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肩而過
一黑西裝的男人,恭敬的迎了上來,不僅時打量的看著他,就連夜琛也打量起來。
“倆位應該就是夜琛和K了吧,我宇天一,墨總的另一個特助。”
夜琛出震驚之,這墨魂邊的宇天一,可是個名兒,商業場上,無人不知,說是墨魂的助理,其實是朋友,Y.R國際也有份在。
隻是他不太管理公司,又喜歡東飛西跑,便自薦做了墨魂特助。
“你好,久仰宇特助的大名了。”
夜琛紳士的出手,回握住宇天一的手。
時隻是向他點了點。
宇天一禮貌的回了個微笑。
“倆位請坐吧,墨總還有些事要理,剛打來電話,需要晚一些過來,讓我在這兒,給倆位賠個不是。”
角上禮貌的說著,心裡是早就將墨魂全家問候了一遍。
他是來看熱鬨的好不好,竟然讓他來招待。
不愧是鐵公第一次約人飯的人,確實算得上見的大,不僅,而且還的與眾不同。
被如此打量,時很是不悅:“不好意思,我去一趟洗手間。”
宇天一笑了笑,收回了眼神。
出了包間,時莫名的鬆了口氣,轉向公共衛生間走去。
“到了嗎?”
“嗯,我已經過來了。”
時與打著電話的男人肩而過,隻是一眼,便讓覺到是那麼的悉,特彆是男人上的味道,更是讓覺得這人就是三年前那晚的男人。
特彆是在回頭,看向他的背影後,更加讓確定,覺悉,味道悉,都有可能是錯覺,可這背影,三年來在腦中不斷的閃現。
因匆忙,急切,步子很大,可腳不靈便,有些踉蹌,若不細看,本看不出來。
那晚完事後,的藥並冇有過,雙眼模糊,頭疼的炸裂,可男人離開的影,卻讓一直記憶猶新。
時大步追上,攔住了男人的去路,在看到他的雙眸時,整個人震驚的怔住。
像,簡直太像了,和陌陌的眼睛可謂是一模一樣,唯不同的,是他的眼睛中帶著凜冽的寒意,而陌陌是純真、乾淨。
“小姐,有事嗎?”
渾厚副有磁的聲線,也與三年前的男人相似。
當時,那男人也是帶著冰冷的聲質問著。
現在可以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他就是三年前那男人。
“我們是不是在哪兒見過?”
墨魂勾了勾角,眼底的厭惡很是明顯:“小姐,搭訕的方式已經過時了。”
呃……
這語氣怎麼這麼像某人?
時這纔想起來,眼前的這男人除了這張好看的臉,還有健康的以外,其他地方跟顧允煜還真有些像。
“小姐,要是冇事的話,麻煩讓讓。”墨魂已經表現出不耐煩。
時並冇有要退讓的意思,反而靠的更近:“你……真的不記得我了?”
“我應該認識你嗎?”墨魂嫌棄的後退一步。
時這纔想起,現在易了容,那晚是時。
“對不起小姐,我還有很重要的事,再見!”墨魂繞過,邁步離開。
“你患有疾吧。”
墨魂停下腳步,他有疾的事,除了親近的人,本冇有人知道,外人也本看不出。
時角扯出一抹自信的笑,慢慢上前:“你雖然儘量在藏,可一但你加快走路的速度,便會因疼痛而使一隻腳輕,一隻腳重。”
墨魂冷眸微深,審視的看著:“你是誰?”
“一個可以治好你的人。”
時的自信,讓墨魂不屑一顧,他的連衛東昇都冇有辦法痊癒,一個小丫頭。
時輕聲笑了笑,邁步離開。
“站住!”
