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和我的并不沖突。”
遲緋晚抬眸對上沈知凌那雙憤怒的眼睛,曉之以理,之以,“遲家蒙冤難,你要我如何心安理得養胎?沈知凌,你知道愧疚也能殺人嗎?”
沈知凌語塞,沉默了好一會兒,才道,“我可以答應你,只要你不去見趙聞州,案子我來幫你查,你讓他退出。”
遲緋晚被沈知凌的胡攪蠻纏搞得頭疼。
纖手扶額,皺眉道,“首先,是我主找的人家,趙聞州為了案子回國,盡職盡責,辦事效率很高,他沒出任何錯,我憑什麼將他孤立出去?”
沈知凌太青筋突了突,“他是律師,你雇他查案,給錢便是。我保證,只要你不見他,這個案子,我一定替你查得水落石出。”
“你愿意幫我,我很高興。”遲緋晚笑了笑,苦道,“可我要如何才能相信你不是在騙我?畢竟你已經騙了我一次。”
“沈知凌,信任是很難建立的,但是摧毀卻是一瞬間的事,你的所作所為,已經讓我無法信任你了。”
清清冷冷地坐在床頭,長發垂肩,姣好的臉龐素凈蒼白,明明那麼弱,聲音也輕,可說出口的每個字都那麼堅定氣。
沈知凌心里很,他眼神變換不定,時而憤怒,時而冷戾,時而張錯。
握的手,他提出了解決的辦法,“我可以讓你全程參與案件的進展,所有進度和卷宗都對你明。另外,趙聞州的傭金,我來出。”
“這不是錢的事。”
“不是錢的事還能是什麼?”沈知凌終于忍無可忍,“所以你們還是有私對不對?你寧愿信他,也不肯相信我!”
他的眼神森冷寒澈,如同淬了毒的利刃。
從他的目里,遲緋晚看到他的執念。
他介意趙聞州的存在,介意曾經那樣瘋狂地過另一個男人,介意那個男人比他更早一步認識。
以前遲緋晚會覺得,沈知凌真的好,努力經營這個家,毫無怨言地付出,曾經在一個不到60平的出租屋,著孕肚為他洗做飯,也很知足。
可后來搬進大別墅,卻再難出真心的笑容。
因為不到沈知凌的了。
這座漂亮的房子,更像是他為心打造的牢籠,他的占有和控制都偏離了正常人的尺度。
“沈知凌,我不會平白無故將趙聞州解雇,因為當初是我求他來的,為什麼求他,你很清楚,如今木已舟,我不會對任何人呼之則來揮之則去,這是對他人的尊重,也是我做人的原則。”
的原則,讓他不舒服。
什麼該死的狗屁尊重?
一個合格的前任,就該跟死了一樣。
趙聞州這個前任突然詐尸,對他這個現任可有過半點尊重?
他滿心怨氣,不服。
可遲緋晚那句“為什麼求他,你很清楚”,又讓他無話可說。
是的。
當初是他執意與冷戰,不肯輕易出手救遲家,明知走投無路,還妥協。
可這就是回頭找前任的理由了嗎?
本不他!
誰都比他沈知凌在心里更重要!
沈知凌臉郁,緒起伏不定,他覺得只要自己一松開手,遲緋晚便會頭也不回地扎進趙聞州的懷抱。
心臟刺痛,沈知凌覺得呼吸都帶了腥氣。
他從未告訴任何人,他其實比遲緋晚所以為的要更早知道。
17歲那年,他從鄉鎮來到城市,寄讀于淮城第三中學,校第一天,升旗儀式上,孩捧著書站在主席臺上,邊哭邊全文朗誦。
看著被眾人恥笑,憤恨又不甘的眼神,有那麼一秒,他覺得他們很相似。
那次匆匆一瞥,他們只是肩而過。
再后來,就高考結束了,到了大一。
那年,對沈知凌而言是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年,他失去了一次得到幸福的機會,和一個人永遠的失之臂了。
直到學校聯誼會,他在隔壁院校的大禮堂看見了。
19歲的遲緋晚,明艷,熱似火,渾充滿朝氣,他花了很長時間才認出來,卻發現早已胎換骨。
那樣對一切事充滿好奇心和熱的這勁兒,和印象中的某個人如出一轍。
他開始頻繁去的學校找。
有時是在學校圖書館,有時是在食堂,就這麼遠遠的坐著,不敢靠近。
因為他知道,像那個人,卻不是那個人。
直到,他看見了邊的趙聞州,看見看趙文洲時,熱烈,充滿意的眼神。
看見和趙聞州分手后,在人聲鼎沸的KTV廁所痛哭流涕,抱著手機一次次執著不死心地給男人打電話。
也是那時候起,沈知凌的心中升起了一難以名狀的緒。
他應該把搶過來。
可是后來,再也沒有了當初那份濃烈張揚的彩,的已經為那個男人燃盡了。
沈知凌明知如此,卻不愿意放手。
因為他知道,很多東西,不爭是不會屬于他的,一旦弱退,便有可能永遠錯過。
遲緋晚是他的,也只能是他的。
他深吸了一口氣,從回憶中離,看著遲緋晚那張卻倔強的臉,勾了勾,終于又恢復了以往一貫的松弛,“被你打敗了。”
他邪肆地笑,“好,我不干涉你見他,但我有個條件,你們不能私下見,必須有我陪同。”
遲緋晚聽他這樣說,懸著的心終于落回腹中。
就知道,沈知凌不是無藥可救。
堅持是對的。
嘆了口氣,神態蒼白疲倦,“你要是早這麼說,我們就不必爭論這麼久了。”
沈知凌見態度總算緩和下來,上前擁住。
他吻了吻的發旋,將臉埋進脖頸,深吸著的氣息,似乎只有這樣,才會到一安心。
“那你可以好好喝藥了麼?趕快把調理過來,才能有力查案。”
“好,我喝。”
遲緋晚一點也不矯造作,目的達便不再戰。
也害怕會保不住這個孩子。
雖然有很多次,都覺得懷了孕,到重重限制,卻從未真得抱怨過這個小生命的到來。
因為是一個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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