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嶺之花清冷禁欲系集團大總裁vs堅毅嬌軟勤勤懇懇工作小白花】【先婚后愛+雙潔+甜寵+年齡差+爹系男友】 夏淺淺被親生父親送上了相親對象的床,逃跑之下,意外邂逅了京圈第一豪門大佬傅北宸。 她求他救她,他卻說,“給我生個孩子,我就救你。” 她被逼無奈,只好答應。 一夜荒唐,她吃了不認賬,抹了嘴巴就溜。 男人卻步步緊逼,纏她上癮。 “給我生孩子,你外婆的醫藥費我付了。” “生一個孩子給一個億,一個月還有零花錢五百萬,別墅豪宅隨便送。” 夏淺淺心想,她是這麼膚淺又見錢眼開的女人嗎? 下一秒。 “協議在哪,我簽!” 剛簽下協議,她就被男人拐進民政局了,美名其曰不能讓自己孩子成私生子。 夏淺淺本以為自己是不過是傅北宸用來應付家人催婚,生孩子的工具人,生下寶寶后就功德圓滿,拿到巨額財富就拍拍屁股走人。 可為什麼剛誕下一胎,緊接著第二胎就來了? 不管了,巨額財富已經到手,她揣著肚子就想逃。 可前腳剛走,后腳男人就追上來,把她抱懷里。 “老婆,懷著我的寶寶要跑哪里去?” “要跑可以,帶著老公我一起跑。” 夏淺淺:“?!” 情況不對啊! 簡介無能,絕對甜寵。
親生父母選擇養女后,我選擇繼承祖母的潑天富貴……【真假千金+全家火葬場+絕不原諒】 李卿落是流落在外的將軍府真千金。 就在她被尋回府當日,假千金李卿珠留下絕筆書信,自焚而亡。 大哥說:“都是因為你!如果你不回來,珠兒就不會想不開!” 爹娘看向她的目光,也含著復雜和猶豫,甚至痛楚難熬。 李卿落這才明白,他們是后悔接她回來了…… 指腹為婚的未婚夫婿:“你這等逼人去死的毒婦,我就是終生不娶,也絕不會娶你!” 假千金成了家人心中的白月光,吃盡苦頭萬般討好他們的李卿落不過是一灘淤泥。 李卿落被凍死在大雪夜馬廄旁的那間破屋里。 而假千金卻在這時,回來了。 全家歡喜之際,李卿落的死訊傳到前院,他們卻說:“她也來這一招?她可不是珠兒,要裝死,就將她丟出去喂狗!” 再睜眼,李卿落重生了。
(男主橫刀奪愛,追妻火葬場,雙C)(清冷溫柔型清醒女主VS假浪蕩真偏執男主) 傅家三代皆出情種,既偏執又深情,但偏偏出了個異類。 誰人不知京圈太子爺傅默是出了名的浪蕩,萬花叢中過,沒有哪個女人能待在他身邊超過一個月,涼薄又多情。 高二那年,因為母親簡意的關系,溫婳踏入京城,和傅默成為同一屋檐下的繼堂兄妹關系。 這個哥哥雖然浪蕩多情,但對她很是照顧,溫婳一直當他是尊敬的兄長。 某日,結束一個會議后,傅默急著趕回家中,好友調侃道:“這麼急著趕回來,該不會是喜歡上溫妹妹了吧?” 傅默靠坐在沙發上,抽了一口煙,嗤笑一聲,“喜歡?無聊的消遣罷了。” 那天溫婳剛好在家,也剛好聽到這些話,傷心、憤怒、難過、指責、掩蓋、躲避這些情緒她都沒有,沉默地喝了一口手中的水,她一臉平靜的走過去… 溫婳十七歲那年喜歡上了沈清辰,他也喜歡她,上大學后他們在一起了,她以為他們會一直在一起,她當老師,他當醫生,就這麼平凡且幸福的過下去,直到訂婚那天,傅默出現,一步一步的逼近她… 二十三歲以前,傅默一直覺得自己最不像傅家這群所謂的愛情瘋子,他并不愛誰,可是最后,他成了傅家最瘋那個…
【重生+宅斗+步步為營+嬌嬌丫鬟x霸道侯爺+日久生情】前世,晚棠謹記通房丫鬟的身份,為大奶奶固寵。 誰知兩個主子爭相不做人,害她死不瞑目。 最后草席一裹,葬身亂葬崗。 重活一世,她瞄上了他們的繼父蕭峙。 春風一度,倆人有了交集。 大奶奶冷笑:“癡心妄想,一個賤婢,也想高攀?” 大爺眼饞:“你遲早是爺的人。” 不蒸饅頭爭條命,晚棠小心謹慎、步步為營。 難于登天怎麼了?她是一定要當侯府主母的。 她就是要騎在他們頭上,聽他們恭恭敬敬喊自己母親。
趙牧穿越大晉朝,獲得返老還童的能力,每世走到盡頭就能重回少年,長生不滅。教坊司為官五十載,我閑看花魁起舞,閱遍人間絕色。我歷經朝代更迭,坐看明君治世、昏君亂政,
【暗戀成真+先婚后愛+團寵,禁欲醫生vs美女教師】 在薄靳舟眼里,林語聲就像是生長在狂風暴雨里的野草,頑強不屈,堅韌不拔。 他原本只是欣賞她的善良特別,但情不知何時起,愛入骨髓,恨不得把全世界都給她。 24歲之前,林語聲都在很努力的治愈自己,直到閃婚了暗戀多年的男神薄靳舟,還簽下了婚內協議。 她開始學著去愛,從猶猶豫豫,到義無反顧, 一不小心,就成了頂級豪門的團寵。 薄老夫人:我想抱曾孫 ,你努力點。 侄子:我二嬸人好,二叔你別欺負她。 嫂子:老婆是用來疼的! 嬸嬸:你又忙又帥,一身缺點,除了聲聲誰敢要。 * 世人都知薄靳舟只愛手術刀,不近女色。 某日 ,薄靳舟傳出閃婚的消息,女方身份神秘。 眾人還沒猜出是名媛千金?一線小花旦?還是青梅? 薄靳舟和一女子在車內激吻的視頻又沖上了熱搜。 評論區瘋狂@,求薄醫生太太的正面照。 他正把人扣在懷里肆意寵愛。 后來,記者采訪薄靳舟: “薄醫生,聽說您和太太是閃婚?” “嗯。” “薄醫生能透露一下,您和太太誰先愛上對方的嗎?” “我先愛上我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