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盡歡》 第2頁
剛剛吃了不蛋糕啦,這個是嘗了最好吃的,栗子味好濃,正適合這個季節。
盡歡對咖啡沒有很懂,對甜食卻有一定造詣,畢竟吃,吃得多,看到鐘晏時,莫名想把好吃的分給他,盡管擅作主張讓有點張,特別是他看過來是,眼神溫和卻充滿迫,讓盡歡呼吸漸緩。
“鐘先生,這是我姑姑給您做的咖啡。”盡歡是面對長輩時最乖巧的孩子,把盤子放他面前,心里稍許慌張,語氣很輕,笑容想來也應該得,道,“姑姑說謝謝您的咖啡豆。”
鐘晏目只在孩上停了片刻,隨後轉到這杯咖啡上,旁邊搭配的小蛋糕還綴著油,雪白的,安靜待在那里,看起來比這杯咖啡打眼,是有點喧賓奪主。
“替我謝謝你姑姑。”他禮貌笑道。
他手拿起杯子,放邊嘗了一小口,從他表里看不出來滿意或者不滿意,他一雙眼睛就像杯子里的溫水,不冷不熱,毫無波瀾。
喝了一口,他放下杯子,又看盡歡一眼,說道:“也謝謝你的蛋糕。”
孩子才會心搭配的吃食,對這樣小孩子的行為,鐘晏并無多在意,即使他并不怎麼吃甜食,還是對特意搭配的蛋糕表示謝。
盡歡沒想到他還會特意謝謝這個。
臉一下子變得更紅,實在是不面,話到邊卻說不出來任何,一向大方的開口變得結:“不、不用謝。”
盡歡不知道張什麼,但在他面前就是張,仿佛一只無形的大手扼住嚨。
這種張還沒有被緩和,又聽見他說。
“方小姐,我嘗一口,但應該不會吃完。”他平緩道,“你不要介意。“
一塊蛋糕而已,沒必要和解釋這麼多,再說他是客人,真的無所謂介不介意,不過足以看出他這個人行事有多妥帖。
一句“方小姐”,讓盡歡耳後也變紅。
不過短短兩分鐘的談,盡歡卻在想——
鐘先生是個好人。
作者有話說:
第2章 第 2 章 他在找一個合適的結婚對象……
明天是周末,姑姑讓盡歡今晚在家住。
實驗上的事,姑姑也有了解,家里孩子一遇到事容易犯倔,偏偏學校的事也幫不上忙,著急沒用。
白天忙著招待客人,晚上一家人才坐在一起吃個飯。
盡歡給姑父帶了禮,是年初淘到的一套瓷,姑父的書房缺一個擺件,盡歡都替他想好了,擺在那里就好。
陳之頌笑,自作主張搞搭配這方面,就在行。
盡歡得意地點頭笑笑。
誰讓喜歡擺弄這些小東西。
因為姑姑的關系,盡歡和姑父關系還算融洽,姑父比姑姑小上兩歲,盡歡還記得他們談的時候,他小不點,當時盡歡還嫌棄他稚,配不上姑姑。
但他們夫妻十年如一日,盡歡全部看在眼里,姑父對好是因為姑姑,這大概就屋及烏。
晚飯吃的是家常菜,姑姑親自下廚,這道蘋果烤排骨盡歡最喜歡,鮮香微甜口,正好合盡歡口味。
盡歡在認真吃飯,聽見姑姑提起鐘晏的名字,盡歡一小口咽下去,抬起頭來。
方書蘊笑道:“怎麼了?”
盡歡搖搖頭,好奇問:“今天那位鐘先生是和姑父有合作嗎?”
陳之頌回答:“沒有。”
不過是這段時間有些集,合作談不上,畢竟他們目前還沒有足夠資本和鐘先生合作,他能答應來參加他的生日宴,已經是賞臉。
鐘晏是個很面的人,他行事果斷,手腕凌厲,待事為人卻溫和,從不厲,正是這樣讓人不能輕易看他,陳之頌想的是,爭取個來往關系,對日後總是有利。
生意人的想法就是這樣,生意場上,關系要打點好。
聽到這里,盡歡更好奇,以前從不打聽這些,這次卻忍不住問:“這位鐘先生是什麼人?”
