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雲霆的目在霍野墨臉上掃了兩圈,目轉向了時繁星,突然戲謔地笑了一聲:“時繁星,你可以啊,這麼快就找到了下家?”
時繁星想要解釋:“你是不是誤會了什麼……”
“我誤會了?”封雲霆道:“張律師在電話裡說讓我趕來醫院一趟,說你活不久了,可我看你現在不是好端端的麼,還有力跟男人打罵俏。”
時繁星的臉沉了下來:“封雲霆,你能不能講點道理?”
“我來,不是跟你講道理的。”
“那你來做什麼?”
“我是來看看,張律師說你快死了,到底是不是真的,還是……又是故技重施,本就是騙我過來的把戲罷了。”
時繁星突然覺得好累:“我其實……算了,你怎麼想就怎麼想吧。”
真的厭倦了每天都在不停的解釋中度過。
這樣的日子,過了五年,真的夠了。
每天想要跟他解釋當年車禍的況,跟他解釋自己本與這件事無關,後來又要解釋得了病,可是哪一次封雲霆相信過?
所有的解釋,都隻是徒勞罷了。
他心裡已經先為主的認定了自己是個騙子,那不管做多努力,都冇有辦法改變一分一毫。
“時繁星,我問你,孩子是怎麼回事?”
時繁星輕笑了一聲:“我說了你就相信嗎?”
“你先說說看。”
“……六年前,車禍發生之後,我發現自己懷孕了,你那個時候本不肯聽我說半句話,我隻能去國外先生下了他。他一生下來就得了敗癥,需要躺在醫院裡,我冇辦法帶他回國。”
封雲霆挑眉,“是嘛。”
明顯是不信。
時繁星突然有點後悔,明明想好了不解釋,為什麼還要解釋?
不是自取其辱是什麼?
“剛剛我在門口都聽到了,你跟這個男人認識了六年,一共2192天,這個孩子生病之後你回了國,那孩子在國外是不是也是這個男人在照顧?”
“孩子的確是我在照顧。”一直旁觀的霍野墨聽不下去了,主說道:“封總你好,久仰大名,商業圈一直流傳著你的神話,說你短短兩年就締造了一個商業帝國,可是今天一見才發現有些名不副實,你或許很有商業手腕,但是在方麵卻實在令人失。”
封雲霆冷笑了一聲:“這位先生,我是什麼樣的人還不需要一個陌生人來評價。”
時繁星見狀,忙掙紮著站了起來,一手捂著作痛的傷口,一手輕輕推了霍野墨一把:“霍總,謝謝你能來看我,你先回去吧,這是我自己的事,我自己理就好。”
為一個律師,霍野墨一貫是冷靜自持的,剛纔冇忍住開了口也是因為實在是看不得時繁星被的退無可退。
不過他也明白,自己畢竟是個外人,有些事他不方便再多說什麼。
他拍了拍時繁星的肩膀當做安:“那你好好休息,孩子那邊你不用心,我會辦妥。”
“好,謝……”一個謝字剛出口,時繁星突然想起剛剛他說的話,後麵一個“謝”字被吞了回去。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徐歲寧跟洛之鶴結婚的前一晚,陳律死死拽著她的手腕,顫著聲音說:“明明是我,先跟你好的。”愛情多不可靠,所以我最喜歡,夜里盛宴狂歡,白日一拍兩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