋下到腰部,這麼大面積的皮下、全是濃厚的出面。大寶說過,一般人為不能造這樣嚴重的損傷。其實,這個損傷嚴重嗎?不嚴重!損傷主要是以大面積皮下出為主,肋骨骨折雖然很嚴重,但是脊柱、肩胛和骨都沒有累。我們知道,肋骨是很脆弱的,如果是大力量反覆擊打,是可以人為造肋骨骨折的。」

「可是這皮下出面積太大了啊。」劉支隊說。

我接著說:「對。正是因為皮下出面積遠遠大於肋骨骨折面積,我才認為這些皮下出不是單純因為肋骨骨折造的,而是由頻繁、多次的鈍打擊導致許多出灶,這些出灶融合片,才形了圖中所示的損傷況。這麼頻繁、多次的打擊,肯定不會來自通事故,而是來自人為擊打。這些擊打,有的只導致了皮下出,有的導致了,有的導致了肋骨骨折。並不是巨大的暴力多次打擊,損傷都逐漸融合了,所以我們才看到了貌似一次巨大暴力形的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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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道理。」大寶說,「但是你僅僅依據皮下出面積大於骨折面積,就下這個結論,是不是有些草率了?會不會是因為肋骨骨折後沒有任何救治,而恰恰傷及大管,大量滲出到周圍組織,才會形這樣的況呢?」

我搖搖頭,說:「這一點也排除了,因為我有一個撒手鐧似的依據。大家看,這是死者的肋骨,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斷端一一分離暴,以便於觀察。我們知道,人的肋骨在軀側面是彎曲的,如果一條彎曲的肋骨被一個平面撞擊,最多可能形幾條骨折線?」

「一條。」林濤搶答。

「不對。」我說,「是兩條。一個平面撞擊一個彎曲的條形骨,有可能會形一條骨折線,也有可能會在骨的力面的兩側各形一條骨折線。」

「對。」大寶附和。

我說:「但是我們可以看到,死者的肋骨,有一了四截,也就是說有三條骨折線;還有一甚至有四條骨折線。這就說明,作用力絕對不可能只有一次,而是多次。第一次作用力導致了肋骨骨折,第二次作用力在肋骨的斷端再折斷一段,第三次又在斷端折斷一段。這就是一肋骨多骨折的形機制。」

「你好像說服我了。」大寶笑了一下。雖然是自嘲般的微笑,但絕對是這幾天以來,大寶臉上的第一次笑容。

「我還沒說完呢,剛才我們分析了一些細節,現在我們要從大規律上分析。」我心大好,說,「通事故導致的損傷,憑我的經驗,就是以生前傷為主。因為通事故中,力量的大小來源於速度,速度帶著地,必然會形傷。在所有的通事故中,上都會有多多傷,尤其是四肢關節這些容易著地的地方,傷會更明顯。可是,牛建國的上,除了左側顳部這一襯墊傷存在傷以外,沒有任何傷存在了。所以,在我第一眼看到表的時候,就堅信這不是一起通事故。原因很簡單,的徵象違背了某種死亡的大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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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牛建國就是被反覆打擊致死的?」陳詩羽說。

我說:「我還原的現場是這樣的:兇手先是拳擊了牛建國的面部,導致他倒地,然後用腳踹到了死者的頭部和肩部,形了頭部和肩部、上臂的損傷。因為頭部傷,牛建國會下意識上舉雙手保護自己的頭。這時候,兇手的踹擊就著力在死者的右側面、腋下到腰部了。在兇手反覆踹擊導致死者重傷後,死者有可能會自己回到家裡爬到床上,也有可能是兇手把死者架回了家裡。」

「很彩。」劉支隊說,「據你上面說的六點,我現在也堅信這是一起命案。」

「命案也有很多種。」我說,「這起案件中,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兇手不是謀殺。兇手沒有準備工,沒有攻擊死者的致命部位。只是因為沒有控制好力度,導致了死者的死亡。在一般人眼裡,這樣的損傷其實也就是為了造傷害結果,而並非死亡結果。可惜,死者的個力比一般人要差,損傷也較一般的傷害更嚴重,這一系列因素,導致了『死亡』這個本來不應該出現的結果。」

「你是說激殺人。」劉支隊說。

「從犯罪行為來看,機很有可能是激殺人。」我說,「從罪名上看,我覺得用『故意傷害致死』更為恰當。」

「可是這個案子,我們該從哪裡下手?」劉支隊問。

「顯而易見。」我說,「犯罪機明確的況下,結合死者的況,肯定是要找鎮子裡的人。之前,我瞭解過況,這個鎮子的人口流非常,結合我開始判斷的死亡時間以及現場相對於鎮子的地理位置。我覺得,大家現在要找的是本鎮子的人,在那特定的四個小時時間,從外地回到鎮子,或者從鎮子準備去外地的人。還有個關鍵的要素,就是這個人肯定是個男人,而且比死者還要強壯,至他要打得過死者啊。注意,從檢照片看,死者已經很強壯了。所以,這個人應該不難找吧。」

「鎮子上人口不多,還有許多出去打工的。」劉支隊說,「找這麼個人應該不難,但是如何甄別嫌疑人呢?找到十個相似的,哪一個才是兇手呢?即便是找到一個相似的,我們又如何判斷他就是兇手呢?會不會是死者家屬呢?」

「說老實話,我開始懷疑過死者家屬。但是在認定這是一起激殺人後,我覺得死者家屬的可能就不大了。而且,留在本鎮的死者家屬,都是婦孺,不備我剛才刻畫的嫌疑人特徵。至於如何甄別嫌疑人,這確實是本案的難題。」我說,「我也沒把握,不如等一等祁江,看看有沒有什麼好消息。

祁江是青鄉市公安局DNA室的主任。

「不出意外的話,一個小時會有結果。」我說。

這四十分鐘相當難熬。對於我,不知道自己的分析是否會奏效;對於大夥兒,都不知道我的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

四十分鐘後,祁江走進了會議室,朝我點了點頭。

我心裡的大石塊瞬間放了下來。

「現場提取了27份檢材,其中5份來自泊,22份來自泊周圍的滴落跡。經檢驗,泊為死者牛建國所留,22份滴落跡中,有7份是牛建國所留,剩餘15份都來自一個不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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