方書蘊想起白天主要給鐘先生送咖啡,現在又對人好奇,不用問都知道,家盡歡肯定是看人長得好看——這個年紀的孩子有這樣花癡的心思很正常,追星一個理。
“鐘家在南城是百年家族,家族企業覆蓋很廣,勢力龐大,鐘先生是他們家族一支里唯一後代,其余旁親倒是很多。”
說到這就不得不提到一件事,方書蘊本來不想說,但看自家侄飯都忘了吃,就這麼盯著,八卦心很重,于是繼續說。
“鐘先生到這個年紀還沒有結婚,也從來沒有過朋友,家族里那些旁親對他正虎視眈眈,鐘老爺子這兩年不好,正準備權,但前提是要他先結婚,不然,堵不住那些旁親的。”
所以鐘晏正在尋找一個合適的結婚對象。
他到如今三十來歲,放正常人上是孩子已經上小學的年紀,他卻似乎對男之事不興趣,正因此才讓家族那些人有機可乘,傳出謠言來,說他要麼取向有問題,要麼那方面有問題。
都不是什麼好話。
如果有缺陷,那鐘家落他手上不是要斷代。
這樣的話能看做那些旁支對他的攻擊,鐘晏雖然不在乎這些,但鐘老爺子在乎,他就這麼一個孫子,他如果不家,老爺子怕將來自己走了都不能合眼。
在小輩面前說鐘先生這樣實在不好,多有冒犯,方書蘊剛說完就意識到,話頭到此打住。
立馬囑咐盡歡,不要去說這些,自己家里人一起聽一聽就算了。
盡歡還沒聽完,話戛然而止,乖乖點頭:“不會說。”
晚飯後回到房間,盡歡就在網上搜索鐘晏的名字。
搜出來的信息之又,只有幾篇單純文字的新聞稿,關于鐘家的信息倒是多一些,能看出來他很注重保護個人私。
盡歡就這樣盯著屏幕看,這天晚上,竟然短暫地忘記了實驗停滯帶給的困擾。
鐘晏在中餐後不久就離開,盡歡當時在二樓,看著他上車,下意識目送他,直到車尾氣都看不見。
盡歡的「過敏」才見好轉。
了脖子,再到耳後,對這樣奇怪的反應到不理解。
因為第一次這樣。
.
早上盡歡起晚了,差點遲到。
從宿舍出來,刷牙洗臉,隨便抓了件外套,平常如果有時間的話會在食堂買點吃的,盡歡對早飯實在不挑,有時候吃塊吐司就行。
不過咖啡一定要有。
來不及買的話就線上點,不然剛起床實在提不了神,今天上午有一節課,趕到教室時,杜青栩已經給占好了座位。
他朝招手。
盡歡松口氣,在他旁邊的座位坐下,跟他說了句“謝謝”。
杜青栩沒說話,只是冷淡地點頭。
杜青栩是同班同學,兩人導師都是譚老師,當然也在一個課題組,杜青栩這人不大說話,學剛認識時,盡歡還以為他對有意見。
方盡歡一直是個有話直說的人,對這些人際關系方面比較敏,察覺到杜青栩態度不對後,有天下課直接問他,是不是對有誤會,如果是的話,可以跟他解釋。
杜青栩當時愣住,半晌搖頭,說沒有。
他窘迫地解釋,他只是不習慣和人相,沒有任何針對的意思。
說到這杜青栩急得臉紅。
他這個人,平常不是白襯衫就是白T恤,即便領被洗得發白,他也保持著干凈整潔,服上甚至有褶皺,這和他在實驗中的風格一樣,嚴謹又細致。
後來盡歡聽到其他同學談論,說杜青栩家庭況不好,他父親在他幾歲的時候就去世,母親獨自養大他,好不容易看他要有出息了,結果前兩年查出來腺癌。
為了給媽媽做手化療,杜青栩平常一有時間就會去做兼職,他生活被這些事填得很滿,很忙,現在研二又正是關鍵時候,盡歡常常佩服他能有這麼多力,可以把時間掰兩半來用。
不過盡歡也知道這沒什麼好羨慕的,他只是被生活到了這里,迫不得已罷了。
盡歡從包里拿出書,又拿出筆,把筆擺到桌子上,目一掃,看到杜青栩手邊的筆,驚嘆道:“我們的筆一樣欸。”
真是好巧。
盡歡每次逛商場,總喜歡帶點漂亮的筆和本子回來,挑挑選選積攢了一大堆,雖然有那麼多,最用的還是這一支,外殼是喜歡的綠。
寫起來手很舒服,盡歡就總用。
沒想到杜青栩有一支和一樣的,之前好像沒見過。
盡歡看過來時,杜青栩著筆手指僵了下,他隨後點點頭,輕聲應了句:“是啊。”
盡歡只覺得巧,倒沒多想。
杜青栩不管是上課還是做實驗永遠都最認真,今天看他打了幾個哈欠,估計昨晚沒睡多久,盡歡在點咖啡,問要不要給他也來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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