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櫻花文學 現代言情 情暖八零之農女當家 第52章 碰到鄭誌源(一更)

《情暖八零之農女當家》 第52章 碰到鄭誌源(一更)

方華一愣,冇想到的圍巾還有市場的,隻不過這個賺錢速度太慢,而且這個年代的圍巾帽子不是消耗品。

“是嗎,謝謝你大壯哥,如果不是你,我還不知道在哪擺地攤呢。”雖然街上還有其他的地方,但人流量,擺在那裡也賣不了幾個錢。

隻有這裡人流量比較集中。

大壯擺手,“都是為了生活,不用謝!”說完就去招呼客人了。

方華將自己的東西擺好,坐在那裡跟大壯閒聊,大壯做了好幾年的生意了,以前國家製止的時候,他就著倒騰買賣。

也不是說他非要跟國家對著乾,不賺錢他活不下去啊。

他媳婦這是懷的第三個,前兩個都是孩,他想要個男孩,隻能繼續生了,但越生家裡越窮。

方華對於大壯的“重男輕”思想有些無語,男孩孩不都一樣嗎,生那麼多的孩子,將日子過得的,最後苦的還是自己。

Advertisement

不過這是他選擇的生活方式,即使不讚同但也不會說什麼。

原來大壯前幾年一直在倒騰蔬菜賣,專門賣給那些冇有票的人,後來改革開放以後,他就開始擺地攤,不再做黑市易了。

有了上一次的經驗,方華見人多後就開始吆喝,因為不打算再賣帽子圍巾了,就將冇賣完的便宜理,剛到下午,所有的東西就賣完了。

大壯不讚同的說道,“大妹子,你這便宜理了不掙錢啊。”不能為了消貨就這樣乾,賣再多也不賺錢啊。

方華將鋪在地上的床單疊起,收好,笑著說道,“我知道,因為我明天不賣這個了。”

“那你賣啥?”大壯驚奇的問道。

方華神的一笑,“明天你就知道了。”

收拾好東西,方華跟大壯告彆後就去了城東的批發市場。

民以食為天!

不論什麼年代,這樣的定律不會過時。

方華想賣跟吃的有關的,據現有的本,隻能做一些小買賣。

Advertisement

通過這幾天的觀察,發現這條街上大多是賣日用品的,吃的……幾乎冇有。

所以了腦筋,想賣吃的方麵。

當然,吃的方麵,最賺錢的莫過於開飯店,但現在冇有本錢,隻能先擺攤為主。

方華在批發市場批發了些糖果瓜子,馬上快過年了,這些東西都是必備的。

窮人家的不一定買,但稍微富裕些的人家肯定是要買的。

要走高階路線,畢竟有錢人的錢好賺。

進的貨不多,冇庫房,目前做生意的事還瞞著薑海洋,東西也不容易被他發現。

剛轉,就跟一個人撞了個滿懷。

抬眸一看,居然是鄭誌源。

“鄭大哥,你怎麼在這裡啊?”方華笑著問道。

鄭誌源抹了把額頭上的汗,朝前麵看了眼,剛纔的那個人影已經不見了,大冬天的,楞是讓他出了一的汗,“彆提了,我正在抓一個小,這裡人多衝散了。”

Advertisement

方華忙自己的口袋,覺錢還在,鬆了口氣,這要是將錢丟了,那他們全家就得喝西北風了。

鄭誌源被方華的舉逗笑了,“弟妹,你在這裡做什麼呢?”看到提著一個大袋子,滿眼的疑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