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屋,傅一諾被放到沙發上。
盛洪寬去拿來醫藥箱,傅一諾抬手去接,“我自己就可以搞定。”
其實傅一諾最一竅不通的就是醫學,其他的都很興趣,唯獨醫學這方面不愿意靠近。
只因為不想看到那些被折磨的病患,更不想看到那些生離死別。
盛洪寬在出手的時候發現手也磕破了,“坐著別。”
他冷冷的聲音不帶一點溫度,甚至連他自己都沒發現,他竟然會這麼的張,這麼的心疼。
直到很久以后,傅一諾問他是什麼時候對心的,他才仔細回想。
或許是在酒吧遇見的那一刻,他就對心了。
“真沒啥事,你用不著這麼張。”
盛洪寬沒說話,從醫藥箱里拿出棉球便為清理傷口。
膝蓋上的傷都已經被風吹干,但上面卻還粘著沙土。
他只好小心的為清理,怕疼他也只能小心的吹著氣。
傅一諾覺這傷口像是要被他扯開了一樣的疼,但見又認真又小心的樣子,也不敢有什麼抱怨。
只能忍著疼,等著他理好。
剛要松口氣,結果手上一疼。
“嘶……”
盛洪寬看了一眼,“這會兒知道疼了?”
“我啥時候都知道疼啊,剛剛就是沒敢發出聲音而已。”
想想還覺得委屈,摔了一跟頭不說,還被他這冷言冷語的相待。
按理說孩子傷了,男生不都是應該安一下麼?
怎麼到他這里就畫風突變了呢?
盛洪寬看了一眼,“你還知道怕?那麼叮囑你小心一點,走路還能摔跟頭,你這心里頭都在想什麼?”
傅一諾連忙出聲,“我那是鞋帶沒系好,不小心踩到鞋帶絆倒了。”
“那正好,鞋子不要了,明天換一雙來穿。”
“不行,很貴的,才穿了沒幾次干嘛丟掉?”
“一雙鞋,比你的安全還重要?”盛洪寬說著將醫藥箱收拾妥當。
“我這次是意外,跟鞋子沒什麼關系,是我自己沒系好鞋帶。”
傅一諾覺得這真不是鞋的錯,不該讓鞋子背鍋。
然而盛洪寬卻不聽的解釋,起將醫藥箱放回到原后,隨后走上前將腳上的鞋子掉。
“喂喂喂,你干嘛啊?”
然而回答的是鞋子掉進垃圾桶的聲音,“一會兒帶你去買鞋子,我付錢。”
“有錢也不能這麼浪費啊,好好的鞋子就這麼扔掉了,這不是敗家麼?”
雖然家庭環境優越,但們從小到的教育就是要節儉。
不可以鋪張浪費,更不可能肆意揮霍。
盛洪寬抬手指著樓上的房間,“去換服下來,然后我帶你走。”
“去哪兒?”
“買鞋子。”
傅一諾眉頭一擰,“不去,我又不是沒鞋穿,剛剛那個也可以穿,你別給我丟掉。”
“要我幫你換嗎?”一句話沒有半點玩笑的意思。
傅一諾微微一愣,“住在你家還有這種服務?”
這男人該不會是認真的吧?
盛洪寬見用懷疑的目看著自己,便上前一步將攔腰抱起,毫不猶豫的朝著樓上的房間走去。
“別人肯定是沒有,但你可以有。”
傅一諾見他來真的,立馬變臉警告。
“我跟你說啊,那授不親,你可別想著占我便宜,不然我可是會報復的。”
盛洪寬將人放到房間的沙發上,“我確實也不想占你便宜,但前提是你要聽話才行。”
傅一諾連忙出聲,“不就是換服麼,我自己可以的,你出去關上門。”
盛洪寬點頭,“給你十分鐘,手上不要水。”
“知道了。”他還真是又霸道又啰嗦。
十分鐘后,傅一諾穿戴整齊的來到樓下。
見盛洪寬在打電話,好像在說有關什麼會議改到下午。
估計是他回來耽誤了工作吧?
見他放下電話,連忙說了一句,“你要是有工作就先去忙工作吧,我這里也沒什麼事了。”
“鞋子啥時候都能買,不急于一時。”
“不礙事,走吧。”盛洪寬說著已經推門走了出去。
傅一諾看了眼垃圾桶,心里念叨著,小白鞋,你等著我哈,等我回來的時候再把你們拿出來。
然而等回來的時候,鞋子已經不翼而飛……
上車后,傅一諾商量著,“還是先去你公司好了,買鞋子這事也不急。”
“而且你看我腳上還有穿的,你先回去理公事唄?”
