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大半個饅頭,覺力氣恢復了一些,掙紮起來趴在桌子上,用上來支撐,無法倒水,隻能是趴下去喝了杯子剩下的。
覺好一些了,便慢慢地把雙嘗試挪後,讓自己趴下來,力氣不支,還是俯撲在地上,震得後背的傷口一陣疼痛。
咬住牙關忍過,才以雙肘支撐爬過去找藥箱,雖然看不到,但是記得消炎藥和退燒藥放在什麼位置。
無法打針,隻能是加重分量吃藥。
過了大概有半個小時左右,再出維C,吃了幾顆,沒有水吞嚥,酸得想捶地。
吃了葯,蜷著子在地上氣,自出孃胎,沒過這樣的皮之苦,這一次的杖打,讓意識到這個時代和自己生活的時代大不一樣,位高權重者,手裡掌握著生殺大權。
而的命,在楚王的手中著。
必須要適應這種惡劣的生存環境。
隻是不知道那孩子怎麼樣了,傷口雖說清理了膿,但是不用藥,也好不了。
矮院。
火哥兒吃了葯之後,再度高燒。
其嬤嬤急瘋了,分明白天好很多了,為什麼到晚上又開始高燒起來了?
綠芽也急了,道:「要不,我再去請利大夫吧。」
其嬤嬤看著燒得昏昏沉沉連氣都辛苦的孫子,再想起利大夫五兩銀子兩服藥,實在沒銀子了,絕地道:「無用,無用了。」
綠芽急得落淚,「那怎麼辦?難道眼睜睜看著火哥兒……」那個字,不忍心說出口。
其嬤嬤咬咬牙,眼底迸出悲憤,「火哥兒若沒了,我便是拚了這條命,也要殺了那人。」
隻剩下火哥兒這個孫子,孫子沒了,活著也沒意思了。
那人是王妃,又是靜候的嫡,若殺了,自己也決計活不了,但是,不在乎這條老命了。
火哥兒聽了這話,卻慢慢地醒來了。
他睜開眼睛,臉上燒得是一片滾燙髮紅,小小的孩子,十分的懂事,帶著哭腔道:「,我沒事。」
其嬤嬤落了淚,糲的手在孫兒的臉上過,咬牙切齒地道:「你放心,一定為你出這口氣,不會元氏好過。」
火哥兒錯愕,稍稍弓起子來吸氣,說:「王妃……為我治病,王妃是好人。」
綠芽怔了一下,「火哥兒是燒糊塗了麼?怎麼說胡話?」
火哥兒急了,道:「王妃為我刮膿,說颳了膿吃了葯就能好,王妃還我的頭,說我會沒事的。」
他說完,癱在了床上,大口大口呼吸。
其嬤嬤站起來,吃驚地看著火哥兒,「當真?不是要害你麼?」
「沒害我……」火哥兒剩下的一隻眼睛顯得有些迷離,焦點渙散,他出手,「,我很冷啊。」
他全發抖,張呼吸,卻隻見出的氣,不見進的氣了。
「綠芽,看著火哥兒,我去請王妃。」其嬤嬤提著燈籠馬上跑了出去。
其嬤嬤衝到儀閣,推開門,燈籠一照,便看到元卿淩趴在地上,一臉狼狽的樣子。
地上,東西碎一地,自那一日之後,儀閣便不曾有人進去收拾過。
「二十五歲,三流大學畢業,在一家廣告公司工作一年半,月薪三千五,沒車沒房,單身……」 陳逸寫到這裡,突然把紙揉成一團,扔進了垃圾桶裡。決然道,「這樣的生活,有什麼好留戀的?」 說完,他啟動了戒指,穿越到了一個陌生的世界中,開始了人生中最大的冒險……
上輩子做狗仔,周妙為了媽媽的手術費,把流量男神肖翊害得一湖永不翻身。 這輩子做神婆,周妙想贖罪,決定幫肖翊重回巔峰! 可誰知,肖翊一點兒都不想重回巔峰, 他想要的……只有她! *** 接二連三的預測成真,肖翊好奇地把周妙圈進懷里。 肖翊:怎麼這麼準?別告訴我,你真是小神婆。 周妙:額,其實我是重生來的…… 肖翊壞笑:EMMM,好巧,我也是重生的。 周妙:???那你上輩子怎麼死的? 肖翊思索片刻:忘了,不過,這輩子我想死在你身上……其實身下的話,也不錯。 文案2: 交往一周年,周妙感性地發了一條微博紀念,結果,這條微博瞬間成為熱搜榜第一。 原因很簡單,就是它被當紅小鮮花、金馬獎影后、金雞獎影帝、喜劇界大咖……挨個轉發祝賀。 網友們納悶,這個叫妙妙的人到底是什麼來頭? 于是,他們順著微博原文點進了周妙的主頁…… 住豪宅、開豪車、被投資界大佬認干女兒……這還不止! 有眼尖的網友發現,她家竟然還藏了個身材一級棒的騷男人! 咦?那騷男人的背影……怎麼跟曾經的流量男神肖翊這麼像? 難不成,遭星耀娛樂雪藏后,肖翊改吃軟飯被她包啦?! *** 肖翊拿著手機給周妙看。 肖翊:都說我被你包了,你是不是得做點兒什麼? 周妙:好!我馬上幫你澄清! 把去拿手機的人打橫抱起,肖翊直奔臥室:我要的是坐實,可不是什麼無聊的澄清。 【日天日地的隱形富豪男主】×【靠“占卜”發家的小富婆女主】 ------------------------------ 【閱讀指南】 1.文中所有明星無原型!純虛構!圖個爽蘇甜,邏輯什麼的其次~ 2.1V1 男主雖然騷話多,但身心干凈哈哈哈 3.寫文看文都圖個開心,所以請不要互相傷害~ 4.幫助排雷,有無法接受女主上輩子做狗仔害男主變糊咖的親,直接點叉叉吧,捂臉
風光無限的醫藥生物學三料博士後被個醫鬧一刀斃了命,落落魄魄穿越成了淮王府棄妃。丈夫不疼,小姑子不愛,還有綠茶等級十八級的白蓮前女友。身懷絕世醫術,救人被誤會,不救人等著砍頭,日子從未這麼憋屈過!“咱倆三觀不對、八字不合,勉強在一起不會幸福!”“女人,是你使詐逼迫本王娶的你,現在主意一變又要和離,有那麼便宜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