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萊爾莎毫不掩飾對雷恩的興趣,說道:“克萊登學院的老師水平太差,沒幾個是有真正實力的,你應該早點離開。”
“我沒有打算再回克萊登學院。”
雷恩在克萊登學院三年,除了劍以外,沒學到多東西。學院每年放兩次假期,現在是暑假期間,還有半個月又要開學了。
每個學生最多在學院五年,無論是否爲超凡者都要離開。
在沒有穿越過來之前,雷恩的前是很想繼續第四年學習的,但是父親德不支持,所以纔跟家裡鬧翻了。
現在,他已經是戰鬥巫師了,自然不願意再回克萊登學院。
德萊爾莎的臉正式起來,說道:“爲巫師只是起點,以後的晉升之路十分漫長。神教導我們,‘魔法即爲真理,知識就是力量’,作爲一個巫師,永遠不能停止對真理與知識的追求。”
雷恩點了點頭,他聽過這句話。
這是魔法神的格言,每一個信徒,尤其是巫師都把這句話奉爲圭臬。
德萊爾莎繼續說道:“戰鬥巫師作爲三大學派之一,雖然人數不多,但也是至高議會正式認可的巫師。作爲一個真正的巫師,任何時候,不能放棄對真理與知識的追求。”
“我在隆杉德有幾個關係不錯的朋友,如果你想進銀星學院或巫師塔,我可以幫你。”
“你不用急著做決定,我最近應該都會在羅勒旅館。”
德萊爾莎說完便跟羅傑一起回房間去了。
雷恩看著他們離開,認真考慮德萊爾莎的建議。
的話很有道理,巫師從來不是一個閉門造車的超凡職業,施展法是很複雜也很妙的能力,靈魂中的法要素只是提供了法模板而已,真正想發揮出魔法的最強威能,需要經過不斷的索,練掌握各種施法技巧。
最強大的巫師向來都以真理追求者自居,而不是單純的施法者。
除法以外,巫師們常常還要掌握符文,鍊金,附魔,歷史神話,位面,魔魂要素圖譜等等,這些近乎無窮的知識,也許不是每一項都要研究通,但是也耗費了巫師們無數的力,同時帶來強大的力量。
等級越高的巫師,知識就越淵博,並且深魔法神的青睞。
隆杉德最大的巫師組織,正是銀星公爵建立的銀星學院和巫師塔,除非離開隆杉德,否則生活在這裡的每一個巫師,都必須跟兩者打道。
要麼加銀星學院,要麼進巫師塔。
當然,雷恩也可以都不進,這樣他就變一個流浪巫師了。
流浪巫師背後沒有勢力支持,缺資源,尤其是無法進各大巫師學院的圖書館,各種知識與技巧匱乏,即使天賦再高,也很難走遠。
在帝國曆史上,偶爾有天縱奇才的流浪巫師晉升傳奇,但是沒有一個流浪巫師能晉階聖魂巫師,進至高議會。
雷恩當然不想爲流浪巫師,有更好的路不走,那是傻子。
他只是沒有想好是進銀星學院,還是巫師塔。
銀星學院的環境較爲輕鬆,跟其它兩座學院差不多,就是學生一些,所有人都以巫師爲目標,即使不能爲巫師,也要爲其它施法者,學生的福利待遇都很不錯。
當然,這個不錯只是相對其它學院而言,跟巫師塔就不能比了。
只有正式巫師纔有資格進巫師塔,巫師塔的管理很嚴格,模式跟學院也不一樣,以師徒傳授爲主。
每個進塔的巫師,都要選擇一個更高等級的老師,跟隨老師學習或戰鬥。
巫師塔員的一切開銷,包括所需的知識與魔藥,都由銀星公爵承擔,相應的,塔所有的巫師都要聽令於銀星公爵。
這位聖魂巫師是高塔的唯一主宰。
雷恩對巫師塔部的況瞭解有限,反正隆杉德最頂尖的巫師,幾乎都是高塔的員。
他的世來歷都很清楚,進銀星學院和巫師塔都不難。
現在又有一位傳奇巫師作爲介紹人,無論去哪個地方都是一句話的事。
雷恩更傾向於先進銀星學院,初步掌握一些知識,等到了解更多信息之後,再決定要不要進巫師塔。
不過,他現在有個疑慮,那就是影刃殺手似乎有針對銀星學院的謀。
在近期,銀星學院恐怕會有大事發生。
雷恩不想趟這個混水,雖然他只是一級巫師,在銀星學院和影刃之間,都是無足輕重的小角,但是上偏偏有紛爭印記,萬一在學院被察覺到,那就太麻煩了。
“還是先等一等,謀發以後再進銀星學院。”
雷恩心裡想著,不過在這之前,自己還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要去理。
