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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娶小可憐,京圈太子跪地吻孕肚!》 第75章 偷拍未成年

既然燕不歸已經知道一些事,那講述起那段故事,也沒什麼好支支吾吾的了。

方南繼續開口:“那個大叔,確實了我繼父,他姓廖。”

“一開始,繼父有當父親的樣,把懷孕的我媽照顧得很好,甚至對我跟親生兒也沒什麼差別,甚至愿意給我買價值上萬的相機,教我拍攝技巧。”

燕不歸恍然大悟,“所以你會攝影,都是跟他學的。”

方南點了點頭。

燕不歸更好奇了。

因為聽到目前為止,他本想象不出來任何方南要把繼父閹了的理由。

這繼父,聽著不是好的嗎?又舍得花錢,又舍得傳授方南技藝。

看到燕不歸的表,方南諷刺的勾起角。

“怎麼,覺得我沒良心?”

燕不歸搖頭:“雖然我們沒接幾次,但我并不覺得你是沒良心的人。我只是好奇,是什麼導致后續的事發生。”

沒想到,燕不歸竟然不懷疑方南。

連方南自己都沒想到,諷笑變了苦笑。

方南繼續開口:“一開始他確實不藏私,把自己會的都教我了,也不得不承認,他的攝影技比很多有名氣的攝影師都厲害。但是,他賺不到錢。”

“我妹廖平安出生后,團子不好養,家里漸漸不敷出,我實在好奇為什麼攝影技這麼好的人會賺不到錢?所以,某天假期,我尾隨他出了門。”

“然后才發現,看似不錯的繼父,實則是個惡心的爛人。”

“他口中的街頭攝影,不是幫行人游客拍照賺錢,也不是拍街景照賣給雜志社什麼的。”

“他的‘街頭攝影’是指拍,從天橋上面俯拍口,從樓梯下面仰拍底。而且,專挑未年拍,甚至還發到某些平臺上靠同樣的爛人打賞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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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燕不歸臉都黑了。

“怎麼會有這麼爛的爛人!”

方南眼睛看向虛無,眼神有些空,似乎陷了回憶。

繼續開口:“從那天尾隨他,我才知道他所謂的街頭攝影是拍未年走照,也是那之后,我才猛然發現,和他的日常互中,原來,他一直在占我便宜。”

“想起來以前他教我用相機時,是手把手教我摁快門。”

“想起那個出租屋特別熱但是沒空調,我媽給我買的都是吊帶上,他只要站著,就能把坐著的我看個一清二楚。”

燕不歸看方南。

哪怕二樓裝了空調了,方南穿得還是吊帶短

材真的很好,但凡彎彎腰,前就春乍泄。

方南沒有注意到燕不歸的注視。

繼續開口:“從那天之后,無論多熱,我都喜歡高中校服,能把自己從腳踝裹到脖子的校服,甚至手臂不想往出來,熱死都要穿一件外套。”

“大概是我的反常,讓廖某人察覺出來我知道了他的為人了。”

“他不但不愧,甚至演都懶得演了,開始明正大的以父親的口吻對我說一些暗示的話,比如什麼坐到爸爸上來……”

燕不歸聽得拳頭都攥了起來。

“你媽不管的嗎!不知道嗎!”燕不歸忍不住低吼出聲。

方南看向燕不歸,笑,笑得

管啊,替廖某人管我啊,吊帶短都是幫我買的。我以為是心疼我,知道我怕熱。但是直到親手把我房間鑰匙給廖某人,我才恍然真相。”

“靠!”

這真是親媽嗎!

方南笑意越來越濃,滿臉都是諷刺。

方南開口:“廖某人用鑰匙開了我的房門進了我的房間,企圖上我。但他想得逞,卻不是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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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小在山村長大,小時候每天要翻兩座山去上學,常年鍛煉,我的素質比年男人要有力得多,而且,A高的育老師是泰拳子組全國冠軍。”

“高一,因為我績好長相好,同學孤立我。”

“高二,因為廖某人的關系我夏天也穿長袖長,同學覺得我另類。越捂著,越被同學開黃玩笑,因為高二那會,我材已經發育到D杯。哪怕含駝背也藏不住。”

“人在群居生活中,一旦被孤立,就難逃被霸凌的命運。”

“但沒人能霸凌得了我,因為從高一的第一節育課開始,我就纏上了我們育老師。我每天凌晨五點起床,跑10公里到家樓下,再陪跑5公里晨跑全程求教我練泰拳。”

“大概是看我確實是練拳的苗子,也大概是被我每天雷打不的準時出現給煩到了,晨跑的5公里時間,變給我開小課的時間。”

“所以,在高二下學期,大概我十六七歲的那天,廖某人用鑰匙打開我的房間門,企圖欺負我的那天,我把他打進了醫院。”

“那天我讓我媽跟他離婚,我說我能養活和平安,哪怕我輟學出去打工也無所謂,但我媽給了我一掌,怪我把的主心骨打進醫院了。”

燕不歸一條線。

方南又點了煙,靠在椅背上,“不肯走,我也賤,放心不下和平安。所以我也沒走……”

“但好在那一頓把廖某人打怕了,未來一年時間里,大家都維持著表面和諧,相安無事。”

“直到高三高考那天,我剛準備邁進考場,我媽打電話來,尖著哭嚎著說廖某人要欺負那時還不滿兩歲的平安。”

“我趕了回去,因為我媽一直護著平安,平安沒什麼事,但我媽被打得不人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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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我就了要閹了他的念頭,但很可惜,還沒手警察就來了,是聽到靜的鄰居報的警。”

“廖某人因為家暴和企圖侵犯嬰孩親兒未遂,被拘留3個月。”

“而我媽,終于肯跟廖某人離婚。”

們終于離了婚,而我,錯過高考也沒辦法再復讀,因為我要養活我媽和平安。我開始了睜眼就是干活賺錢的日子,沒學歷的剛滿十八歲的生,除了幾千塊的服務員、搖茶、賣服之類的還能找到什麼工作?但幾千塊錢,本不足以養活我們三個。”

“所以……我去地下拳場,當拳手。”

燕不歸倒吸一口涼氣,“地下拳場不是正規拳場,生死不論的!上場都是要簽生死免責書的!”

“我也不要命,我要錢。”方南重重呼出一口煙,嗤笑了下,“大概也是因為我要錢不要命,所以上場打拳的時候特別狠,對手怵我,我才能次次險勝。”

說到這,方南又轉頭看向燕不歸,方南挑眉,“說到這,我要跟你說更可笑的事了。”

燕不歸直腰,覺得方南接下來要說的,不是“更可笑”的事,而是“更可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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