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偉有老婆孩子,玩過的人沒有一百也有八十,你居然跟他纏不清,還想讓他投資星輝,捧你當主角?”
“你到底是不怕死呢,還是上次我沒有給夠你教訓,才會讓你這麼不聽話,一而再再而三的來惹我生氣?”
“不是的……”
那晚的痛苦記憶蜂擁而至,宋被徹底嚇到了,不斷兇猛的搖頭,“陸修瑾,我沒有不聽話……”
慌張而淩的解釋著,“我沒有去招惹七八糟的男人,我跟王偉喝酒沒有別的意思,沒有想跟他,也沒有想讓他捧我,我隻是在幫江哥拉投資……”
“你跟梁江是什麼關係,憑什麼要幫他拉投資?”
從王偉到梁江,一個個男人的名字接踵而至,陸修瑾中就好像有一團黑的火焰在跳躍,“還是說,你喜歡他,所以心甘願出賣相去幫他?”
“沒有,我沒有喜歡他!”
“沒有你為什麼幫他?”
“因為他幫過我,如果沒有他,我到現在都沒有戲拍……”
“歸究底,還是為了拍戲對吧?”
陸修瑾的眼眸沉了又沉,比夜還要沉寂,“宋,看來是我一直太慣著你了,才讓你分不清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我告訴你,以後你那些破戲,一個都不準給我拍!”
宋不可置信的瞪大眼,連害怕都忘了,幾乎是吼出聲來的,“陸修瑾,我不可以不拍戲,那是我的工作,我要賺錢!”
陸修瑾漆黑的眼眸深多了幾分翳,手裡的力道重的,恨不得把的下給碎,“賺錢?”
“我陸修瑾是缺你吃的還是短你穿的了,需要你為了賺錢,出去給我拋頭麵,丟人現眼?”
那不一樣……
宋沒有說話,抿得很,眼圈的紅一點點泛開了漣漪。
在南城這座大城市,住院費貴得離譜,以後阿笙出院後,上學租房子找保姆的花費都特別大,還有欠下的幾十萬手費需要還。
已經捉襟見肘了,必須得努力賺錢,否則難道要手向他要錢嗎?
知道陸修瑾看不上這份工作,也不需要賺錢,說句不好聽的,他的錢,多到可以養活整個南城的人了,隻要開口,他不會坐視不管,可……
為了阿笙的骨髓,已經把自己賣給他了,在他的麵前徹底失去了尊嚴,難道現在還要為了錢,讓自己變得更加卑微低賤?
原諒這點可憐的自尊心作祟,還是想自力更生,養活阿笙和自己,還清欠下的手費。
當藝人雖然廣告費和片酬分到手裡後所剩無幾,但也遠比普通打工要高上許多倍,所以,需要這份工作。
陸修瑾給的錢和自己賺的,不一樣……
在眼裡,永遠都不一樣!
手指在側不自覺了拳頭,迫著自己把眼淚收了回去,“你沒有缺我吃,也沒有短我穿,可是,我真的需要這份工作,也需要賺錢……”
“而且我不覺得拍戲有什麼丟人之,陸修瑾,反正我們是婚,外麵沒有人知道,我就算丟人了丟的也是我自己的,不是你……”
“好,你要賺錢是吧?”男人怒極反笑,“你喜歡用這種跟小姐一樣的賺錢方式是吧?”
像小姐一樣的賺錢方式?
的猛地一,一種無法言喻的難席捲了,的眼眶一紅,眼淚就在裡麵打轉。
模模糊糊的視線中,看到他的臉上,帶著毫不掩飾的鄙夷和刻薄。
他永遠都是這樣,不會聽的解釋,不會在意的,甚至想怎麼侮辱,就怎麼侮辱。
“宋,你喜歡這種賺錢方式,我全你……”
知道,他裡還要說出多難聽的話,可一點都不想聽到,一點都不想。
的比的腦子還快,用盡所有力氣手抱住了他的頭,踮起腳尖堵住了的。
他完全沒有想到會來這麼一出,脊背有一瞬間的僵。
的很,很燙,裡是淡淡的酒香味,睫沾著一片濡,輕輕著,襯得素凈的小臉越發楚楚可憐。
恍惚間,有些痛苦的記憶湧上來,他回過神來,像是突然反應過來做了什麼,看向的眼神著一深深的厭惡和狠戾。
他已經不是八年的那個陸修瑾了,不再是因為給了他顆糖吃,就心甘願的為連命都可以豁出去的陸修瑾。
更何況這顆糖裡,還帶著劇毒,親他本不是發自心,隻是不想聽到他裡那些難聽的話而已。
心中所有的恨意一腦全湧了上來,八年前的五年前的現在的,那張可憐的麵孔在他眼裡變得越來越麵目可憎。
他終於徹底失控,一把扯住的手,將的丟到了盥洗臺上。
腰間磕到堅的臺麵,宋疼得說不出話來,下意識的想蹲下,緩解一下疼痛,可陸修瑾本沒有給這樣的機會。
他大手一,撈起的在盥洗臺上,從後“嘩啦”一聲撕碎了的子。
意識到了什麼,驚悚的瞪大雙眼,聲音抖得不像樣,“陸修瑾,你要乾什麼?”
“不是說了嗎,全你喜歡的賺錢方式,從現在開始,你都不必拍戲了,就專心當好一件工,一次十萬……”
鏡子裡,男人長了一張比漫畫男主角還完的臉,他的格比魔鬼還要惡劣,“宋,你要是有本事讓我一晚上多幾次,也有好幾十萬的收……”
“這個結果,你滿意了嗎?”
“不要……”恐懼到全都抖了塞子,臉上毫無,比紙還要蒼白,“陸修瑾,不要這樣對我……”
“陸修瑾,陸修瑾……啊!!”
疼痛撕心裂肺,忍不住發出一聲慘。
碩大的眼淚終於撐不住,大顆大顆的掉落。
他下了狠手把往死裡整,沒有毫的溫和憐惜,好痛,比任何時候都要痛。
全上下每個細胞都在囂著痛,就要痛死了過去。
是誰告訴,第一次過後就不會再痛了?
騙子,都是騙子!
“嘭嘭嘭——”
洗手間的房門突然被人從外麵敲響,伴隨著梁江焦急的聲音,“宋,你是不是在裡麵?”
宋陸修瑾
宋陸修瑾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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