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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刑警前任辦的不是案子,是我》 第1卷 第110章 只是起風了

清晨的過薄霧,將墓園的草地染上一層淡金

任歡歡手里捧著一束白百合,時南跟在旁。

"就是這里。"任歡歡在一塊灰白墓碑前停下。

墓碑上刻著"任珩"二字,下面是生卒年月,照片里的青年笑容溫和,眉眼間和任歡歡有七分相似。

“算起來,如果哥哥還活著,今年該有三十六歲了。”任歡歡盯著墓碑上的照片,輕聲說著。

把花放在碑前,手指輕輕過照片上的笑臉:"哥,我帶時南來看你了。"聲音很輕,"就是以前我跟你提過的那個時南。"

時南彎腰鞠躬的作頓了一下:"你跟你哥提過我?"

"嗯。包括認識你,和你,還有....."轉頭看著他,“和你結婚。”

時南聞言,角控制不住的向上揚起。

任歡歡轉頭看向墓碑,只是靜靜站在墓碑前。

斜斜地打在灰白的石碑上,照片里的青年笑容依舊溫和,像被時封存的一抹暖意。

看著那笑容,心里沒有預想中的刺痛,也沒有沉甸甸的酸楚,倒像看著一張老照片,隔著玻璃,帶著一種久遠而寧靜的

過去每一次看到哥哥的照片,心口都像著那塊冰冷的石碑,每一次呼吸都牽扯著陳年的痛。

那些不甘、憤怒、無邊無際的痛,此刻都無聲無息地消融在里。

時南站在側,習慣出手想攬住的肩,卻在半空停住。

他看到臉上既沒有淚痕,也沒有那種強撐的平靜。

的目落在任珩的照片上,像落在一位許久不見、但彼此安好的老友臉上。

“哥,”的聲音很輕,像在自言自語,又像在對著照片里的人低語:“今天天氣真好。”

微微彎了彎角,不是悲傷的笑,更像一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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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帶時南來看你,主要還是想跟你說,我們要結婚了。我想你應該很高興,我也很高興。”

“對了,以后我不走了。以前我沒來看你,希你不要生我的氣,以后我都一一補上,好不好?”

沒有長篇的傾訴,沒有抑的哽咽。

那些曾經讓夜不能寐的愧疚,那些被藏在心底的痛,此刻都安靜地沉淀在心底,不再翻攪。

它們沒有被忘,沒有消失,只是不再有撕裂的力量。就像河底的石頭,棱角逐漸被水流磨平,不會消失,只會靜靜躺在那里,為河床的一部分。

“對了,雨菲現在住在外婆家。我今天早上給打的電話,的心聽起來還不錯,應該是離開那個讓不過氣的家,好了很多。你不要擔心,我不會不管雨菲的。還有......溫已經和李離婚了。”

停頓了幾秒,接著說:“我知道你想問什麼,我不怪,卻也不打算融的生活,應該有新的開始,我也應該有。”

時南默默聽著,繃的肩線悄然放松下來。

他看得出,這不是強裝的堅強,也不是麻木。

眉宇間那種長久以來籠罩的、揮之不去的翳淡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從出的澄澈和平和。

任歡歡出手,輕輕拂去落在碑沿的一片綠的樹葉。作自然流暢,帶著一種無須言說的了然和釋懷。

不需要再通過去確認什麼,去乞求什麼。哥哥就在這里,在的記憶里,在此刻平靜的心湖中,以一種更恒久、更溫暖的方式存在著。

收回手,轉向時南,聲音里帶著一種塵埃落定后的清朗:“走吧,不是說還要去警局做筆錄嗎?”

