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八歲這年擁有了一只馴鹿誒,特別可的馴鹿,在林深,真的見到了鹿。
“哥哥,我想拍照,要給杜姨看。”云笙站在馴鹿旁邊,一只手搭在馴鹿角上,擺了個漂亮的姿勢。
“好。”陸承宣從口袋拿出手機,走到云笙前面,單膝跪地。
“誒哥哥,地上臟,你別跪著呀。”云笙手想拉他。
“沒事,這樣拍更好看。”陸承宣毫不在意的調整姿勢。
云笙見過網上給別人拍照用這個姿勢,只不過哥哥這樣,讓心里酸酸甜甜的,像是吃了一顆冰糖葫蘆。
“笙笙,準備好了嗎?”陸承宣看了一眼。
“嗯,”云笙點頭,揚起笑容,靠近馴鹿,“我準備好了。”
陸承宣舉起手機,忽然皺了皺眉,“等我一下。”
說完他低下頭,腦袋和肩膀擋住了云笙的視線,看不出來陸承宣在做什麼,“好的。”
很快陸承宣抬起頭,云笙連忙揚起最甜的笑容,等著哥哥給自己拍照。
卻見陸承宣手中捧著的東西從手機變了一枚鹿角戒指,他眸深邃,筆的跪著,從容道:
“網上有句話說“林深時見鹿,海藍時見鯨,夢醒時見你”,我希每一場夢醒來都能第一時間見到你,笙笙,你愿意嫁給我嗎?”②
第17章
陸承宣說完這句話云笙愣了足足十幾秒, 連眼睛都沒敢眨一下,懷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問題了。
“哥哥, 你是不是在開玩笑?”云笙的聲音在抖,哥哥他、他向自己求婚了?這比太打西邊出來了還要驚悚。
剛才還在想,等過了十八歲生日,哥哥談了,就不能再黏著哥哥,結果哥哥說喜歡的人是,一時之間怎麼轉得過這個彎來。
陸承宣手又抬高些,“戒指準備好了,今天你也穿上了麗塔的婚紗,你還覺得是玩笑嗎?”
“這件是婚紗?”云笙提了提擺, 怪不得覺得像婚紗。
“這件子鈴仙, 以鈴蘭花為主題,鈴蘭花常常作為新娘手捧花出現,代表幸福的,笙笙, 去年我就讓人著手設計這件子,所以才會和你這麼合,笙笙, 你愿意嗎?”
今天的一切, 是陸承宣預謀已久, 而非心來。
云笙細白的牙咬著瓣, 手指攥著擺, 心口像是揣了一只小兔子, 一個勁的跳呀跳, “哥哥, 哪里有你這樣的,人家都是先表白,你怎麼、怎麼就直接求婚了。”
要是陸承宣今天是表白,還沒這麼驚訝,上來就跳過談說結婚,這誰能不被嚇到。
“笙笙,我們認識十八年了,你覺得我是三心二意的人嗎?”
云笙搖頭,“當然不是。”
陸承宣對好了十八年,代替媽媽照顧了十二年。
陸承宣低聲笑了下,“既然你知道是我一心一意的人,我認定的事,還能反悔嗎?我喜歡你,是想和你結婚的喜歡,相守一生的那個人只能是你,笙笙,你不愿意嗎?”
云笙扁了扁,有些苦惱,“也不是不愿意,只是,我從來沒有想過這件事,我又不知道你喜歡我,你瞞的這麼好。”
還總是想哥哥會喜歡什麼樣的孩,結果喜歡的卻是。
“笙笙,我邊除了你,還有第二個孩嗎?”只是這些年陸承宣把云笙保護的太好,并不讓去接的事,陸承宣也從來沒有想過要提前將拽這譚深水,一切都該發生在合適發生的時候,今天就很合適。
他守護了這麼多的小兔子長大了,當然該和他回家。
“沒有。”云笙掐了掐手心,忐忑道:“哥哥,你先起來吧,跪著累。”
還在考慮,也不是不愿意,其實心里高興哥哥喜歡的是自己,就是一下子沖擊太大,有點不住這個驚喜,好像踩在云端。
比那次收到法國芭蕾舞團的邀請函還要激,林深吹來的涼風,也不能緩解的燥熱。
“笙笙,戒指還沒收,你也沒說愿意,你這樣,我要以為你是拒絕我了。”陸承宣的語氣有點失落,英的眉峰微微蹙起,又很大度的說,“不過拒絕也沒事,你直說就可以,我的確做的不夠好,以后繼續努力。”
“沒有,不是的,哥哥很好,我只是一下子不知道該怎麼辦,哥哥,我什麼都不會,比起你,我好像是個小廢,你怎麼會喜歡我。”
之前哥哥也說,對好已經是一種習慣了,怕兩人要是真在一起,哥哥覺得不適合做朋友,再分手,那云笙會覺得這個世界崩塌了,畢竟哥哥對而言是最最重要的人啊。
“笙笙,不可以這樣說自己,任何時候都不能自貶,要自信勇敢,我不說其他,因為這些事都需要用時間去證明,而不是靠說,我只問你,想不想永遠和我在一起?”
可以說出這個世界上最甜的話,可是只有行才能建筑永不坍塌的基石。
想不想永遠和哥哥在一起?
這個問題,云笙無需思考,因為的心已經替回答了。
“想,”云笙出手,又堅定道:“我想永遠和哥哥在一起。”
如果想永遠和哥哥在一起,那就只有結婚這一條路,因為無論是親人,還是朋友,終究會有分開的那一天,只有夫妻可以永遠永遠在一起,白頭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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