他離開院子,上到羅勒旅館的二樓進房間。
這個房間的費用一直在支付,期間沒人進來過,霰彈槍和從艾斯伯格那裡收繳的長劍都藏在牀下,沒有被人過的痕跡。
雷恩拿出霰彈槍檢查一遍,沒有問題。
之前製作了三十枚子彈,那天用掉一部分,還剩十七枚,不過放了幾天好像有點了,不知道還能不能用。
雷恩搖了搖頭,決定放棄這批子彈,連這把霰彈槍也要重新改造一下。
霰彈槍只是當初應急製造的,他還是普通人的時候,非常有用,現在自己是超凡者,暫時用不上這把槍了。
因爲開槍時靜太大,在隆杉德城裡沒什麼機會用到。
特別是在銀星區,巫師塔頂上的靈魔之眼時刻監視著整個區域,槍聲一響,恐怕下一秒鐘它的目就掃過來,然後被鎖定,想跑都沒機會。
當然,霰彈槍還是很好用的,可以彌補目前不會法無法遠距離攻擊的缺點。
不過必須先經過改造,特別是子彈的火藥要換無煙火藥,最好能向佐爾坦學習一下製作魂槍的經驗,結合兩者的優點,提升威力,做出最適合自己的槍械。
雷恩把槍和長劍收好,下樓在旅館大堂點了一份晚餐。
佐爾坦湊過來跟他閒聊起來,抱怨羅傑又在跟那個人在後面搞,都不跟自己打牌。
雷恩聽得無奈,只能轉移話題,跟他流起槍械製造的事。
果然,佐爾坦一提起槍械,立馬就忘記了打牌,眉飛舞的跟雷炫耀自己收藏的幾把魂槍。
這一頓飯吃了三個多小時,啤酒喝了小半桶,雷恩也是益匪淺。
天黑之後,雷恩帶上霰彈槍和長劍,返回自己的公寓。
把槍拆零件,理掉髮的子彈,現在他能用的武只有一把八角錘和艾斯伯格的手半劍。
拿起劍揮了幾下,雷恩不太滿意的搖頭。
這把手半劍價值不菲,用料和做工都很好,但不是附魔武,而且重量太輕了,只有十磅出頭。
艾倫厄斯的“磅”,差不多等於地球上的“斤”。
十磅重的劍其實已經相當重了,普通人揮幾下就沒力氣,很難用於實戰,只有超凡者可以使用。
羅傑爲傳奇獵魔人,不以力量見長,那把狼之牙鋼劍,也不過才三十磅。
但是對於雷恩來說,無論是十磅還是三十磅,都太輕了。
他現在能夠輕鬆舉起兩千磅重的東西,上手的武重量在一百磅左右最剛好。低於一百磅,發揮不出力量的優勢,高於一百磅又會影響靈巧和速度,戰鬥中消耗太多力。
一百磅重的劍非常,通常都是雙手劍或巨劍。
雷恩會劍,可是對劍沒有特別的偏,也許是上輩子的外號影響,他對錘子有獨鍾。
戰錘這種重量級武,更能發揮自己的力量!
他拿起旁邊的八角錘,在手裡掂了幾下,三十磅重的錘子拿著覺像是一稻草,太輕了。
“還是要買把合適的錘子。”
雷恩想起之前買八角錘的時候,在那家機械工匠鋪裡見到的幾柄戰錘,應該有自己能用的。
他立即出門,穿過街道,很快就來到了工匠鋪。
工匠鋪的老闆依然一疲憊坐在那裡休息,看到雷恩,還是沒有打算起招待。
雷恩沒有管他,走到放著錘類武的區域。
十幾柄各類戰錘呈列出來,主要分三類,一種是長柄重錘,整把錘子幾乎跟人一樣高,需要雙手握持使用,看起來有兩三百磅。一種是短柄的單手錘,比較輕,重量在四十磅左右。
這兩種錘子都比較,最多的還是長短適中的戰錘。
戰錘最初是矮人鍾的武,錘頭較大,柄長一米左右,以矮人的高正合適,人類也能使用,既可以雙手握持,也能單手揮起來。
工匠鋪裡有五六柄戰錘,幾乎都沿襲了矮人戰錘的設計風格。
錘頭以方形爲主,錘柄刻有防條紋,很多小細節都帶有矮人的裝飾,如果不仔細辨別,還以爲是出自矮人之手的武。
這些戰錘都沒有附魔,只是普通武。
附魔武的價格都在一百金盾以上,雷恩現在買不起,工匠鋪也不會隨便擺在這裡任人試手。
所以雷恩也沒怎麼選擇,隨手拿起一柄戰錘一下,發覺有點輕了。
連試了幾柄戰錘,都在七十磅左右。
這個重量對於矮人和其他近戰職業來說,可能剛好,但是雷恩擁有經過強化的“力量”要素,七十磅還是太輕了。
雷恩本想隨便買把錘子將就用下,正要問價,卻看到老闆後的牆上掛著一柄戰錘,看起來像比較重。
他走過去問道:“老闆,你後面這柄戰錘能給我看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