離開時,沒有再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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慷慨地灑滿前方的石徑,也照亮了照片里哥哥那永恒不變的、溫和的笑容。

風穿過松林,發出舒緩的沙沙聲,像一聲悠長而溫的嘆息。

這一次,任歡歡只覺得在這安寧的清晨里,能活著,能有機會重新開始,真的很好。

在轉走下樓梯的瞬間,前方突然出現一抹影,就在樓梯盡頭那棵松樹下,站著一個模糊的人影。那個令無比害怕的影。

他依然穿著那件破舊夾克,面容在樹影里,唯有那雙眼睛如記憶中般冰冷銳利,帶著令人窒息的,正直勾勾地盯著

過去無數次,這個幻影都會讓凝固,膝蓋發

但此刻,任歡歡的腳步只是微微一頓。

清晰地看見他角扭曲的冷笑,看見他抬起手做了個威脅的手勢,里說著什麼。

風突然變大了,松枝劇烈搖晃,在他幻影的臉上投下猙獰的影。

時南察覺到的停頓,牽著的手:"怎麼了?"

"沒什麼。"

任歡歡輕聲回答,目平靜地從那個幻影上掠過:"起風了。"

話落,邁步向前走去,鞋跟輕輕敲在樓梯上。

那個幻影朝樓梯走了上來,卻只是微微仰起頭,讓完整地灑在臉上。

肩而過時,甚至聞到了那悉的、混合著記憶中揮之不去的腥味。幻影的著,無聲地說著那些曾經讓噩夢連連的詛咒。

覺不到,此刻只能覺到的溫暖穿,時南握著的手,風吹在臉上,那麼舒適溫暖,仿佛風起時,就已經吹走了一切霾。

沒有回頭。

沒有害怕。

那些常年冰封的角落,那個糾纏多年的幽靈,就這樣被留在了后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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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車時,最后看了一眼墓園的方向。

越來越明亮,將整片墓園籠罩在金暈中。

那些曾經的恐懼、憤怒與痛苦,都像晨一樣,在下悄然蒸發,不留痕跡。

上車之后,安全帶剛扣好,時南就從車里取出一個信封,輕輕放在膝頭。

“那天我去找溫時,讓我帶給你的。”

他發車子,語氣平常:"說這是你和哥哥以前的照片。"

信封邊緣有些泛黃,起來也比想象中厚實。

任歡歡打開,一疊照片了出來。

最上面那張是五歲時騎在哥哥肩頭,兩人都笑得見牙不見眼,背景是早已拆除的老城區游樂園彩虹梯。

指尖輕過照片,"不是說已經燒了嗎?"

時南余瞥見角上揚的弧度,握著方向盤的手松了松。

照片一張張翻過:五歲生日哥哥往臉上抹的油。十三歲運會哥哥在終點線張開雙臂等,十六歲......哥哥給記錄第一次傷的照片,因為特殊,學會了打架。

照片上的,頭發散,臉頰上有一道指甲印,一臉不服氣的叉著腰,像是打架打到一半被人強行拉開。

每一個年紀的照片,每一次特殊的日子,哥哥都會給記錄。

除去六歲到十歲的年紀是空白的。

這幾年是在福利院度過的,哥哥則生活在一個叔叔家,叔叔家條件也不好,哥哥只能輟學去打工,直到哥哥年后才給接回來。

把一張和哥哥的合照舉到車窗邊,讓穿它。

哥哥臉上笑著,上穿著海綿寶寶的T恤,還有他手腕上的卡通手表。

突然笑出聲:"這表和服是我用零花錢給他買的生日禮稚得要命,可他卻很喜歡。"

時南看了一眼,跟著笑起來,轉彎駛林蔭道。

樹影斑駁間,任歡歡繼續翻看照片,有幾張甚至不記得存在過。

當車子停在紅燈前時,任歡歡突然湊過來在時南的臉頰上親了一下。

"怎麼....了?"

時南寵若驚的自己的臉。

"沒事。"笑了笑,"就是想親你。"

信號燈轉綠,時南干咳一聲,踩下油門時角克制不住的上揚:“嗯,這個習慣很好,要一直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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