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覺仿佛不屬于自己,只是伴隨他飆升的溫,一點點被那炙熱侵蝕。
“秦風,快放開,我要呼吸不了了,心臟都要跳出來!”
“那正好好啊!讓我好好看看你的心,到底是石頭做的,還是被冰川凍結了!”
“別鬧,那邊保安看著呢!”我有些慌,心臟砰砰砰的跳。
秦風撥著我,湊到我的耳畔咬上我的耳朵。
“那就去沒人的地方,你不知道嗎?我給你的卡,還有一項服務,頂層的總統套房……”說話間,我被他打橫抱起。
我試圖掙,但跟從前許多次一樣,他霸道的就像頭公獅子,我本無法逃離,我們進了酒店大堂,這時間來來往往人不,我也怕萬一到人,或者被監控拍到什麼,只能把頭塞進秦風的臂彎,當一只不聞不問的鴕鳥。
從樓下到樓上,也就幾分鐘的時間,看對我來說卻是格外漫長,直到他把我抱回房間,我才出頭。
遠遠去,玫瑰花瓣鋪的心形,在兩米多的大床上異常惹眼,我忍不住咽了煙口水,片刻之后他已經將我放在上面。
我以為會像野一樣,兇猛的向我撲來,可他沒有,秦風把我放床上之后,就彎下子,溫的幫我了高跟鞋,在我腳上,手法不輕不重意外的舒服。
我看向他,正要說話,他卻先我一步開了口“穿這個一定很累吧?”
“還好!也習慣了!”我幽幽說著。
我也忘了,自己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穿高跟鞋的,好像在認識林森之后,就沒有穿過平底鞋。
不管愿不愿意承認,人穿高跟鞋其實很大原因是為了取悅男人,平底鞋是舒服,卻不如高跟鞋那份自信魅力,男人上會說,我喜歡你,你穿什麼都好,可事實上沒有幾個男人,可以抗拒高跟鞋長。
如果你走在街上,大不大可能還不會太明顯,但如果你大長高跟鞋,大部分的男人都會想非非,即便是床上,你以為男人只喜歡那兩個饅頭,事實上修長的對男人的更大,至林森在與我親熱的時候,他就特別饞我那兩條,每次都要吻很久。
不知不覺間,秦風的手,已經從我的腳,一點點上移,他輕輕我的腳踝小然后延到大……
再往前就要過界了,我趕摁住他那雙不安分的手“秦總忘了嗎?我今晚不方便!”
他看了我一眼,角劃過一玩味的笑意“我可什麼都沒做呢!唐思你這樣敏,難道是你想……”
“你……”
被他這樣說,我小臉緋紅轉頭過去。
他見我這樣,停手不再往里,而是一把撈起我的子抱在懷里。
我不肯看他,他就著我的下顎“唐思,你真!就連一睫,都的人心魄!”
這樣的地方,這樣的氛圍,這樣聽的話,出自這樣傾城妖孽的男人之口,我只覺得子一震莫名的麻。
我看著秦風,著他的臉頰“這話說的可真好聽,就是不知道秦總,對多人說過!”
“只你一人!”他想也不想回答。
可我卻不信,不是不信他,是不信男人,這話我的前男友跟我說過,林森也說過,可能他們在其他人床上的時候,也說過同樣的話。
“鬼話!男人啊!哄人上床,什麼都說得出來。等魚兒上鉤,吃干抹凈,誰管你那些床上的山盟海誓,水管你會不會被人唾棄!”我從他懷中起,漫不經心的說著。
他卻仿佛被我了哪神經,突然又一把將我撲倒在床上。
好大的一力,連花瓣都被掀起,那沁人心脾的幽香侵鼻腔,讓這曖昧的氣氛又增添了濃濃。
他著我的子,雙手捧著我的頭,我一一毫都不能彈,連眼神都被他牢牢鎖定。
“唐思,你不會被人唾棄!我不會讓你被人唾棄!”他說著深吻著我的,那覺不帶侵略,更像是一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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