薔薇鐵獄辦公室,艾登坐在自己的辦公椅上,一手拿著《無字法典》,另一隻手輕輕拂過封麵。
幾個概念在他腦子裡浮現,並非是以聲音或者文字的形式,而是單純的概念,就彷彿這些事本就是他完全知道的,隻是突然想起來了而已:
“法則”的儀式——製訂同一條規則,令至千人同時持續遵守;
“懲戒”的儀式——對自己以外的聖徒以上的非凡存在施加懲戒,將其決,或持續監;
“迴歸”的儀式——強迫一名聖徒以上的存在迴歸冇有神的凡人,或者協助變凡人的非凡存在迴歸原本的權柄位置。
不久前,艾登湊齊了“秩序”權柄的全部拚圖,功晉升為“秩序”的聖徒。
晉升聖徒後,他所有的“秩序”權能都得到了極大幅度的提升。
權能的領域變得更大了,“迴歸”變得可以作用於神和記憶,還可以記錄某件事在某個時刻的狀態,將其定義為“規整”的狀態,然後在權能持續時間多次迴歸這個狀態,就如同存檔和讀檔,而“懲戒”權能則增加了直接剝奪對象生命的死刑。“法則”的權能,在不使用特權的況下,理論上可以抵抗同等級聖徒的權能效果。
在晉升為聖徒的瞬間,接著唯一權柄的他便理解了進一步晉升支配者的儀式容。
並且在那一瞬間,他發現自己竟然當場就達了兩道儀式——“法則”和“懲戒”。
“法則”要求在晉升者製訂一條規則,令一千人同時遵守。薔薇鐵獄容納犯人的最大數量為四千人,常駐犯人在三千上下。作為典獄長上任的時候,艾登頒佈了一些新的部管理條例,強製犯人遵守,自然而然地滿足了這個儀式要求。
應該說,這個儀式,隻要是大團的領袖或者某個有權力的政客,都能非常輕鬆地達。
至於“懲戒”的儀式,就比較戲劇了——他能完這個儀式,純粹是因為他是梅麗菲利亞的看守者,對一位支配者執行監刑罰,自然符合儀式的條件。這種巧合,簡直就如同白送的一樣。
現在他完全理解了為什麼謀神和幻想家會說“秩序”是最合適的他的權柄。
謀神將他最先接到“秩序”歸結為他的幸運,而幻想家卻表示這其實冥冥之中的命運,是“秩序”的權柄通過某種因果呼喚他一步步接近。
後者的說法聽上去多有些神,但現在,艾登反倒更相信起幻想家口中所說的“冥冥註定”。
不過這兩個儀式,都額外存在著“進行時”的要求(除了用決手段完“懲戒”儀式),關鍵在於晉升的時候這些要求必須在滿足的狀態,僅僅在過去麼某一個時刻或者某段時期達過條件是冇有意義的。
問題在於“迴歸”的儀式。
這個儀式必須藉助另一位聖徒或者支配者來完。要麼剝奪一位聖徒的神,使其變回凡人——這個過程還必須是對方非自願的況,要麼反過來,協助一名失去神的聖徒迴歸原來的地位。當然,對象換支配者也可以。
這個儀式他最接近的一次就是穰母神教團事件的時候,擊敗奈維修。但當時他其實是殺死奈維修之後,才取的神,並不符合將對象變回凡人的要求。而且親手殺死奈維修的,還是列斯神父。
展一下的話,艾登看到了兩個最可行的方法。
一是打敗先生,迫使其出所有神,變回凡人。
二是直接殺死先生,奪回“仇恨”的神和唯一權柄,然後幫助複仇神重新掌握權柄。
局麵一下子變得明朗起來——他和先生的對決,勝利的一方就可以晉升支配者。隻不過先生必須先搶到湮滅之手,而艾登,則必須先解明幻想家的提示。
冇錯,就算假設自己現在就完全符合了晉升支配者的條件,艾登也不會馬上就升到那個位置上。
他一直相信勸他取得權柄的謀神給他這枚棋子設了某種陷阱,而這個陷阱,恐怕就在他腦子裡那段被封鎖的記憶裡。
當然,也不能排除這其實反而是謀神反其道而行,特意故弄玄虛導他懷疑。
但他不願意輕易冒這個險,而且幻想家的提示,某種程度上也印證這一點。
支配者的力量隻有支配者可以抗衡,這很好理解,想要擺謀神的支配,為支配者是最終的通關目標。從聖徒到支配者,力量有著質的提升。像阿比蓋爾和奇奇莫拉這樣的聖徒,在對付先生的時候或許能提供點助力,但對付梅麗莎……恐怕並不適合靠這種人數取勝。
眼下,他自己為支配者反倒是最靠譜直接的一條路,至於幻想家所說的謀神曾經失敗過的經曆,可能會為迴避陷阱的關鍵。
謀神距離神的王座,隻差一個“仇恨”,所以令折戟的地方,應該在“仇恨”權柄上。
先生的“背叛”完全在謀神意料之中,先生帶著“仇恨”權柄跑路顯然並不能算進所謂的失敗當中。
那就是應該在更早的時候……
想到這裡,艾登站起,離開了辦公室,徑直來到了核心區牢房區域。
這個時間點,絕大多數犯人都已經出工了,未年的犯人則強製參加課程,但總有一些特殊的犯人,是一直待在牢房裡的。
“犯人3020。”站在三號房前,他試圖醒那個在床上午睡的犯人。
犯人3020,瘋子海,或者說複仇神,睜開了眼睛,懶洋洋地轉過來。
“小子,好不容易給我取了名字,你不應該親昵地多一嗎?喊編號,多生疏啊。”複仇神打量著艾登,調侃道,“嗯?總覺你好像有什麼地方……不一樣了啊。”
“出來吧,有些問題想問問你。”艾登說著,打開了牢門。
“給我弄杯喝的。”複仇神打了個大大的嗬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