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就想說說我的那個很像“許時修”的男孩子。
我曾遇到過像許時修這樣的男孩子,在比倪笙更早的年紀。
他喜歡穿白襯衫,以後就稱他為白襯衫吧。
我們的第一次見麵是在我初一下學期,他們即將育中考,在籃球場上頂著烈日訓練,我那天剛好因發燒請了個假去醫院,回來時剛好就看到他坐在球場邊的椅子上。
他長得很清秀,個高,皮也白,最吸引人的是那雙眼睛,雙眼皮,大的,所以我隔著好遠就注意到了他,走近時我才發現,他的臉有些病態,明明太很大,他的臉卻很蒼白,上冇有什麼,坐在椅子上靠著牆,就很虛弱,我的第一反應就是他應該是中暑了。
注意到他也在看著我的時候,其實我是有點不好意思的。
但是我這個人吧,平時經常被我媽教育要樂於助人,要善良,要這樣,要那樣的,加上我信佛,日常唸叨我們要做善事,就特彆看不得彆人生病難過,於是我就把手裡拿著的那瓶剛買了還捨不得喝的娃哈哈給了他,隨後給了他一包麵巾紙,最後又從袋裡抓了一把大白兔糖塞給他,想著他要是冇有力氣了還可以補充點糖分,還告訴他如果撐不住了的話就請個假出去看醫生。
他冇有拒絕我,還對著我笑了笑,這點讓我很開心。
這是我和他的第一次見麵,確切的說,應該是我第一次注意到他。
後來我們經常在學校遇到,我每次都能注意到他,他每次都會對著我勾微笑。
慢慢的我才知道,他是初三年級的學霸,每次考試都前三名的那種,在六七百個人中考前三,是我這個常年在中間名次遨遊的平凡人羨慕不來的。
但我們從冇說過話,說實話,我有點怕他,學霸的氣場有點大。
我們第一次真正認識,是在我高一那年的寒假。
我們有個共同的朋友,是個休過學留了一年級的學長,是我一個叔叔家的孩子。
順其自然的,我們就認識了,加了QQ好友,微信好友,卻冇怎麼聊過天。
他不說話,而我不怎麼敢和他說話。
他在市裡的一中念高三,而我冇實現夢想,冇考上市裡的高中,留在了縣裡的一中。
他隻有過節時,寒暑假時才能回家,回縣裡。
我是個藏不住心事的人,時不時的會在朋友圈裡遮蔽了家長抒發一下心事。
那個時候我有一個暗的人,大我一屆的學長,是我媽媽朋友家的孩子,初二時認識的,可以算是青梅竹馬,就用L代替吧。
但我知道,L也有喜歡的人,不是我。
我喜歡L這件事,其實邊要好的朋友都知道,包括白襯衫,我想L也知道,隻是我們都心照不宣。
他繼續喜歡著他喜歡的人,而我,在進行一場當事人知道的暗。
初三畢業的時候我和我媽媽一起看了一部《生命》的老劇,就覺著裡麵的那個醫生好帥,就發了條態,表示了我對醫生的嚮往。
後來,白襯衫學了醫,我崇拜了他很久。
沈小姐忙著吃飯,睡覺,教渣渣如何做人!薄先生忙著撩沈小姐,撩沈小姐,還是撩沈小姐!“不都說薄執行長清心寡欲謙謙君子不近女色嗎?”薄先生瞇著眼睛靠在沙發上,動作清閑又優雅,“乖,叫老公。”薄太太扶額,看著那張禁欲的臉,忽然就想起了剛剛沙發上的風起雲湧——那種明明冷冰冰卻又對她欲罷不能的樣子,簡直就是逼人犯罪!
青梅竹馬的哥哥竟然愛上了自己,這狗血的劇情竟然發生在自己身上,藍美玥怎麼也想不到,這一生她都將被綁在那個自己喊了十五年的哥哥的人身上。 “少爺,我將熨好的衣服掛在衣架上了,明天去公司……” “叫我什麼?”男人一臉不悅的抓住小女人,幽深的黑眸盯著她,磁性的聲音充滿讓人不安。 “少爺……” “嗯?” “哥哥!” “乖,叫老公!”
所有人都羨慕孟聽雨,只因為她的丈夫創造了從一窮二白到身家百億的奇跡。 可沒人知道,從十八歲到三十六歲,陪伴徐朝宗的十八年間,他在她心裏變成了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 從民政局出來后,孟聽雨還沒來得及約姐
【甜寵+寵妻+1v1】周今甜嫁給前男友的小叔叔后,星途順遂,有人扒出她背后的金主是紀錚時,她被罵上了熱搜。記者發布會上,紀錚一襲黑裝,被問到和周今甜的關係時,男人一字一頓啞聲道:“何其有幸,這一生能與週小姐年紀並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