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嗎?”
“哪個?你老婆?還是你閨?”凌暮沉故意這麼問。
沈明軒的臉上有些難看。
凌暮沉笑了:“們母平安,不過你老婆要我告訴你,等著你出去給兒取名字。”
“……”
“我說真的沈明軒,你見過幾個人能去那麼盡心盡力的幫助自己的敵的?我一直覺得‘義氣’是男人之間的代名詞,但是在海倫和雪兒上我看到了一種堅定不移的友誼,你真的應該用心去看,海倫是個難得一見的好老婆,比雪兒更適合你。”
凌暮沉說完這些就離開了。
本想去找他那位當警的朋友,沒想,還沒走進警察廳就遇到了宋雅桐。
剛剛去看完忠叔,看到他的那一刻,的眼中多了一抹淚:“暮沉,我真沒想到,你居然會算計我。”
“看你這話說的,我何時算計過你?”
“就算談不上算計,難道你沒有利用過我嗎?暮沉,縱然我有錯,可我沒有傷害過別人吧,忠叔做的那一切我都不知道,我對你的都是真的,七年前是真的,七年來是真的,七年后也是真的,你卻利用我,欺騙我你失憶,其實你不過是想躲避我對你的投懷送抱,是不是?”
“你說是就是吧!”他云淡風輕的笑了笑。
“楚夜雪,哪里值得你這麼對?”
他沒有回答的問題,轉離開了。
站在原地沒有,眼淚順著面頰滾落下來。
“我說凌,今天你讓人這麼傷心,小心哪天出現一個人讓你一輩子翻不了。”面前突然出現一個人笑道。
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他那位當警的朋友。
“你放心,我已經遭到報應了。”凌暮沉沒好氣的笑。
“就是你那位當醫生的小妻子?”
“何警好記,走吧,請你喝茶!”
兩個人進到了一家茶餐廳里,凌暮沉直主題:“何警,說一下案發經過吧!”
“我說你要不要這麼著急啊,我這茶還沒開始喝呢!”
“OK,你喝!”凌暮沉等著他喝。
不過開玩笑歸開玩笑,何警還是給他說了起來:
“是這樣的,當時我們接到舉報說有命案發生,我們第一時間趕了過去,發現現場一片狼藉,有打斗的痕跡,沈明軒渾是,衫不整,后腦有傷,孟欣幾乎渾赤的躺在泊中,口有刀傷,脖子上有掐痕,尸的左邊有個煙灰缸,煙灰缸上也有跡,經法醫鑒定,跡屬于沈明軒,沈明軒后腦勺的傷口跟煙灰缸吻合,刀上的指紋也是沈明軒的,還有在沈明軒的指甲里發現了孟欣的皮纖維,表面證供都指向沈明軒,所以目前,沈明軒是最大的嫌疑犯,殺人機為強未遂后故意殺人。”
“強未遂,故意殺人?”這八個字,讓凌暮沉笑了。
“那你是什麼表?好像很不以為然?”
“表面聽來我這證詞的確對沈明軒很不利,但我還有幾個問題不明白,這報案者是誰?還有,為什麼大半夜會出現命案現場?據我所知沈明軒事發當時房間里是關著燈的,那麼報案者看到的時候燈是開著的還是關著的?”凌暮沉又問。
“報案者是一對小夫妻,是孟欣的鄰居,那天他們看完夜場電影回家,看見孟欣的房間亮著燈,門虛掩著,開始以為孟欣忘了關門想去提醒下,誰知道打開門就看到沈明軒拿著刀躺在孟欣邊上,所以報警了。”
“能帶我去現場看看嗎?”
“沒問題!”
“我還想看看法醫報告。”
“ok!”
何警帶著他去了命案現場。
凌暮沉仔細看了房間,檢查了燈的開關,又去電閘那檢查了一下,回去之后,他翻閱了法醫報告,又研究了報案筆錄,一微笑浮現在他邊。
很快,便到了沈明軒案開庭這一天——
“請問張先生,張太太,你們在哪家電影院看的電影?幾點散場的?”
“在世貿影城看的,12:30散場的。”
“12:30散場的電影,你們就算散步回來也就1點左右,為何你們到家已經2:30了?”
“我和我老婆肚子了,去吃了點夜宵,所以回來晚了。”張先生說。
“那麼你們在哪里吃的夜宵?”
“就在影城不遠的地方有個夜宵攤,去了張伯開的燒烤店,喝了點酒。”
“哦,是這樣啊,但是據我所知,那天張伯的老婆生病,他沒出攤啊!”
