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玩你一直看手機有什麼意思。”
已經上了大學的銀沙放飛自我,妝容致妖冶,一桌人里,是當之無愧的焦點。
江煙收起手機,一會兒的功夫已經輸了大幾千。
看著被隨便揮灑出去的錢,江煙忽然覺得沒有了在外面玩的興致。
“有心事?”銀沙問。
江煙找了人替上自己的位置,把沈寒初一小時十五塊的事說給聽,“你說他是不是腦子有問題,苦力都不是這麼干的。”
銀沙聽到憤憤不平的話,笑出聲:“大小姐,你是不是不太了解現在的市場行?”
江煙:“什麼?”
銀沙給科普:“不要說他這種還沒畢業的高中生,就是普通畢業的大學生,一開始工資三四千的都是普遍現象。人家請家教多半也是看他績不錯,不然為什麼要找一個高中生?”
江煙皺眉。
銀沙倒了兩杯紅酒,遞給一杯:“你怎麼關注他,難道是……看上他了?”
江煙:“我對這事兒沒興趣。”
銀沙頓了頓,因為知道上發生過什麼事,沒有再繼續這個話題。
在看到吧里沈寒初照片的時候,銀沙沒忍住的慨兩聲:“可惜了,他對我沒意思,不然就這長相和材,我應該可以兩個月不找其他人。”
江煙:“他玩不起,要是知道你戲弄了他的,指不定就走不出來了,你還是換個目標。”
銀沙糾正:“怎麼是戲弄,我對待每一段都是認真的。”
江煙敷衍的點頭。
銀沙的手機響起來,江煙看了一眼,是那個便宜弟弟。
“他找你干什麼?”
銀沙靠在沙發上翻了個白眼:“有次在門口跟前……前男友親熱,被他看到了,后來我不回家,就時不時的打電話來問。”
江煙:“白撿個弟弟,看來也不錯。”
銀沙聳肩:“就是啰嗦了點。”
一個小時后,銀沙要回家一趟,說要送江煙回去,江煙頓了頓,鬼使神差的給說了一家餐廳的名字。
“這家的排骨做的還不錯。”江煙說。
銀沙點頭:“等哪天來試試。”
今天的餐廳人了一些,但也坐滿了一半的位置。
江煙從服務員的介紹里才知道,原來是一家幾十年的老店,一直沒有換過位置,經歷過幾次裝修,因為也從未來過什麼連鎖店,來的都是些回頭客。
有些年紀已經很大了,還會時不時過來,吃的就是一份過往。
江煙聽著覺得有趣,“吃的是一份過往?”
長得好看,男服務員都是爭前恐后的來這桌上菜,見興趣將店的宣傳冊拿給。
沈寒初出來上菜的時候,店那麼多人,他一眼就看到了在那里安安靜靜翻看宣傳冊的孩兒。
沒有任何緣由的,沈寒初從后廚找出一塊海綿,找了件服包裹好,趁空閑的時候出去了一趟,在后座上用繩子捆綁好。
用手在上面試了試度。
等他快下班的時候,沈寒初探頭朝外看了一眼。
原本坐著的位置已經空了。
店,也沒有了的影。
沈寒初心底有種空空落落的茫然,的確沒有道理在這里陪著他耗著。
他為什麼會覺得,是來等他的呢。
明明,剛才一句話都沒有跟他說。
“下班了,把垃圾帶出去。”
后廚的人紛紛開始摘下圍,懶腰的懶腰,打呵欠的打呵欠,上班的人大概最盼的就是下班。
沈寒初走在最后面,他手中拿著瓶礦泉水,邊走邊喝。
走到自行車前時,他看到了站在那里滿臉寫著不高興的大小姐。
沈寒初一頓,愣愣的急忙走過來:“你,沒回去?”
江煙打開他過來的手,兇的吼他:“你斷了走這麼慢!”
沈寒初看著生氣的模樣,從口袋里出一直裝著的草莓棒棒糖,“對不起,我不知道,你……還在。”
江煙瞪著他,“干什麼?!一顆棒棒糖就能彌補你的過錯了?!”
雖然沈寒初不知道自己的過錯是什麼,還是問:“那……你怎麼才能不生氣?”
“我要兩個!”說:“一樣的!”
