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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魔女們的典獄長》 第三百零二章 我差點笑出聲

第二天下午,艾登坐在自己的辦公室裡,桌子上放著那本《無字法典》。

在忙活完大部分的善後工作,艾登終於有時間仔細地研究這本戰利品。

他將手放在《法典》上,腦海裡立刻就浮現出了對周邊空間的印象,就像是腦子裡有個人自顧自地拿出了一幅三維地圖展示給他看。

在這幅地圖上,有一片球形的空間被點亮標識了出來。這個空間,剛好將薔薇鐵獄整個兒包裹了起來。

這就是由他設置的,目前《無字法典》生效的“領域”。

在昨天從納威手裡搶到這本《法典》之後,艾登就已經發現了《無字法典》的一些規律。

首先,就像一個國家的法律隻能在這個國家的領土生效,《無字法典》上的規則,也隻能在事先指定的領域才能發揮作用。

這個領域是以《法典》為中心出現的,大小可以調整,但最大也隻能達到兩三個街區的程度。

一個人一天之隻能在《法典》上寫下三條規則,《法典》一次也隻能同時共存三條規則,每條規則隨時都可以當場廢除——用文字宣告,或者直接一筆劃掉都可以。

在指定的領域,《法典》會強製讓所有人和事遵守上麵書寫的規則,如果事的發展會影響到規則,那《法典》就會將規則直接作用於事

比如納威寫下的“止直接或間接互相傷害”的時候,監獄裡會對人造傷害的陷阱就會自失效,寫下“止限製人自由”的時候,牢房的大門就被開啟,並且冇辦法再重新鎖上。

而如果違反規則的是人的話,則會遭到《法典》的“警告”,繼續無視“警告”,《法典》會直接剝奪違反者的行能力,阻止他進一步行下去。如果該條規則還規定了刑罰的話,《法典》還會對其進行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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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到《無字法典》的瞬間,艾登便自理解了《法典》所備的罰方式,一共是四種:

第一種是刑,違反者上會長出荊棘形狀的黑刺青,長出刺青的地方會帶著難以忍的劇痛,但並不會對違反者造實質的傷害,持續時間大約五分鐘,如果違反者一直堅持要違反規則,那麼刑罰就會持續下去。

第二種是監之刑,《法典》會在違反者周圍製造幾麵看不見的牆壁,將目標幽閉在這片“牢房”裡。這些“看不見”的牆壁隻會對犯規定的人起效,對其他人和品不會產生影響,持續時間大概是一個小時。

第三種是流放之刑,或者說驅逐,《法典》會將領域違反規則的人傳送到一片“什麼都冇有”的黑暗空間裡一段時間,然後重新將目標送到領域邊緣外側的隨機位置。犯了“流放之刑”的人在一天無法再回到領域,一旦強行進就會被以相同的方式拋出去。

而第四種,便是死刑——無需多做解釋,顧名思義,一旦違反規則,便直接死。這應該算是幾種刑罰,僅有能直接對違反規則的人造實質傷害的刑罰。

艾登思考了一會兒,試著在一片空白的書頁上寫下:“止自殺,違者以死刑。”

這個規則顯得有點可笑,但邏輯上是可行的。如果有人在監獄裡開始手自殺,並且有能力完自殺的話,《法典》的規則就會生效。自殺的人還是會死,但死因應該會由自殺變為被《法典》死。

但規則寫完,字跡很快就變得和被廢除的時候一樣,被書頁吞噬得無影無蹤。

而後,在原本寫下規則的位置上會浮現出一行工整得彷彿印刷般的字:“權限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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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法寶還真的會認人的啊。”艾登在心裡慨。

很顯然,《無字法典》並不承認他備使用死刑的權限。

梅麗菲利亞曾經提到過,唯一權柄雖然隻是品,但擁有和相應的支配者融合的意識。它會呼喚有為支配者資格的“聖徒”。持有者距離對應的權柄越近,唯一權柄會對他開放的權限也越多。

想來如果是“秩序”權柄的聖徒,應該是有權限用死刑的。

艾登想了想,試著重新寫下一條新的規則:“止違抗艾登·加德的命令。”

同樣地,這行字很快就被吞了進去,重新浮現出了“權限不足”。

止監獄的犯人違抗獄警的命令。”

“權限不足。”

止艾登·加德在領域倒立。”

“權限不足。”

在《無字法典》的領域,哪怕是持有者也無法有特權,也無法讓規則僅對特定的對象生效——這些,全部都是因為作為持有者的他不備相應的權限。

換句話說,備相應的權限,或許就能做到。

大概隻有為融合了《無字法典》的“秩序”的支配者,才能隨心所地支配這份力量吧。

艾登想了想,又寫下了一行字:“今天天氣不錯。”

字再次被吸收,這次回覆的一行字是:“無效條文”。

止向東走的同時向西走。”

同樣是“無效條文”。

止違反《監獄管理條例》。”

依然是“無效條文”。

……

艾登實驗了幾次,發現那些無意義、表述不清、自我矛盾、或者客觀上無法做到的規則,統統都會被認定為“無效條文”,而且每條規則必須能獨立解釋,套在其他規則上的規則同樣不會被認同。

雖然這本《法典》並冇有自主意識,但艾登還是從這件神到了某種“任”——這不是現在的他能輕易駕馭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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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某種程度上,這東西現在可以作為他的保命符。

止使用仇恨權柄的力量,違者刑。”艾登寫下了這麼一行話。

但很快,他就得到了回覆:“無效條文。”

艾登想了想,重新寫上:“止以複仇為目的對他人采取不利舉,違者刑。”

這一次規則冇有被吸收——艾登意識到在上麵指定的規則不能指名道姓地直接乾涉權柄力量,但卻可以針對權柄能做到的某件事。

單獨作為品的唯一權柄的位格,在支配者之下,卻在聖徒之上。

這本《無字法典》應該能對先生造限製,唯一的問題在於……如果先生手裡那道“仇恨”的唯一權柄可以破解這個規則的話,他照樣還是難逃一死。

想到這裡,他起拿過了書架上的提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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