時停下腳步,自信的笑,好似早知道墨魂會住。
“這裡好像不適合聊天。”
墨魂抬眸看了一眼,前麵就是廁所,確實不適合,他也不知道為什麼,明明不屑,可卻因的自信,不自已。
“樓上有一間咖啡廳,我可以勉強請你喝一杯咖啡。”
哪怕是邀請,墨魂也是高傲的。
時輕笑一聲。
墨魂:我有事,暫不過去了。
時:我有事,走了。
同時看著手機的宇天一和夜琛,同時出震驚,同時抬頭,衝著對方尷尬而不失禮貌的笑了笑。
宇天一:什麼況?客可是你請的,你不來適合嗎?再說了,你不想知道K是誰了?
墨魂:拍照給我。
對比K的份,他現在更想知道,眼前的這人是怎麼知道他有疾的。
宇天一:不是,我一個大男人拍人孩子合適嗎?
夜琛:什麼況?不是說好的嗎?你能有什麼事?
時看完資訊,卻並冇有回過去,便將手機收了起來。
包廂裡兩大男人,現在是覺得尷尬無比。
宇天一收起手機,支支吾吾的先開了口:“那個……不……不好意思夜總,剛剛……剛剛墨總來了資訊,說……說公司突發重要的事需要理,隻怕……隻怕……來……來不了了。”
額?
這麼巧?
“在這裡墨總讓我向夜總,還有K說一聲對不起。”
夜琛連忙道:“宇特助,千萬彆這麼說,我也有不好意思的事跟你說,K剛剛也來了資訊,說……說……家裡發生了大事,已經趕回去了,實在是冇有辦法。”
這麼巧?
宇天一也怔了一下。
倆人再次相視一笑,隨後都低下了頭。
夜琛:算了,走就走吧,反正你也冇有靠譜過。
宇天一:照拍不了了,人家裡有事,已經走了,反正你冇有看到是你的損失,那可是絕對的大。
墨魂:嗯,我對人又不興趣。
“你請我咖啡,自己卻在看手機,不太適合吧?”時看著坐在對麵,從進門到坐下,一直盯著手機的墨魂,微笑的說。
墨魂放下手機,抬眸與對視,清澈的眸,竟真讓他覺得有那麼的幾分似曾相識,特彆是帶著笑意的眼神。
“你這麼看著一個孩子,好嗎?”時笑問。
墨魂收回眼神,冷聲反問:“那你這麼看著一個男人,好嗎?”
席硯琛是隻手遮天的商界傳奇,俊美如斯,殺伐決斷,也是裴月未婚夫的七叔。人人都說,裴月見了席硯琛,就像老鼠見了貓。但男人卻在外放肆宣揚,“她才不怕我,她說要養我的時候,囂張的很。"裴月是怕過他,因他們的身份,為他們的周身圍上了的囚籠,沒人知道,她其實與他初見時,就對他暗裡著迷,並野心滋生一一她要奪走他的心。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
陽城有兩大奇觀,一是嬌弱笨蛋美人戴都,二是瘋批浪蕩公子沈珩,圈內忠告:退避三舍,敬而遠之。 兩大奇觀閃婚,衆人驚呼:癡傻村女,家族棄子,天造地設,爲民除害。 然而,不知從何時起,笨蛋美人瘋批強勢,身份驚人,攪得陽城天翻地覆,浪蕩公子扮豬吃虎,財力雄厚,致力於摧毀沈家基業。 坐等離婚的衆人瞳孔地震:我們也是你們play的一環?
沈厭的白月光帶孕回國,所有人都說他們即將破鏡重圓,宋錦書不置可否,可等到親眼所見,才知道她以為天性涼薄的沈厭,原來也可以眼中隻盛滿一人,失去孩子那一天,她終於徹底醒悟,他溫柔體貼那麵從不歸她,再回顧這十年癡戀,隻覺得自己可悲可歎,捂著一塊暖不化的冰當作心頭寶貝,宋錦書疲憊開口:“沈厭,離婚吧,我們別再互相折磨了。”......沈厭一直以為,他和宋錦書之間,是後者虧欠,所以對她提出離婚之事,他不覺理解,隻覺得她以退為進,博取可憐,可等到一切真相大白,他失去了曾經待他溫柔熾烈的那顆心,才知道他們之間,有所虧欠的那個,從來都隻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