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知被的倒打一耙气笑了。
“你不在京北当你的千金大小姐,特地跑这来跟我卖惨,是怕我笑的太小声,你听不见吗?”
“跟我阳怪气地说风凉话!”许清欢气不打一来。
许家这几年表面风,背地里其实被整的很惨。
现在罪魁祸首终于被找到了。
“人是你得罪的,你必须跟我回京北,向蔺家认错,求得蔺爷原谅。”
我认你个大头鬼!
“求原谅也该你们跟我求。”南知向许清欢近,盯着的眼睛,“联合下药迷|,你们犯法了知道么?”
“胡扯!蔺爷连你一头发都没着,还被你不知好歹的打重伤,犯法也是你这个凶手!”
他们不怕南知事后闹,也是考虑以蔺家的背景,自然会摆平一切。
可许清欢一家子怎么也想不通。
明明他们给南知下了很重的药量。
按理说应该已神志不清,只想要男人了。
到底是怎么逃脱的?
从许清欢里得到的消息,让南知有些恍惚。
再次与顾北期相见后,对那件事一直避而不谈。
其实南知很庆幸。
还好,那晚的人是顾北期。
他救了,还把不应该得罪的蔺家爷打伤。
可自己占尽了人家的便宜,之后连句代都没有就跑了。
不怪他那么生气。
脸上的怔忪表让许清欢以为在害怕。
“劝你还是乖乖听话,否则等到蔺家的人过来抓你,可有你好果子吃。”
“抓我?这种不彩的事,你觉得蔺家敢闹得满城风雨?”
圈子里的二代、三代们,私底下再怎样纸醉金迷、荒唐度日,也不敢把自己禽的一面放在明面。
尤其蔺家这种有ZZ背景的,更注重正面形象。
“我不管,你必须去求蔺爷。”
许清欢坚持认为,只要把南知给蔺家,许家的麻烦就解决了。
南知毫不遮掩的嘲笑:“连豆腐都有脑,你怎么就不长呢?”
“你骂我没脑子?”
许清欢气急了,扬手就要打过来。
南知微微退了半步,格挡开挥过来的手,反手扇在脸上。
又拽住许清欢的手腕用力一转,把的胳膊反拧在背后,抬脚踢向膝窝,同时往前一推。
许清欢扑倒跪地,直接摔了个狗吃屎。
南知转要走,却被一道悉的声音喊的顿住脚步。
“清欢!”
南知脊背微僵,慢慢回头。
吴芳华跑过来,扶起地上的许清欢。
脸上,是南知从没见过的心疼。
“清欢,疼不疼?”
许清欢见了,满肚子委屈恨不得都哭出来。
“妈,还好你来得快,我都要被欺负死了,呜呜……”
“快让妈妈看看,伤着哪了?”
吴芳华刚按照定位找过来,就看见亲生儿被养打了,心疼得不行。
南知冷眼看着两人在自己面前上演母深。
那是一直却得不到的东西。
到顾家之前,南知在许家生活了6年。
记忆中那并不是一个温馨的家。
的生活由保姆照料。
许父许母对的要求就是听话。
听他们的话,去学习如何讨好别人。
学得好,就会得到父母最灿烂的笑脸和表扬。
南知不喜欢,不想学。
就会遭到打骂。
可这些并不能抹杀一个孩子对母爱的。
打的再疼,也会抱着妈妈求别生气了。
南知的印象里,父母的表有生气,有高兴,有怒骂。
唯独没有过心疼。
哪怕生病烧到了40度,陪着的,永远是保姆。
南知心里无比羡慕儿园的其他小朋友,羡慕们可以肆意在父母怀里撒娇。
天真的以为自己的父母没有这种绪。
直到见到了被找回的许清欢。
才知道他们同别人的父母一样,会那样充满爱意地看着自己的孩子。
可惜,自己并不是他们的孩子。
确认许清欢没有伤,吴芳华带着恨意的眼神直直投向南知。
“到底是外面捡回来的野种,全家都要被你害死了,你还敢对清欢动手!”
