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這麼張,閔薑西自然不會勸這次考不好還有下次,這無疑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勾起角,溫和又很有底氣的說:“放心,我以前剛接理科的時候,理也是短板,還不如你,但我高考那年理是滿分。”
駱佳佳聞言,慢慢抬起頭,“真的?”
閔薑西點頭,“當然,我是那年漢城的理科榜眼。”
原本的目標是楚晉行。楚晉行高考那年,是全漢城理科狀元,但化學差了點兒,比們那屆的狀元隻了一分。
駱佳佳問:“那你是怎麼迅速提升績的?”
閔薑西從眼中看到了希的火苗,微笑道:“來,我幫你捋一捋,說不定我的訣也試用你。”
讓一潭死水複活的不是虛無縹緲的承諾,而是切實可見的希,閔薑西給了駱佳佳希,這種希不會一下子改變對方的焦躁,但能一定程度的讓人放鬆。
學習已經很苦了,帶著力和張的學習,更人生不如死,能放鬆點就儘量放鬆點。
兩人在臥室裡坐著,一個認真聽一個認真講,時間過得很快,幾乎是眨眼間,一百分鐘到了,就連駱佳佳自己都在詫異,平時的理補課讀秒如年,今天意外的輕鬆。
閔薑西幫收拾桌上散落的草稿紙,出聲問:“能耽誤你幾分鐘時間嗎?”
駱佳佳點點頭。
閔薑西說:“其實你已經很棒了,三大主科都能拿到一百三十五分以上,化學和生也不差,彆給自己太大的力。我知道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冇辦法真正的做到同,也許我並不瞭解你,但我最起碼經曆過你正在經曆的東西,也曾迷茫,彷徨,恐懼,但最後我想通了,我不是天才,不可能做到樣樣一百分,有時候承認自己隻是個普通人,但又比普通人努力,這樣會不會更開心一點?”
從小到大,駱佳佳一直是優等生,尤其當幾門出現滿分之後,老師和家裡人更是把當天才,到去樹典型,時間久了,自己都會忘記,其實並不是天才,冇日冇夜不敢耽誤一刻功夫的學習,就是為了能留住天才的新。
第一次有人直麵的告訴,承認自己隻是個普通人。
沉默的功夫,外麵傳來聲響,有人回來了,未見其人先聞其聲,有小孩子在哭鬨,也有大人在哄。
閔薑西跟駱佳佳一同出去,看見一個七八歲的男孩子滿地打滾,一旁的中年人來不及放下手上的玩和購袋,彎腰去扶,裡念著:“小祖宗,快點起來。”
“我不起!我不起!我不去學校,我也不學鋼琴!”
“行行行,不去,我們不去了。”
人好說歹說才把活驢扶起來,駱佳佳神平靜的說:“媽,這是我新的理老師。”
人眼睛都冇抬一下,隨口道:“你覺得行就行。”
小男孩兒忽然紅著眼睛衝過來,抓起什麼就往駱佳佳上扔,“我討厭你!你煩!你天天補課,也讓我去上課……”
閔薑西嚇了一跳,下意識的把駱佳佳往自己後攔,駱佳佳自己卻是麵無表,彷彿早就麻木了。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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