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喲,這個調調也學會了。”他笑完了我,又說,“哎,不過幾個小孩而已,不要這麼過分,男孩子要讓著孩子。”
我說:“我會讓著勝男的。”
“所有孩子,都得讓著人家。”堂哥說,“一個不紳士的男人,容易被大多數人厭惡的。”
“堂哥。”我問他,“被大人喜歡有什麼好嗎?”
“很多啊。”他說,“你看我和你叔叔,誰過得比較開心?”
“要我說實話嗎?”
“……算了。”
堂哥整天招蜂引蝶,朋友一茬一茬地換。
找姑娘并不是容易的事,不但要說好話制造浪漫,還得給人家花錢,所以雖然堂哥賺得多,但也一窮二白。
如果說他很喜歡,可閑下來時,他連那些姑娘的名字都不想提。
我問他,為什麼要做這種得不到快樂的事,他說:“男人的世界小男孩不懂。”
我叔叔就不一樣了,他考了好幾個學位,拿了一大堆證書,還在藝界闖出了一番名氣,因為沒有人幫他花錢,他還攢了很多錢。
十二歲的我決定向舅舅學習,因為勝男喜歡看星星,看星星是很費錢的。
我媽媽監控著我的一舉一,很快,我的行為就被發現了。
我明白不太贊我的舉,但卻和我以為的正好相反,說:“阿茂去安排吧。”
我不放心,也想去,我媽媽卻說:“你不要出面了。”
我說:“茂叔會怎麼做?”
“那不重要,”一邊用刷子輕輕地刷著這匹汗寶馬的,一邊笑著說,“我只要結果,他有權力決定過程。”
這是我媽媽花大價錢搞來的馬,純的汗寶馬。
它有著健壯的軀和漆黑的,和我叔叔一樣帥。
我媽媽最喜歡的就是它,給它取名驪珠,沒事兒時就會親自刷刷它。
我也拿起刷子,刷刷驪珠飄逸的馬鬃,說:“我還是想知道他怎麼做。”
“兒子,媽媽告訴你。”的注意力在馬的上,口氣很是隨意,“越是喜歡一樣東西,越要沉得住氣,不要離太近。”
我問:“為什麼?”
“因為當你很喜歡一樣東西時,就會為你的肋,你的肋會為對手用來扎你的刀。”
抬頭看向我,輕輕了驪珠漆黑的背,“除非你能永遠把它圈養在你的邊。”
雖然我媽媽用了“東西”這個詞來降低“喜歡”這件事的敏,我卻還是有點害,說:“并不是你想得那樣……我只是不放心茂叔。”
也不穿我,只說:“這點小事阿茂沒問題的。”
“我不是說他做不好。”我說,“我想知道他是怎麼做的,媽媽,我覺得他離我們太近了,可他不應該那麼近。”
又笑了,繼續刷著的大寶貝兒:“的確太近了,因為這個位置應該是你的。所以,你要心無旁騖地長大,站到媽媽的邊來。這樣,等你能夠獨當一面,媽媽就能夠像你爺爺一樣,在家種種地,喝喝茶,過幾年太平日子了。”
我媽媽和我太爺爺的關系一直不太好,以至于太爺爺對我和阿仁也不冷不熱。
我媽媽說,這是因為當年,這份事業并不屬于。
那時叔叔在我的肚子里,因為太爺爺極想要孫子,我媽媽很怕自己被像大姑那樣隨便嫁掉,加之幫忙,爺爺最終不顧太爺爺的反對,將這份事業傳給了我媽媽。
我媽媽常說,這份事業是的全部,我也明白,這是一生的安全。
所以盡管太爺爺吵了很多次,始終不肯讓叔叔加,堂哥也不太信任。
不僅如此,我的父親,也是完全不信任的。
雖然連我媽媽自己都說,他用了很多辦法向表明態度,希明白他只是。但我媽媽總說只是人生的幻覺,討厭這種幻覺。
后來我爸爸在家里老人的一再要求下結婚了,便徹底做實了的看法。
我媽媽唯一信任的只有我和阿仁。
后來阿仁的父親又一次證明了伴的不可靠。
便只有我了。
沒有明說,但我已經聽懂了,我不能喜歡勝男。
但我還是喜歡,悄悄地喜歡著。
轉到那所學校的第一天,勝男就找到了我。
那天突然出現在我們班門口,我們老師很疑,打開門問:“同學,你找誰?”
和小時候一樣,依舊盯著地面,說:“你們還沒有下課。”
“是,我們還在上課。”老師說,“你找誰?”
勝男說:“等你們先下課。”
然后乖乖地退了出去,站在窗戶下面。
老師莫名奇妙地回來,問我們:“有誰認識這位同學嗎?”
我沒有說話,坐在我前面的費柴笑嘻嘻地站起了:“是我的‘好’朋友啦。”
課堂下一陣嬉笑。
老師說:“那你快去看看吧,這麼小,別讓在外面等了。”
費柴出去了,隔著玻璃能夠看到,他正跟勝男說話,拉拉扯扯的,勝男低著頭,我看不到的表。
不知道什麼是尷尬,但每當害怕時都是這樣著脖子,把兩只手攥在一起。
我就說,阿茂不行。
連這點事都做不好。
我站起來到外面,推開了費柴。
費柴被我推得一個踉蹌,隨后對我怒目而視,上下打量著我,說:“你干什麼!新來的!”
我在這學校用的是假名字,范豆豆。
我問勝男:“你的老師呢?”