心脏突然被拧了一下。
以为吴芳华对自己多会有些悔意和歉疚。
或者,至问一句“你过得好不好”,也能让好一点。
养父母算计,给下药卖了。
怨,也恨,更无助。
他们是法律关系上的收养人。
更是从小到大的爸爸妈妈。
孩子对父母出于本能的爱意,都是真实的。
南知自嘲地笑笑。
在期待什么呢?
一个只想用养换好的养母,再见面,还指能对自己突然生出什么怜爱之心么?
南知垂眸掩下眼底的绪。
再抬眼时,已是无波无澜。
“许太太也是来兴师问罪的?”
掏出手机点开录音,“那咱们就掰扯掰扯对错吧,也好给警方提供个证据。”
还想骂人的吴芳华一噎,不敢乱讲话了。
“妈,你看,就是吃定咱们拿没办法了。”许清欢告状。
吴芳华一脸理所应当地指责南知。
“你以为换个份,离开京北就万事大吉了?别忘了,你是我以正规手续从福利院领养的,只要你没死,就永远都是许家的人。”
哪怕南知现在更名换姓,许知南的名字依然挂在许家的户口本上。
真要追究法律关系,本不是换个名字就能摆脱的。
“是啊,我也一直把自己当做许家的人,哪怕知道是你们领养的,也没想过离开。”南知轻扯角,“可最后把我走的,不也是你们吗?”
“我还不是为你好?顾家出了那么大事,稍有不慎就会破产倒闭,你跟了蔺爷,以后不得荣华富贵。”
而且有了蔺家的帮扶,哪怕失去了顾家的庇佑,许家也仍然可以过的风生水起。
南知被的理不直气也壮给整笑了,“这福气给你要不要?”
蔺家的那个二世祖仗着家世,整天胡作非为,比顾子奕还要荒唐。
养母但凡对有一丝,也不会说出这种话。
“你别不知好歹!”许清欢指着南知,“是我们家把你养大的,你就该好好回报!”
烏蔓出道多年,有三個規矩——吻戲借位,脫戲找替,床戲不接。畢竟她背后那位大佬,極其偏執瘋批。無人敢冒犯。“我的東西,誰敢碰?”他漫不經心地勾玩著她的發絲,忽然用力一扯,像在逗弄一只夜鶯。她眉頭都不皺一下,已然習慣。 烏蔓以為到拍戲生涯結束,她都會保留著銀屏初吻。直到她接下一部戲,男主演是剛冒出頭的影帝追野。二十歲,站在名流之巔,捧起獎杯輕吻,少年輕狂,意氣風發。 拍攝某場戲時,她依劇本要和他接個假動作的吻。彼此嘴唇懸停的剎那,追野猛地扣住她的后頸,傾身覆上——像是一匹獵豹撲上柔軟的麥田。她成了他手中的獎杯,被他珍視地深吻下來。“阿姐,拋下他,做我的同伙。”他在她耳邊蠱惑。 她有過痛,有過暴力,有過被控制。唯獨沒有過被愛。直到看著他,一片櫻花墜落到眼皮上。四周頓時漆黑,她卻知道,她的春夜來了。 大佬手心里的夜鶯 x 很離經叛道的浪蝶姐弟戀,挖墻腳/大佬很瘋批,處處修羅場 tips:潔黨慎/無任何原型
【重生 火葬場 擺爛 發瘋文學 爽文 破鏡重圓 團寵 馬甲】 上一世,秦墨愛傅耀司愛到無法自拔,極盡瘋癲,最後卻被傅耀司搞了個家破人亡,含恨而死的下場。 重生後,秦墨一改戀愛腦,隻想為自己而活。於是,她靠發瘋擺爛,努力的逃離關於傅耀司的一切,卻發現,怎麽也跑不出傅耀司的五指山…… “傅耀司,你能不能別總在我麵前尋找存在感?” “老婆,親親貼貼~” “傅耀司,你能不能正常點?” “老婆,我們不離婚好不好?” 什麽白月光?什麽加班不愛回家?這個傅耀司每天都巴不得黏在秦墨的身邊! 傅耀司啊傅耀司,你的高冷虐文男-主人設呢?