沈寒初下意識的去看旁邊的超市,“我現在去買。”
江煙哼了一聲。
沈寒初看著漂亮又氣的模樣,忍不住笑了笑,轉頭跑去了超市。
可是他將超市的貨架都找遍了,也沒有找到一樣的,不死心的問了老板后,只好灰頭土臉的回來。
“這里沒有,明天,明天去學校給你買,行嗎?”他忐忑的將手里的那一顆遞過來。
江煙下抬起,把人折騰夠了,這才勉強的點頭。
回去的路上,后座比上次舒服多了。
江煙咬著棒棒糖,一手扶住他的腰,“我明天還要兩個。”
沈寒初:“好。”
江煙:“我作業沒做,你回去給我抄。”
沈寒初頓了下:“……不會的我可以教你。”
江煙:“我不要。”
騎著單車的年很有耐心,“已經高三了,你再堅持一年,等上了大學就好了。”
江大小姐最不喜歡被人說教,很不該面子的說道:“我用不著你教育。”
看年不說話了,江煙稍稍反思了一下自己的語氣,“你不是已經十八了麼,你空去學個駕照,除了爸爸的商務車,其他的你隨便開,或者我再給你買一輛,這個破自行車一點都不舒服。”
大小姐想要對人好的方式,大概就是為他花錢。
沈寒初低聲回:“我騎自行車好的。”
江煙覺得他多有點不識好歹了,“不要就不要,誰稀罕。”
給他買一輛車,還要拿出自己的歲錢呢。
回到江宅。
江煙看著沒有寫的作業,隨便往書包里一塞,決定明天去學校再寫(抄)。
“咚咚咚——”
來的是沈寒初。
“干什麼?”問。
沈寒初將自己的作業遞給,抿了下:“明天開始,我們一起寫作業,今天你先……先這樣吧。”
江煙看了看他手里的作業,開始得寸進尺,轉頭將自己的作業一并放到他的手上:“我今天要先睡覺。”
十年前。溫知夏是安靜寡淡的乖乖女,顧平生是放蕩不羈帶著痞笑的校霸。 溫知夏一酒瓶爆頭了小巷內想要對她施暴的流氓,讓顧平生驚嘆、驚艷,原來小書呆也有脾氣。 青春年少,好像全世界都知道顧平生愛溫知夏,情深難抑。他為她喝過最烈的酒,淋過最大的雨,發過最熾烈的誓言,給過她最纏綿的吻。 顧平生用濃情蜜意偷走了少女最乾凈的一顆心。十年後。大雪紛飛的傍晚。 瘦弱的溫知夏看著車前跟另一個女人擁吻的顧平生,手中的化驗單無聲的飄落在地上,被雪花掩埋。 顧平生許是認定了、賴定了,事事順著他的溫知夏,這輩子都不會離開他。 他好像是忘記了,當初是誰求著哄著溫知夏愛他。她疼到了極致,為了保命,便是要將名為 “顧平生”的這塊腐肉剜去,即使傷痕累累,即使鮮血淋淋。後來——溫知夏在門口看到靠著墻吸煙的男人,他的身旁帶著一個紅著眼眶可憐巴巴的奶娃娃:“媽媽,團子好睏~~”溫知夏皺眉:“?!”青霧色的煙霧將男人的神情遮蓋,他耍起無賴:“看什麼?親子鑒定在這裡,你兒子,也是我兒子,負責吧。”
她本是精確到0.01毫米的神槍手,是豪門世家的女兒,卻被綠茶婊冒名頂替身世。 他本是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專情總裁,卻因錯認救命恩人,與她閃婚閃離。 他從冇想過,有一天,她的槍口會指向他的心臟。 “這一槍,送你去給我的孩子陪葬!” 她扣下扳機……
林笙一出生就被扔進了大山里,被一個神秘組織養大,不僅修得一身好馬甲(著名設計師、格斗王、藥老本尊……),本以為有三個大佬級爺爺就夠炫酷了,萬萬沒想到,叱咤商場的殷俊煜是她大哥,號稱醫學天才的殷俊杰是她二哥,華國戰神殷俊野是她三哥,娛樂圈影帝殷俊浩是她四哥。某天,當有人上門搶林笙時:爺爺們:保護我方囡囡!哥哥們:妹妹是我們的!傅西澤一臉委屈:笙笙~我可狼可奶,你確定不要嗎?林笙:我……想要
萌娃+現言+霸總+甜寵團寵多年前他出意外,差點成了植物人,季老爺子給他算了一卦,命中需要可以克得住他的人,才可保住健康的身體,就這樣她成了他的妻子,三年獨守空房,本以為她盡心盡力的照顧他,可以捂熱他的心,誰知三年后他的白月光回來,最終她們還是以離婚收場,偏偏在離婚的頭一天,改變了兩人的最終軌道。 離婚后她帶著悲傷出國,卻不曾想懷了前夫的四個祖宗。 五年后,她帶著四個幼崽回來,前夫跪求復合。 老婆,我錯了,原諒我吧!
她二十歲那天,為了救一個男人而入獄,出獄后卻發現口口聲聲說著會等她出獄結婚、不介意她沒有讀完大學的男人,在她入獄的第一年就結婚了。背負著“殺人犯”的罪名,她在這個社會中過得風雨飄搖,不得不走進她以前從來不屑的地方工作。奢華的高級會所,是有錢人的銷金窟、溫柔鄉,對她來說卻是地獄一般的地方。只是,她沒想到,在地獄,也會遇見天使。“有一天,會有一個人走進你的生活,讓你明白為什麼你和其他人沒結果。”
執掌半個娛樂圈的千億總裁裴堯,是京圈第一有名的混不吝,一雙深邃引人深陷的桃花眼,身姿耀人,揮金如土,他有絕對浪蕩的資本。 一次劇組party上,裴堯撂下新歡,將會所的陪酒女郎——陸柒給撈住了腰:“陪我喝一杯,你要什麼我都給你。” 就這樣把陸柒帶回了家。 衆人毫不意外,畢竟這位美人傾城絕色。 誰知剛一到家,陸柒就把他鎖在了門外。 裴狗撓門:“老婆,開門。” ——自陸柒回京後,就發現自己這便宜老公不太對勁,說好的會撩、女友多。 怎麼就逮她一個人撩?女友是半個真人沒見着。 直到她親手編纂了一條裴堯跟女明星的緋聞,直升飛機上,這人狠狠抱着她,壓着她的後頸,迫她擡頭:“好好看看,我眼裏到底是誰?” 再無法忽視他眼中的自己,陸柒沉溺了,看着他越發肆無忌憚的對自己百般呵護。 終於問他:“你愛了我多久?” 這人半跪牀上,沉聲:“十年。”而她每五年就會忘記一次,馬上又要到第三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