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警,這件事我可以解釋……我也沒想到今天運氣這麼好,竟然在酒吧見了這幫人,我這次來緬北,是為了找人,而我要找的人剛好就在這幫人手里。”
遲緋晚好言相求道,“李警,我承認今天是我急躁冒進了,可是我也真的在那幫人的窩點里見到了劉超!所以這趟犧牲還是值的。”
李警抿了,冷冷看著遲緋晚,“無組織無紀律!遲記者,你接了這個任務,就要配合組織的調,否則就別接這個任務!”
遲緋晚不想在這兒浪費時間辯論,急切地說,“李警,真的沒時間了,剛才細猴趁我們不注意,就打電話給了他的同伙,如果我們不盡快找到他們的窩點,他的同伙肯定會轉移所有人的。救人要啊!”
李警臉雖冷,但是覺得遲緋晚的話不無道理,最終還是在的規勸下,申請了一小支隊伍追蹤出去。
沈知凌已經和李警介紹過自己了。
遲緋晚也才知道,原來前面一路跟蹤他們的那輛車,就是沈知凌和老秦。
沈知凌住的旅店就在隔壁,距離遲緋晚他們的大本營,不到100米距離。
而剛才遲緋晚之所以能遇見沈知凌,是因為男人從跟著李警等人出門就一路追隨,后來看上了別人的車,便一路遠遠的跟著。
所以,沈知凌其實認得路。
只可惜,等到他們趕到養場的時候,整塊地只剩下滿場飛的家禽,地下室已經空無一人。
“全都撤離了……”
遲緋晚臉一片蒼白,怎麼會作這麼快?
“看樣子,我們還是來晚了一步。”
李警有些憾。
遲緋晚子微微搖晃了一下,后有只結實的大手摟住了,沈知凌聲音低沉清潤,“沒關系,應該還沒走遠。”
他溫淡的嗓音,讓遲緋晚想起了七年前他們在中東那會兒的經歷。
當時也是差不多危險的形下,男人也是如此撐著的腰肢,在耳邊為打氣。
遲緋晚心臟不由滾燙,吸了吸鼻子,終于朝沈知凌看了一眼,“謝謝。”
這聲謝是發自心的,今天如果沒有他,恐怕已經是一冰冷的尸,又或者被細猴抓回去,淪為任人欺凌的豬仔。
“你我之間,沒必要說謝。”
沈知凌低頭翻閱著地圖,手里一支簽字筆,正迅速在地圖上標注出歹徒有可能藏之所,然后套上筆套,抬眸看向遲緋晚的眼睛,“我來緬北,本就是為了你,救你是天經地義的事。”
說著,他將地圖遞給了李警,“在這附近搜查一遍,應該還沒走遠,緋晚說的對,必須趁熱打鐵,趁這個機會盡快找到這群人,否則時間長了,他們逃遠了,就不好抓了。”
遲緋晚有些離地靠在車門上,抬手扶著額頭,“沈知凌,你知道嗎?就在剛才,我見到劉超了,陳老四說,劉超原本可以險的,是為了救一個老頭,被帶走的。”
“那幫綁匪為了報復他,把他折磨的不人形。”
遲緋晚越說,心里越不是滋味,“其實我自私的,看到他的消息就立馬不管不顧沖過去了,實際上我也不是真心想要救他,我只是想帶他去見張應紅,想讓他勸張應紅翻供。”
沈知凌寬厚的掌心落在人的肩膀上,他張開五指,用力握,“人都有自私的一面,只要你沒有給大家造麻煩,就沒什麼值得批判的。”
“可我是個記者。”
“記者也是人。”沈知凌將遲緋晚攬懷里,抬手替輕輕按太,聲道,“別想了,先找到那伙人再說。”
遲緋晚不自覺地靠在了沈知凌的肩膀上,這一刻,在險象環生的異國他鄉,男人上那久違的安全回來了。
是那個曾經依賴信任的男人。
是敢將后背肋托付的那個男人。
可惜的是,警方搜查了整整一晚上,也沒有找到豬和同伙的影,直到天蒙蒙亮……
回到大本營,所有人都累得快虛了,原本昨日一群人舟車勞頓來到緬北,就已經很折騰,結果一夜又沒睡。
眾人坐地上的坐地上,趴桌子的趴桌子。
唯有遲緋晚神抖擻。
“陳警,就不能再出一些警力來繼續搜查嗎?”遲緋晚拉著陳老四的袖口問。
陳老四道,“我們的警力不足啊!”
“為什麼不通知當地政府軍?”
陳老四笑了笑,“當地有當地的規矩,況且,調他們的警力必須有程序,這麼短時間哪里搞得定?你再等等吧,三天,三天一定能搞好。”
遲緋晚焦慮極了。
想到昨晚臨走之前,劉超的狀態,當時他已經奄奄一息,就剩下半條命,再耽誤幾天,就不知道他還能不能活。
如果他死了,張應紅就不會再翻供了……
遲緋晚在審訊室門口焦慮地來回踱步,啃手指。
沈知凌就靠著墻,站在幾步之遙,淡淡地看著。
這一路尾隨而來,沈知凌心里其實憋了很多話,可是在看見深陷險境,自己不顧地救下以后,沈知凌又忽然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
他只覺得如今這樣的模式悉又令人心安。
他已經很久很久,沒有和緋晚這般默契了。
即使不說話,待在一起,對方只要一個眼神,一個作就知道心里想什麼。
他們做了五年同床異夢的夫妻,竟然還不如著短短一天來得更人怦然心。
沈知凌以為自己的心已經死了,在遲緋晚說不他了的時候,他的心就死了,可此刻看著遲緋晚為了查案子,不顧的這沖勁兒,他的心竟然又開始怦怦跳。
想保護,想陪上刀山下火海。
哪怕他為此失去生命,能看見對自己信任又依賴的表,他便已經足矣。
“緋晚,你現在要做的,是休息。”
沈知凌走到人跟前,從背后擁住了,不知有多久沒有這樣擁抱了,他近乎執念地深吸氣,“這麼拼下去,人沒找到,自己得先倒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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