“這……,哦,我記錯了,他是沒出來,我們去了他家隔壁那家燒烤店,名字我忘記了。”張先生已經開始慌張,目都不敢直視凌暮沉。
“哎呀,不好意思,原來是我記錯了,張伯那天是出攤的,是第二天沒出來。你難道未卜先知,知道他第二天家里有事?”
“我,我忘了是哪家了……“張先生沉不住氣,惱怒:“我記不好也有罪啊?”
“你記不好當然沒罪,可是我搞不懂的是,你們發現的時候門是虛掩的,據法醫報告,里面有打斗的跡象,那麼為什麼其他鄰居沒聽到聲音,就被你們看到了?”
“我怎麼知道啊?可能他們睡的,沒聽到呢?”
“可是據我調查,張先生您好賭,前陣子欠了好多錢,可是命案的第二天你把錢全還了,你的錢是哪里來的?”
“你這是什麼意思?懷疑我嗎?賭博有贏有輸很正常的,第二天我手氣好,贏回來了,怎麼了?不可以啊?”雖然他說的頭頭是道,可是聲音卻越來越弱,額頭上開始冒汗了。
“可以可以,我沒問題了。”凌暮沉轉向法:“尊敬的法大人,我有幾個不明白的地方想請教一下,請問那把使害人致死的刀是什麼刀?”
“是一把廚房用的長柄刀。”
“好,我的當事人被控強未遂故而惱怒殺人,可是電信局的通話表明是害人打電話給我的當事人,我的當事人才會前去。半夜三更,一個單的人,如果沒有事,為何會打電話給我當事人?難道一點防備之心也沒有嗎?害人的門沒有強行進去的痕跡,說明是害人主開門的,那麼半夜能讓我當事人進去,表示是很信任我當事人的。”
“害人就是因為信任被告,但是被告卻見起意,所以才指使命案的發生。”
“好,就算這樣,我當事人見起意,被害人力反抗,為什麼只在我當事人的手指甲里有被害人的皮屑,而害者的指甲里沒有半點我當事人的皮屑?據我所知,害者不是左撇子,應該是用右手拿起煙灰缸砸像我當事人,如果搏斗肯定是面對面的,那麼我當事人的傷口應該是在額頭,而不是在后腦勺,那麼煙灰缸掉落的地方只能是被害人尸的右邊而不是左邊,被害人那麼小玲瓏,不可能是我當事人的對手,從尸報告可以看出,被害人的脖子上有掐痕,那掐痕應該是我當事人掐著的脖子造的,但是為什麼在脖子周圍缺沒有我當事人的指紋?最重要的一點,我當事人明明可以掐死被害人,卻偏偏還跑去廚房用把刀刺死被害人,你們說有必要嗎?剛才張先生也說了,看到燈才發現命案現場的,但是我去命案現場看了,被害人家里電燈的開關上有我當事人的指紋,說明他進去的時候燈是關著的,所以他才想去按開關,留下了指紋,那只有一種可能,有人拉下了電閘,布局讓我當事人黑進去以后,用煙灰缸在背后砸暈了我當事人,煙灰缸就落在了尸的左邊,然后趁我當事人昏迷的時候抓著他的手用指甲在被害人上劃了幾下,造我當事人的指甲里有被害人的皮屑,然后把刀放在我當事人手里,造強未遂故意殺人的假象,但是那個真兇卻犯下了一個錯誤,當他又去推上電閘的時候,不小心在電閘上留下了跡,他看到屋里的燈沒亮,重新又去按下燈的開關,所以在燈開關沈明軒留下指紋上留下了一個模糊不清的疊加指紋!綜上所述,我的當事人是被陷害的,兇手另有其人!”
法緩緩點頭。
凌暮沉回過頭來,看著證人席上的張先生,張太太,微笑開口:“兩位想必是不了解法律常識,相對來說,作偽證罰較輕,但是作為同案犯,你收的那些錢還要有命才能啊!”
張太太立即就嚇哭了,拽著老公的胳膊說:“老公,我不想坐牢啊,你還是說實話吧。”
張先生也嚇得了,卻還是強壯鎮定大聲的說:“我們不是同案犯,我說實話,是有人給了我一筆錢讓我作偽證報案,但是其他的我真的不知道啊,我就是見錢眼開而已……”
聲音越說越小,直至最后變了哀求。
不過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法院終于裁定沈明軒無罪,當庭釋放。
誰知,他對凌暮沉連句謝謝都沒有,急匆匆的回家看老婆孩子去了。
而海倫聽到他回來的消息,不顧一切的下床,忘記了自己還很虛弱,沒走到門口就站不穩了,幸好他及時進門扶住了:“你不好好躺著下床來做什麼?”
“我聽說你回來了……”
“不相信我會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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