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說讀者不喜歡逃出生天,不喜歡狼人殺
可是我覺得這些都寫的很好阿
一開始我真覺得這應該會有一段超的階段
看到拍跟蹤那段 就很小心翼翼 怕不小心被渣
誰知道 作者在這太快速帶過 就開始撒狗糧
這點很可惜
雖然我討厭文
這文很棒 怎留言回覆的人這麼呢@@?
韓墨初是個身世淒慘,卻又無比幸運的人。 四歲時他被主母扔出家門,得遇貴人相救。 十六歲時譽滿江湖,是人人稱頌的逸安公子。 二十歲時入宮出仕,撿到了那隻狼崽一般的小皇子。 二十九歲位列三公之首,立身朝堂。 此後,他縱橫權術。 裁冗員,除貪腐,行新政,造神兵,平戎狄,友鄰邦,立學宮,通商路,興巨艦,征西域…… 終是為那個他自小養大的小狼崽子贏了一場盛世,一場太平。 * 某日深夜,龍書案前。 小皇帝擁著他越摟越緊:“愛卿可知,君教臣死,臣不得不死。君讓臣受,臣不可不受。” “陛下,臣不記得幾時把您教的這般不要臉。” “朕不要臉,朕要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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