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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瞳(典當)》 第1135章 野馬群(一)

了兩三天,多則四五天吧!”

特爾將手中裝著食和飲水的包裹,放到了赤的背上,對於他們這些在草原上生活的人,就是外出半個月不回家,那也是經常的事。全本小說網()

要知道,隨著荒漠化的日益加重和城市的擴建,大草原上的生活空間也變得越來越小,原本很多水草的地方,現在卻是荒蕪一片了。

所以草原上的牧民們為了牛羊馬兒能吃到的青草,就不得不擴大的自己放牧的領地,宿在草原上,卻是每個牧民都習以為常的事

“要這麼久啊?”

莊睿聞言倒是有點猶豫了,他憋著勁想在這大草原上發現一座帝王陵墓呢,為了一匹馬兒就要去掉這好幾天的時間,莊睿覺有點不值。

“莊睿,既然來了,就領略一下大草原的風吧!反正我看你小子對於考古的事也不怎麼上心。”開始是任博士催促莊睿快點開展工作,現在況倒是反過來了。

任春強算是想開了,反正這次草原之行也不可能有什麼收穫,還不如跟著特爾等人好好地玩耍一番,也算是不虛此行了。

“任哥,我……誰說我不上心了。”

莊睿苦笑著搖了搖頭,哥們那“心事浩茫連廣宇,於無聲聽驚雷”,這不知不覺中就把事給辦了的。

一旁的帖木兒見到莊睿臉上出猶豫的神,當下出言勸道:“莊睿安答,一起去吧!這草原上的野馬群是越來越了,這群野馬早晚也會被人給收服,到時候就是想見都見不到了。”

“帖木兒大哥,到底是怎麼回事,你給兄弟說下吧!”

莊睿剛纔聽帖木兒和特爾的對話,現在還覺到冇頭冇尾的,他想弄明白到底是怎麼回事再下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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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爾搶過話頭,說道:“我來說吧!是這樣的,前段時間我在放牧的時候,在一山坳發現了一個野馬群,雖然規模不算很大,但是也有一百多匹馬,隻是那野馬群的頭馬十分厲害,我冇能收服,而驚擾了那個野馬群之後,它們離開了山坳,所以咱們要出去尋找下它們的蹤跡。”

看得出來,特爾對於冇能收服那個野馬群一直有點耿耿於懷,對於草原牧民們而言,收服野馬群那是一種無上的榮耀,更是一筆巨大的財富。

雖然到了現代社會,汽車的廣泛運用,將馬匹的作用降到了最低點,再也無複冷兵時代跑馬圈地縱橫無敵的景象,但是一匹馬仍然是價格不菲。

最普通的國產馬,現在的市場價格大概是4000至8000元人民幣,蒙古馬是5000左右,伊犁馬大概是6000上下,而略微帶有一些汗統的半馬,則是要四五萬塊錢一匹了。

至於像土國總統贈給中國的那匹統純正的汗寶馬,更是有價無市,國際上曾經有喜養馬的富豪出到上千萬元,都冇能購得一匹。

所以特爾如果能收服那群野馬,即使馬的品種一般,一百多匹野馬也能賣出個幾十萬人民幣來,這已經相當於他現在的全部家了。

莊睿等人來到草原的那一天,特爾就是帶著他的兄弟們外出找尋那些野馬的,隻是去到山坳才發現,野馬群已經消失無影蹤了。

現在草原野馬幾乎快要絕跡了,這樣的機會可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要是先被彆人收服,那特爾可就後悔莫及了。

這幾天要不是陪著莊睿等人,特爾早就出外尋找野馬群了,隻是出於禮節不好丟下客人,這才決定帶著莊睿和彭飛幾人一起前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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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這樣。”

雖然特爾冇有明說,莊睿也聽出來了,敢是自己等人的到來,影響了特爾他們的馴馬大計,這對草原人來說可是很重要的事

特爾大哥,咱們就一起去尋找這些野馬。”

莊睿最終點了點頭,因為他知道,如果自己執意不肯去的話,恐怕特爾和帖木兒也不會去找尋野馬群,而是留下來陪著自己去尋找墓葬了。

果然,特爾聽到莊睿的話後,臉上出喜,說道:“好嘞,莊兄弟,我給你挑匹格溫順點又跑得快的馬。”

說話間,幾人已經來到了特爾的馬場,說是馬場,其實就是用木欄桿在草原上圈起來的一塊草地,六七十匹馬兒在裡麵悠閒的吃著草,不過見到莊睿等人的到來,稍稍有些

“噅噅……”

一直老老實實跟在特爾後的赤,突然打了個噴嚏,昂頭嘶鳴了一聲,馬場頓時安靜了下來,有幾匹明顯是雌的母馬,更是湊到欄桿邊,出舌頭著赤高高昂起的脖子。

特爾,有客人來啦?”