“要不然我都覺得自己是個累贅了。”
盛洪寬見這麼說,便點頭應了一聲,“行,那就先去我公司,等中午吃過午飯,或者晚上下班之前帶你出去逛逛。”
傅一諾點了點頭,“行。”
就這樣,傅一諾陪他去了公司。
在他們二人走進大堂的那一刻,傅一諾就了整棟寫字樓里被議論的焦點。
畢竟他們在這里工作這麼久,還沒見過自家老板帶生來過公司,這可是有史以來第一次。
這他們怎麼能不驚訝,怎麼能不激?
雖然老板邊的小生看起來有點小,但他們走在一起的畫面著實登對的很啊。
走進電梯,傅一諾問了一句,“你員工看我的眼神好像都不太對。”
“是不是我哪里有什麼問題?”
“他們只是好奇而已。”盛洪寬能夠理解員工們的驚訝表,也知道他們這會兒在議論什麼。
但他覺得這些都不重要,只要他們工作到位,不出現差錯,聊點八卦也不是不能原諒。
傅一諾好奇的追問道,“好奇什麼?好奇我跟你的關系?”
盛洪寬也不藏著掖著,直接點頭應了一聲,“嗯。”
“那你是不是要跟他們解釋一下?不然豈不是會耽誤你桃花盛開的節奏?”
傅一諾確實是一片好心,想著萬一別人誤會了和他的關系,那有心想要撲上來的,是不是也就而卻步了?
盛洪寬直接回了一句,“不需要。”
傅一諾好奇的歪著頭詢問,“為什麼不需要?”
盛洪寬抬手輕點了下的額頭,“好好走路。”
傅一諾不死心的追問,“你說說,為什麼不想解釋?”
難不他看上了?
蘇墨隨便從酒吧中拉了個男人去前男友的婚禮上砸場子,卻不想拉到的竟然是前男友的叔叔。 從婚禮上下來,蘇墨揪著這位叔叔的衣角,「叔叔,你家缺嬸嬸嗎?有名無實的那種。」 叔叔看著她,思考了兩秒,「缺。」 次日看著手中的小紅本本蘇墨欲哭無淚,喝酒真能誤終身啊! 拿著本本蘇墨湊到男人身邊,「叔叔,這事,還能再商量一下嗎?」 男人系好領帶看她一眼,「叫老公。」 蘇墨...... 包子在旁邊對著男人竪起大拇指,「爸爸,三十多年了,你終於做了一件對的事。」 {本文1V1,男女主身心乾淨,包子出沒,很寵,很萌,很悶騷。}
南初出身在京城六大家族之一的南家,含著金鑰匙出生,是謂天之嬌女。偏偏還長得明豔動人,勾人魄魂。18歲時,恃美行兇,一時興起撩撥了燕大的高嶺之花江時逸,再後來始亂終棄,一走了之。五年後,兩人在觥籌交錯的酒會上相遇,彼時地位轉換,江時逸搖身一變京圈太子爺,“好久不見,南初。”沙啞低沉的嗓音,隱晦的眼神,與記憶中的少年模樣重疊。京圈中誰都知道,招惹誰都不要招惹江家那位太子爺,江時逸為人薄情冷欲,不茍言笑,清冷矜貴,生人勿近。後來,在某個盛宴結束後,傳聞薄情寡欲的他把人抵在豪車上吻得難舍難分,眉眼間盛滿溫柔繾綣,音色暗啞,“南初,吻我。“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
【現言+甜寵+雙潔+無雌競+男二火葬場+HE】白月光為了學業拋棄他出國,傅景浩轉身就和青梅在一起。她家權勢煊赫,事業上能幫襯他,照理說傅景浩該滿意,可所有人也都知道,他堂堂傅家大少的未婚妻——是個傻子。朋友奚落,身邊人嘲笑,漸漸讓傅景浩心頭疼惜化為煩躁窒悶。白月光回國,他刻意忽略她,冷淡她,可不知何時起,她身邊有了另一個男人。他怒沖沖上門,卻在見到那“野男人”的瞬間傻了眼。“小……小叔叔?!”傅淮序浴袍半敞,脖頸曖昧紅痕難以掩藏:“過來,見過你嬸嬸。”——在別人眼里,姜西檸不過是個長得好看的傻子。但于傅淮序而言,她是他黯淡世界里的一束光,更是他獨一無二的小月亮。皎皎月明,昭昭西檸。可他不過出國去治眼疾,回來后,心上人就變成了侄子的“未婚妻”。侄子的……未婚妻。皎皎明明是他的,怎麼就成別人的了。他只有皎皎了,他們連她也想搶走,既如此,就別怪他不擇手段! PS:女主不是智障哈,日常交流無障礙,畫畫天賦MAX,一分傻兩分白十萬分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