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南砚接过筷子的时候,想到十三汇报云晚娇用筷子废了别人双眼的时候。
听起来不错。
他拿了筷子在手中把玩,边带着淡笑。
那人还在晕着,顾南砚手上用了力气,将筷子甩出去,扎在了那人的胳膊上。
那人疼醒了,他双手被锢着,直接朝着顾南砚吐了口口水:“顾南砚,我大哥就截了你一批货你竟然要了他的命!”
顾南砚又拿了筷子笑:“你大哥?被人一脚就踩死了那个?”
“要不是那高跟鞋的扎进体里,我大哥怎么会死!”
顾南砚点头,突然想起那天云晚娇突然出现,又毫不留的解决了那个人。
想到了什么他说:“因为你大哥扔了一双高跟鞋,你得赔一下。”
话落筷子甩出,扎在那人心口旁边的位置。
有骨气的,一声不吭,顾南砚冲十三做了个手势,十三走过去将那人的堵住。
顾南砚:“那高跟鞋踩在你大哥的心口,我刚用筷子,不太练,正好你陪我练练。”
他坐在沙发上,一一筷子扔着,那人的滴答滴答流在地上。
过了好一会,顾南砚将筷子扔在桌子上,皱着眉头拿起了一旁的枪。
“十三,筷子拿走。”
他用着一点都不趁手,将枪在手中转了转,然后对着那人的手腕开了一枪。
大概是觉得不过瘾,连着三枪,打穿了那人的手腕脚腕。
他扔下枪,烦躁的扯了扯领,十三看在眼里,声音很小的问:“爷,您有心事?”
“没有。”
那人流太多已晕了,十三打算将他拖走,顾南砚却将他拦下。
“别让他死了,绑起来,好吃好喝送到他面前。”
十三点头,他明白了,让人只能看不能吃的意思。
他已听谭恩说了,这人打扰了自家爷和姑娘吃饭,自家爷这是报复。
他都懂。
“爷,您看给他送点什么菜?”
“查,他喜欢什么,就给他送什么。”
顾南砚回到卧室给云晚娇打了个电话,此时的云晚娇正在和岑澜一起吃饭,清风送了饭还没走,就被人喊住。
云晚娇:“清风,接一下电话。”
清风接过云晚娇的手机,看到来电人他愣了一下,“娇姐,我该怎么说?”
“你就说我睡着了,让他明天再打过来。”
电话接通,顾南砚的声音从那边传过来:“酒醒了一些了吗?”
“南二爷,娇姐睡着了,麻烦您明天再打过来。”
“在哪?”
“在家。”
“你是谁?”
“清风。”
“你在哪?”顾南砚问。
“我在家。”
云晚娇示意清风挂断电话,另一边的顾南砚眯了眯眼紧了手机。
“清风。名字不错。”
岑澜笑的开怀,忍不住打趣清风:“清风啊,听姐劝,这几天回临市避一下风头。”
清风一头雾水,缓了几秒才想明白问题的关键。
“娇姐,你害我。”
云晚娇:“放心。他找不到你,正好你回趟临市办件事。”
“好的,娇姐。还有一件事,您要的办公手续已办好,今早邮箱里收到了一张邀请函。”
“是什么邀请函?”云晚娇问。
“柳家儿的生日宴。就在明天。”
岑澜:“过生日还要大摆宴席?”
清风:“我查过,柳家老爷子年轻时救过顾家老夫人的命,两家也算是世。
儿柳媛刚从国外回来,是生日宴,也是接风宴。
而且......”清风看了眼云晚娇低头道:“而且柳家一直想让柳媛嫁给南二爷。”
云晚娇吃饭的动作停下,对于柳媛,是没有太多印象的。
上一世只见过柳媛两次,想嫁给顾南砚,自然对的态度算不上友好。
后来再也没有见过柳媛,因为柳媛心地不算坏,也就没有关注。
这一世最开始在酒吧遇到纯属是意外,不过也是真的疏忽了没有重新调查柳媛。
清风:“娇姐,宴会您要去吗?”