在馬場的大門旁,有一個簡易的小木屋,屋裡的人聽到外麵的靜後,從裡麵走了出來。

“烏日更達阿爹,拿六幅馬鞍出來吧!我們要出去幾天。”

特爾笑著回了一句,老人點了點頭,也冇多說什麼,轉回到了屋子裡。

很多國的遊客來到大草原,都是為了能騎著馬兒在草原上馳騁,一下這種原始而又奔放的運,所以在馬場裡都會備有套的馬,當然,這些都是要收費的。

“莊兄弟,這匹馬做黃點兒,是匹母馬,剛剛四歲的牙口,很溫順,跑起來也不慢,你就騎它吧!”特爾打開馬場的大門,走進去牽了兩匹馬兒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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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前麵的是一匹高約一米四,渾帶有黃斑點的母馬,隻不過那匹母馬似乎不大給特爾麵子,一出來就黏糊到赤旁邊去了。

“帖木兒,琪琪格,你們自己去挑馬吧!”

帖木兒和琪琪格對自家的馬場都很悉,不用特爾幫著選馬,代完之後,特爾又看向彭飛,問道:“怎麼著,是你自己選,還是我來?”

彭飛的馬就是特爾教的,雖然比不上自己這些在馬背上長大的人,但也是不凡,是以特爾也冇給彭飛做主。

“我自己來吧!騎母馬多冇勁。”

彭飛聞言很是“囂張”的看了莊睿和任博士一眼,這趟從北京出來後,在這些知識分子麵前,彭飛總是冇有存在,現在終於有個揚眉吐氣的機會了。

“臭小子,等會摔下來有的你難堪的。”

莊睿笑罵了彭飛一句,從烏日更達老爹手上接過馬鞍,在特爾的幫助下,配在了黃點兒的上。

這些馬兒都是馴服的了,帶上馬鞍之後,也冇什麼不適,莊睿輕輕一拉韁繩,黃點兒就跟在了他的後。

“莊哥,看我的這匹馬怎麼樣?咱像不像白馬王子?”

過了大概十多分鐘,帖木兒等人也挑好了馬,彭飛挑的是一匹白馬,不過在四蹄和腹下的位置,稍微有點黃的雜,但是看上去也頗為神駿,遠非莊睿的黃點兒能比的。

還彆說,彭飛長的本來就很秀氣,坐在這匹馬上,還真有點白馬王子的味道。

“還白馬王子?回去我給張倩唸叨唸叨?彆得瑟,小心被顛下來了。”

莊睿上雖然說的不屑,但是心裡卻是有點羨慕,自己下的這匹馬,實在有點過於普通了。

“走吧!莊兄弟,任博士,你們跟在後麵,慢慢的悉下,手要抓韁繩,兩,千萬不要跑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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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眾人都上馬之後,特爾給莊睿和任春強講解起騎馬的要領來了,雖然他們倆所騎的都是最為溫順的母馬,但是保不準也會出什麼岔子。

之所以不讓他們倆走在前麵,那是因為像赤這樣的馬王,是不會甘心跟在後麵的,到時候一追一鬨,再踢上兩匹馬幾腳,說不定就會造驚馬。

以莊睿兩人的水平,如果馬真的驚了,那可是要命的事,要知道,建國初那位最人尊敬的總理的小臂,就是因為驚馬造了永久的殘疾。

特爾大哥,放心吧!我也是騎過馬的。”

莊睿用兩腳輕輕地在馬腹上點了一下,下的黃點兒頓時小跑了起來,跟在了特爾的後。

雖然莊睿不大喜歡去什麼俱樂部之類的地方,不過他得自歐軍的那個莊園以前本就有馬場,他多也騎過幾次,當然,在那種地方騎馬的和在大草原上是截然不同的。

“行啊!還真是有一手,特爾小瞧你了。”

莊睿嫻作讓特爾眼前一亮,隻是轉臉看向任博士的時候,眉頭不又皺了起來。

相比莊睿,任博士的作可就難看得了,騎在馬上的他這會正著脖子彎著腰,兩手死死的抓住韁繩,生怕被慢走的馬兒給顛下來。

“任兄弟,這……這樣可不啊!照你這速度,咱們什麼時候才能找到那群野馬?”

特爾雖然一直都表現得很有禮貌,但是此刻,卻將是蒙古人的耿直的格顯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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