不等說話,費柴又推了我一把:“喂,你小子知不知道我是……”
我抓住他的胳膊,把他丟到了地上,踹他,一直踹到爬不起來,讓他嘗嘗恐懼的滋味兒,附送他痛痛套餐。
踹到一半,我忽然覺有人拉我的胳膊,輕輕的,就像只小貓。
是勝男。
我扭頭看,見正睜著那對清亮的眼睛著我,說:“我是來找你的,玥哥。”
費柴被我踹進了醫院,聽說斷了幾肋骨。
三姑很生氣,說:“不是要你低調些嗎?現在是特殊時期,不要把份暴到這種無意義上的事好不好?”
我說:“這不是無意義的事。”
“所以說那是侯家的兒,幫一下是應該的,但也不該明著出手。”三姑說,“幸好這費柴家里沒什麼底子,但也不該這樣到樹敵!”
正教訓著,管家來了說:“小姐,侯先生打來了電話。”
侯先生是邀請三姑去吃席,特地說要帶上我。
他說是勝男的要求,因為那天是的生日。
三姑很憂心,說:“那孩子是不是喜歡上你了?從來沒聽說主邀請過誰。”
又對我說:“候勝男和其他孩子不一樣,你不要招惹。那病你娶不得,招惹了就等于欺負,侯家會鬧的。”
我說:“我知道了。”
其實我想說得是,我不會欺負勝男的。
可是我不想讓看出來。
但我這個明的三姑還是看出來了,婉拒了生日邀請,并且自作主張地選了一份禮,送去了侯家。
生日宴會的第二天,我在學校到了勝男。
其實是來找我。
轉過頭,背對著我說:“謝謝你,我很喜歡。”
說得是頭發上纏的鏈子。
那是一個鉑金手環,上面掛著幾個小球,做了太系行星的樣子,的小發包在中央,黑黑的,像一顆黑的太。
這是我送給的生日禮,我自己做的。
昨天晚上我趁大家都睡著,溜去了侯家,因為在生日宴的前一天勝男來問我,我告訴我可能會去,也可能不會。
結果一本正經地說:“你要說‘會’,或者‘不會’,可以‘不會’,但不要騙我,我不知道什麼是謊言。”
于是我說:“我會送禮給你。”
我在侯家轉了一圈,沒有找到合適的機會,又不想驚三姑。
畢竟,在家人的眼里,我是可靠的孩子,可以守護我的家人,我的弟弟和妹妹,以及我的媽媽。
最后,我只好把禮放到了后門門口。
那種地方怎麼可能被勝男注意到呢?明明是一個連跟人說話都會瑟瑟發抖的姑娘。
可就是看到了,雖然錯誤地把手環戴在了頭上,但背對著我的樣子,可到讓我想上前把抱在懷里。
展示完了禮,勝男看著我說:“我以為你會參加宴會,但我媽媽說你病了。”
我看著的眼睛,說:“我昨天有點發燒,冒了……”
“那你應該離我遠一點,以免傳染給我。”別人的目終究會讓覺到力,又垂下頭,說,“我每次生病都要住很久的醫院,不可以跟除了媽媽之外的任何人見面。但我希每天都見到你。”
想不到勝男竟然會說這樣的話,這不是代表喜歡我嗎?
我正高興,又說:“我又知道了一些有關宇宙的事,打算跟你流,你也可以把你知道的新的知識告訴我,我們可以共同學習。”
傳言受傷后的封南修,暴戾、嗜血、殺人如麻,無一人敢親近。重生后的舒念微,連忙把老公揣進兜兜里,暗諷,這些人,相當不識貨。夫人,欺負你的某老大被封爺丟進了精神病院。夫人,你喜歡的珠寶店封爺已經買了。夫人,表白你的鮮肉又被封殺了。正在努力搞事業…
謝清舟不喜歡妻子江南。哪怕她美艷不可方物,令無數男人垂涎。當他與別人出雙入對,她視若無睹,她與別的男人談笑風生,當他不存在時……他開始食不知味,夜不能寐。
沈希衍很早以前,警告過南淺,騙他的下場,就是碎屍萬段。偏偏南淺騙了他,對他好,是裝出來的,說愛他,也是假的。從一開始,南淺的掏心掏肺,不過是一場蓄謀已久的陰謀。她裹著蜜糖的愛,看似情真意切的喜歡,隻是為了毀掉他。當所有真相擺在沈希衍麵前,他是想將她碎屍萬段,可他……無法自拔愛上了她。愛到發瘋,愛到一無所有,他也無怨無悔的,守在她的房門前,求她愛他一次,她卻始終不為所動。直到他家破人亡,直到她要和別人結婚,沈希衍才幡然醒悟,原來不愛他的人,是怎麼都會不愛的。沈希衍收起一切卑微姿態,在南淺結婚當天,淋著大雨,攔下婚車。他像地獄裏爬出來的惡鬼,猩紅著眼睛,死死凝著坐在車裏的南淺。“兩年,我一定會讓你付出代價!”他說到做到,僅僅兩年時間,沈希衍就帶著華爾街新貴的名頭,席卷而來。但,他的歸來,意味著——南淺,死期將至。
【男主追妻火葬場+男二上位+雙非+身材惹火大美人VS多情無心浪子】沈矜這輩子做過最大膽的事就是追謝清淮。結婚那天。謝清淮初戀回國搶婚。他毫不猶豫選擇了初戀。這場長達六年的愛戀,就此落幕。*被搶婚當晚,謝清淮最好的兄弟找上門。他說:“我這人沒什麼道德感。”“缺錢可以隨時找我。”她笑著回:“我再缺錢下家也要找個干干凈凈的。”陳槿之黑了臉。再次相見,奶奶病危。她勾住他尾指:“能給多少?”*謝清淮沒想到會在沈矜新家看到自己最好的兄弟。那個天天在他耳邊念叨沈矜是拜金女的人,只穿了一條短褲。小腹上還有一道顯眼的抓痕。*陳槿之小劇場以前:為了個女人犯不上傷了兄弟情后來:不知道兄弟為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