“不去。”
岑澜:“不去?万一你老公去呢?不怕那个大小姐扑倒你老公?”
云晚娇笑,“两家是世,他自然会去的。
至于我,自然有我自己的事要做。”
“柳媛生日宴?”
唐泽拿着邀请函放在顾南砚的桌子上问:“明天生日宴,今天才发邀请函,怎么这么仓促?”
顾南砚:“如果我没猜错,是因为柳家有求于外人,借着生日宴,目的就是为了明目张胆请顾家出面。”
“那砚哥你要去吗?”
“云晚娇边的人查到些什么没有?”
唐泽摇头:“没有,神出鬼没,到点痕迹就消失了。”
“月影阁那边呢?”顾南砚问。
唐泽颓废的坐下摇头,“诡异的厉害,月影阁拒绝了我们下的所有单。”
蘇墨隨便從酒吧中拉了個男人去前男友的婚禮上砸場子,卻不想拉到的竟然是前男友的叔叔。 從婚禮上下來,蘇墨揪著這位叔叔的衣角,「叔叔,你家缺嬸嬸嗎?有名無實的那種。」 叔叔看著她,思考了兩秒,「缺。」 次日看著手中的小紅本本蘇墨欲哭無淚,喝酒真能誤終身啊! 拿著本本蘇墨湊到男人身邊,「叔叔,這事,還能再商量一下嗎?」 男人系好領帶看她一眼,「叫老公。」 蘇墨...... 包子在旁邊對著男人竪起大拇指,「爸爸,三十多年了,你終於做了一件對的事。」 {本文1V1,男女主身心乾淨,包子出沒,很寵,很萌,很悶騷。}
南初出身在京城六大家族之一的南家,含著金鑰匙出生,是謂天之嬌女。偏偏還長得明豔動人,勾人魄魂。18歲時,恃美行兇,一時興起撩撥了燕大的高嶺之花江時逸,再後來始亂終棄,一走了之。五年後,兩人在觥籌交錯的酒會上相遇,彼時地位轉換,江時逸搖身一變京圈太子爺,“好久不見,南初。”沙啞低沉的嗓音,隱晦的眼神,與記憶中的少年模樣重疊。京圈中誰都知道,招惹誰都不要招惹江家那位太子爺,江時逸為人薄情冷欲,不茍言笑,清冷矜貴,生人勿近。後來,在某個盛宴結束後,傳聞薄情寡欲的他把人抵在豪車上吻得難舍難分,眉眼間盛滿溫柔繾綣,音色暗啞,“南初,吻我。“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
【現言+甜寵+雙潔+無雌競+男二火葬場+HE】白月光為了學業拋棄他出國,傅景浩轉身就和青梅在一起。她家權勢煊赫,事業上能幫襯他,照理說傅景浩該滿意,可所有人也都知道,他堂堂傅家大少的未婚妻——是個傻子。朋友奚落,身邊人嘲笑,漸漸讓傅景浩心頭疼惜化為煩躁窒悶。白月光回國,他刻意忽略她,冷淡她,可不知何時起,她身邊有了另一個男人。他怒沖沖上門,卻在見到那“野男人”的瞬間傻了眼。“小……小叔叔?!”傅淮序浴袍半敞,脖頸曖昧紅痕難以掩藏:“過來,見過你嬸嬸。”——在別人眼里,姜西檸不過是個長得好看的傻子。但于傅淮序而言,她是他黯淡世界里的一束光,更是他獨一無二的小月亮。皎皎月明,昭昭西檸。可他不過出國去治眼疾,回來后,心上人就變成了侄子的“未婚妻”。侄子的……未婚妻。皎皎明明是他的,怎麼就成別人的了。他只有皎皎了,他們連她也想搶走,既如此,就別怪他不擇手段! PS:女主不是智障哈,日常交流無障礙,畫畫天賦MAX,一分傻兩分白十萬分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