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讓你們困擾了,我就要消失的話,”唐樂樂直視他的眼睛,淡淡的笑道,“你和你的人,還有整個唐家,都礙著我的眼了,你們怎麼不去死呢?”
話音未落,一只手狠狠掐上的脖子,呼吸的來源被瞬間掐斷,男人的神冷酷而狠,一雙眼睛散發著野一般的綠,危險得致命。
他的聲音像是從骨蹦出,一字一頓,“唐樂樂,你、找、死。”
唐樂樂很快憋紅了一張臉,小小的臉蛋因為呼吸困難而顯得猙獰扭曲。
媽的,就這麼狠,就這麼絕,怎麼說都掏心掏肺的了他這麼多年,隨便說了一句話他就能下手掐死!
力的拍打著男人的手,可惜本來就因為失去呼吸而力量微薄,何況對手強大怎麼用力都撼不他半分。
求饒的話到了邊,卻怎麼樣都說不出口,心裡那委屈跟絕再次朝了過來。
以為自己早就習慣了,是,不該說這樣話,無比強大的哥哥已經不在了,不是唐家的對手,更加不是這個男人的對手,為什麼要這麼不知好歹的去挑釁他?
唐樂樂,你真的是找死嗎?
唐寧暖是他的逆鱗,比任何人都清楚,青梅竹馬又怎麼樣,十年癡又怎麼樣,從來就是他眼裡最厭惡的存在。
一滴眼淚就這麼掉了下來,連自己都沒有防備。
冰涼的直直的落在戰墨謙的手背上,如一滴墨落在水中一般,在他的心海中渲染開來,剎那間全都被染了墨。
手上的力氣逐漸的消退,最後才松開了手。
唐樂樂脖子上的鉗制被松開,大量的空氣灌倒的嚨裡,立刻彎下腰猛烈的咳嗽。
看著在角落裡抱著自己咳嗽得一張臉都漲紅的模樣,慌張又不知所措,不斷的試圖往後面退,像是恨不得離他越遠越好。
剛才劇烈的掙紮中,服扯到了下面,脖頸的都出了出來,清晰致的鎖骨,以及上面斑駁的吻痕,青青紫紫的,全都落進他的眼底。
心裡起了莫名的緒,他還沒得及明白自己想幹什麼,手已經再度朝著了過去——看咳得太厲害,下意識就想拍拍的背。
不管怎麼樣,即便不是有意的,他昨晚都奪了最重要的東西,也不過是個小孩罷了,唐慕凡消失了,唐家沒有人歡迎關心,這麼做…的確過分了一點。
他也沒有這麼對過其他人,只是對著唐樂樂,緒容易失控。
唐樂樂眼角的餘瞥到他過來的手,瞳孔立刻就擴大了,恐慌和畏懼盛滿了一雙眸子,指尖抖得厲害。
他真的想殺了,不想死,還有很多事要做,還沒有找到哥哥,第一定不能死。
“對不起,”尖刻伴隨著恐懼的聲音在車中響起,唐樂樂的抱著自己的,明知後面沒有路了,還是拼命的往後面退。
出生在富裕家庭從小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文舒念,從冇想過自己有天會得到傳說中的空間。 本以為是末世要來了,文舒念各種囤積物資,誰想到自己穿越了,還穿到了一個吃不飽穿不暖買啥都要票的年代當知青。 在大家都還在為每天的溫飽而努力的時候,文舒念默默地賣物資搞錢讀書參加工作,一路上也結識了許多好友,還有那個默默陪伴在自己身邊的男人。 本文冇有極品、冇有極品、冇有極品,重要的事說三遍,因為本人真的很討厭極品,所以這是一本走溫馨路線發家致富的文。 最後:本文純屬虛構。
千年難得一遇的寫作廢柴向晚,因為書撲成了狗,被逼相親。 “媽,不是身高一米九腹肌十六塊住八十八層別墅從八百米大床上醒來的國家級高富帥,一律不要。” “……你是準備嫁蜈蚣?” 后來向晚終于如愿以償。 他被國家級高富帥找上門來了,撲街的書也突然爆火—— 有人按她書中情節,一比一復制了一樁命案。 而她與國家級高富帥第一次碰撞,就把人家給夾傷了…… …… 愛情、親情、倫理、懸疑、你要的這里都有,色香味俱全。 【本文狂撒狗血,太過較真的勿來。】
遭遇家暴,我從手術室裡出來,拿到了他給的名片。 從此,我聽到最多的話就是: “記住,你是有律師的人。”
商界大佬沈浩煜,家世顯赫,長相英俊,是眾多上流名媛的擇偶目標,可惜他性情冷淡,無人能撩動,眾人都等著看什麼樣的女人能讓他俯首。沒想到他在家人的安排下和顏家二小姐顏歡結了婚,聽說沈浩煜對這樁婚事不太滿意,是被家里長輩逼著結婚的,夫妻性格不合,…
醫學界大亨傅歸渡,生性淡薄,宛若至高無上的佛子,薄情寡欲沒人能拉下凡塵。可徐溺偏不信邪,用盡手段在他麵前肆意撩惹,深夜穿著他的白襯衫興風作浪。傅歸渡卻將她衣擺拉下來,“徐小姐,你的身體在我眼裏跟病人一樣沒有男女之分。”可後來。徐溺身陷囹圄之時,他卻將她扣在別墅,俯身湊在她耳廓,宛若戀人癡纏低語:“我不是隨便能招惹的男人。”“但你惹了,我就得告訴你。”“我占有欲極強。”“我的嬌嬌,你得忍著。”徐溺:“!”這哪是佛子,明明是病嬌!——傅歸渡素來深居簡出,卻為了徐溺追去戀綜。觀眾瘋狂,竟有此秒殺所有男明星的大帥哥沒進娛樂圈!女嘉賓1號:我相信一見鍾情,我投票給傅先生!女嘉賓2號:我符合傅先生擇偶標準,我們可以深入接觸嗎?其他男嘉賓暗淡沒存在感,又氣又自卑。傅歸渡卻抬眸看向導演組機器後方,淡淡勾唇:“嬌嬌,一周沒回家了,下次輕點,不惹你生氣了,好嗎?”所有嘉賓:?節目組:?全網:是誰磕瘋了我不說!!!
沈弗崢第一次見鍾彌,在州市粵劇館,戲未開唱,臺下忙成一團,攝影師調角度,叫鍾彌往這邊看。 綠袖粉衫的背景裏,花影重重。 她就那麼眺來一眼。 旁邊有人說:“這是我們老闆的女兒,今兒拍雜誌。” 沈弗崢離開那天,州市下雨。 因爲不想被他輕易忘了,她便胡謅:“你這車牌,是我生日。” 隔茫茫雨霧,他應道:“是嗎,那鍾小姐同我有緣。” 京市再遇,她那天在門店試鞋,見他身邊有人,便放下了貴且不合腳的鞋子。 幾天後,那雙鞋被送到宿舍。 鍾彌帶着鞋去找他。 他問她那天怎麼招呼都不打。 “沈先生有佳人相伴,我怎麼好打擾。” 沈弗崢點一支菸,目光盯她,脣邊染上一點笑:“沒,佳人生氣呢。” 後來他開的車,車牌真是她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