【新書上線/評分會慢慢漲】【雙生子/假浪子真回頭/雙潔】【放棄喜歡后/克制者發瘋】白天她是傅司臣的秘書,晚上是他的情人。 傅司臣薄情薄幸,做了他的女人后,盛矜北才知道,他有多麼放蕩和絕情。 她喜歡他,他給不了她愛情,更給不了她名分。 他不愛她—— 傅司臣自始至終都有喜歡的人。 - 傅司臣訂婚前夕,盛矜北斬斷情絲,不做糾纏,主動辭職,并提出分手。 他卻以為她在耍脾氣,玩手段。 眼神涼薄,“你知道的,我從不吃這一-套。” “給你三天時間,乖乖回來。” 三天過去了,等來的是盛矜北交了新的男朋友,是傅家二公子。 傅家雙生子,黑白雙煞,外界傳言向來不和。 更是因為一個女人大打出手,斗的翻天覆地,爭得你死我活。 - 誰曾想—— 矜貴高不可攀的傅司臣,最后竟然因為一個女人,失控了,瘋狂了,著魔了。 都說寫上林賦,得心上人。 后來,耐性極差的傅司臣為她一字不落寫完了全篇五米長的《上林賦》。 懷孕的盛矜北卻消失不見了..
【青梅竹馬】+【年齡差】+【甜寵】+【爹系男友】【人前不近人情人后寵妻無邊的霸道總裁vs表面呆萌可愛實際人間清醒的女大學生】 要說自食其果,陸禮最有發言權。 從小到大,他都像管教自己女兒那樣管著阮唐,導致小姑娘跟自己結婚之后,都親近不起來。 很長時間里,都對他又敬又怕。 要說哪里有結婚后還要獨守空房的霸總,陸禮應該算一個。 后來,他開始改變,開始變的溫柔,變的像個“老色批”一樣誘哄她。 漸漸的,小綿羊開始伸出狐貍爪子試探。 結婚三年后,阮唐跟朋友去酒吧喝酒。 回來后,陸禮冷著一張臉命令她去罰站。 阮唐莞爾一笑:“哥哥,今時已經不同往日了。”
【正文完結,番外更新ing】周居凜是余皎年少時期一場可望而不可即的夢。 堆金砌玉捧出來的矜貴少年,頂級的皮囊帶著致命吸引力,追求者眾多,卻永遠無動于衷地冷眼拒絕。 開始,她是他再普通不過的同班同學。 后來一次主動,她成為他人后隱晦糾纏的床伴。 余皎認為他們之間最好不過如此。 畢竟周大少爺矜貴疏離,誰都拿不下。 —— 一次圈內聚會,周家太子爺紆尊參加。 酒吧包廂內,他仰靠單人沙發,神情冷懨,一杯接一杯。 周身纏著薄戾,無人敢靠近。 眾人坐立難安時,包廂門從外打開。 一位清麗干凈的女孩走進,澄凈的目光掃過一圈,徑直朝隱在晦暗中的男人過去。 包廂內的人倒吸一口冷氣。 而后,這位不好惹的大爺看著人家掐滅他的煙,握住他的手。 縱容又慵懶。 女孩輕飄飄的一句“回去嗎?” 某位大少爺就這樣毫不反抗地被人拉走。 一句重話沒說。 栽得徹底。 ——“你拋餌,我便咬鉤。” PS:暗戀成真vs先走腎后走心|溫柔干凈vs冷淡腹黑|雙潔|感情稍慢熱 具體食用指南看第一章作話
[團寵+滿級崽崽+玄學+搞笑+爽文] 四歲沐沐實在養不起道觀這一群缺錢命,左手符右手劍下山去找爹。 奈何親娘準備的爹爹們各具風采,她挑花了眼。 一號爹爹,俊美無暇,二號爹爹,武力無敵。 三號爹爹,富可敵國,四號爹爹,一代大儒。 …… 這些爹爹一個比一個寵,打架都要搶閨女。 全京城都在打賭,誰才是親爹? 都認為小姑娘是靠著親娘躺贏,卻不知她是爹爹們的福星。 少卿爹爹解決了九連殺大案子,將軍爹爹兒子病好了, 首富無子爹爹抱著龍鳳胎牙花子都笑出來,大儒爹爹捧著一堆孤本擦眼淚…… 她能文能武,能治病能煉丹,能斷案能畫符。 滿級寶寶越來越出色,引得一堆人爭相撲來,某世子爺不樂意了,他才是第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