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是說六號房的安娜和凱瑟琳在更室攔住你,向你敲詐管製金,是這個意思嗎?”艾登抱著手開始提問。
菲兒猛地點頭:“是呀是呀,們說不給們錢的話,就把我的手指全折了。我說艾登大人不會坐視不管的,們就說典獄長算什麼狗東西——”
“先警告你不要添油加醋啊,要是被我發現你在夾帶私貨罵我你就等著被關閉吧。”艾登瞪著眼睛地打斷。
“總、總之,就是們在那裡敲我竹杠啦,很兇的那種。”菲兒了脖子。
艾登點點頭,這說法和維羅妮卡代的真相還是對得上的。
“那維羅妮卡呢?”
“……”菲兒想了想,“原來一個人在裡麵洗澡,也不知道是怎麼聽到的,突然從裡頭跑出來警告那兩個人不要做得太過分了,那兩個人就跟手了,然後死刑犯就和們打起來了。”
“們會傻到主挑釁死刑犯?”艾登盯著菲兒的眼睛,“你最好不要胡說,不然……”
“是、是我記錯啦!”菲兒趕擺手,“那兩個賤人被警告了一下就慫了,但等一走,們就立刻兇神惡煞起來,開始手打我,然後死刑犯又回來救我,纔跟們打起來的。”
“既然們倆這麼怕死刑犯,怎麼會有膽子冇等離開就手打你?”艾登狐疑地瞇起眼睛。
“誰、誰知道呢?們是壞人,壞人什麼事乾不出來?”菲兒下意識地移開視線。
“真的不是你主激怒們,讓們忍不住手打你?”艾登冷笑著問道。
“怎、怎麼會呢?”菲兒心虛地笑道。
“……”艾登看著不說話。
“好啦好啦,我老實代!”菲兒被盯得渾不自在,舉手投降,“我看們這麼怕死刑犯,就稍微挑釁了一下……”
“所以,你是看準了維羅妮卡會幫你,所以就利用去收拾六號房的兩個人。”艾登點點頭,揶揄地笑道,“可以啊,很有頭腦嘛,驅虎吞狼,還省下一筆保鏢費。”
“什麼保鏢費?您、您在說什麼啊?”菲兒眼神遊移。
“彆裝了,就算冇有維羅妮卡幫你,你也會花錢雇其他犯人解決那兩個蠢貨的吧。一直以來你就是靠這種手段在這裡混下來的,不是嗎?”艾登直白地點破。
維羅妮卡還不知道自己是被菲兒利用了,菲兒雖然冇有戰鬥力,但其實非常賊。
作為核心區最有錢的富婆,在遇到麻煩的時候,會選擇收買其他獄中大佬替自己擺平。而且因為多次進來,在這裡也算是積累了不人脈。瞭解的犯人絕不會選擇找的麻煩,也就隻有像安娜和凱瑟琳這種剛從其他監獄調過來的愣頭青會傻到敲的竹杠。
“怎麼會呢,我這麼心思單純的人……”菲兒還想矇混過去。
“一個拉皮條的說自己心思單純,就好比獅子說自己吃素。”艾登不屑地哼了一聲,“最後一個問題,你是怎麼暈過去的?”
菲兒用手點了點下,做出一副回想的樣子來:“不知道,們打起來的時候,我準備跑的,然後不知道誰打到了我的後腦勺……”
“真的不是自己踩到香皂然後撞到櫃子撞暈的?”艾登試探了一下。
“您都知道了還問我?”菲兒鼓起了臉。
“那香皂是維羅妮卡丟地上的,你是想幫瞞?”
“好歹也算是幫了我一次嘛,我也是講道義的人。”菲兒抱起雙手,滿臉都寫著義薄雲天。
“都進監獄了還道義呢……”艾登覺得好氣又好笑,“行吧,事的大致經過我已經瞭解了,你既然冇問題了待會兒就跟獄警回自己房間去吧。”
菲兒的最終供詞和維羅妮卡的描述是一致的,從這一點看,維羅妮卡講的多半都是實話。
就在艾登準備起的時候,菲兒突然住他:“等一下啊,艾登大人。”
“乾嘛?你可不要又說自己不舒服想要我陪你在這兒待著什麼的,我現在很忙,彆給我搗!”艾登一臉警惕地盯著菲兒,這丫頭總是會抓住任何機會胡攪蠻纏。
“不是啦!”菲兒不滿地嘟了嘟,“我隻是想跟您說,那傢夥……可能不是殺人犯呢。”
“你怎麼這麼確定?就因為出手幫了你一次?”
“我昨天跟待在一個房間裡,害怕得睡不著覺。我第一次跟這麼可怕的人相啊,心裡實在冇底,就趁睡著的時候,試著探索了一下的夢境……”
“你的力量不是都被封印了嗎?”艾登皺起眉頭。
“還剩一點點啦,雖然魅和吸取氣是做不到了,但要窺視彆人的夢境還是做得到的。”菲兒給他解釋,“夢境有時能展現出一個人的潛意識,我本來是想找找看有冇有什麼心理上的弱點的。”
“你還是個心理大師?”艾登樂了。
“我是說真的啦!”菲兒氣鼓鼓地說道,“我們經常潛彆人的夢境,研究目標的**和喜好,稍微有點經驗的魅魔都會對人的心理有一定理解的。”
“那你在的夢裡看到什麼了?”
“那艾登大人您稍微給一點施法權限,我用幻展現給您看。”菲兒請求道。
艾登馬上變得一臉懷疑。
“不會做小作的啦,我又不想死!”菲兒拍著床喊。
“行吧。”艾登看了一眼一旁的獄醫,“你在旁邊幫我看著點,要是有什麼反常,馬上防暴隊進來。”
“一點都不信任人家。”菲兒不滿地抱怨。
“誰相信你誰就是天底下頭一號的大傻瓜。”艾登白了一眼,“好了,趕的。犯人3307,解封臨時施法權限。”
話音剛落,菲兒立刻覺到自己被結界抑製的魔力恢複了一部分。
“好嘞!”乾勁十足地床上坐起來,手向艾登的太,開始施展幻。
艾登覺眼前一白,然後周圍的景象就變了樣,他發現自己正坐在裁判所的旁聽席上,鐘聲的一般的宣判聲從高傳來:
“……被告人為執法人員,借用職權便利,持槍殺害平民,其行為已構職罪和謀殺罪,且在被緝捕的過程,惡意攻擊執法人員,其行為嚴重影響執法機關聲譽,經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人職罪、謀殺罪、妨礙公務罪罪名立,決定判其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