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很多小孩子都青睞于肯德基麥當勞之流,秦子也不例外,我雖然不怎麼喜歡進這種地方,但最后還是去了。
今天秦子是老大,我自是一切以他的喜好為先。
我們走進店里的時候,有人往我們這邊看了看,低聲說了一句話讓我有點介懷,那人居然說主編老牛吃草。
首先我跟主編并不是那種關系,其次我們跟素昧平生,憑什麼嚼舌?世上就是有這麼多無聊之極的人。
有這等閑工夫去搬弄別人的是非,不如多花點心思在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上,那不是更有意義的多麼?
主編和秦子是走在前面的,估計他沒有聽到,而我即便是聽到了也只是在心里暗自生氣,罵那人幾句,也不可能跟鬧,向解釋然后要道歉什麼的。
我還沒有笨到這樣惹是生非,提高自己的關注度,不過我找位置的時候卻是特意避開了那人,與離得遠遠的。
吃完午餐之后秦子有點犯困,主編就帶他去了車里讓他死睡在后排座位上,順便把手機給他留下,讓他醒來后直接打我的電話。
現在的孩子這麼小就知道用手機了,想當年我這麼小的時候別說是使用了,連見都沒有見過。
記得我第一部手機還是上了大學才買的,寶貝的跟什麼似得,那款式功能什麼的都弱斃了,再看看現在,我只能呵呵了。
這大概就是時代的發展吧。
主編可能是看出我中午沒怎麼吃東西,在秦子睡了之后又帶我去了一家餐廳,我們重新吃了一頓。
吃飯的時候他跟我說:“小夏,我看今天不是你向我借了陪你一天,而是你在陪著和我。”
我笑笑,“在你看來也許是這樣,但對我而已,今天的確是子在陪我,要不是他,我也沒機會去玩那些玩意兒啊,你說是不?”
主編吃起飯來很斯文,吃完了里的食之后才會再次開口,“可你也不是真的想玩。”
我以前倒是沒有這習慣,有時候就算是滿的食都會含糊不清的跟謝志清說話。
現在面對主編,我突然發現自己這樣是很沒禮貌的,便也開始學起了他的樣子,直到把食咽下去才說話。
“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我還真的很想玩玩看,誰讓我小時候沒有這東西呢,可我又沒孩子,再想去也不好意思啊,臉皮沒這麼厚啊。”
主編笑了起來,“你這人還是還有意思的,看你在公司都是不怎麼說話,以為你是個向的人,沒想到私下這麼開朗。”
我忍不住吐槽,“那還不是因為辦公室里無事生非的人多,誰敢隨意開口啊,也許一句無心的玩笑話都能引來一堆的非議。”
主編點點頭,“這倒也是,不過每個公司都會有那麼幾個人,也不只我們辦公室里有。”
“是啊,否則我老早就跑的無影了,哪能忍到現在啊。”我無奈的嘆氣,“如今世風日下,也真是讓人累覺不。”
主編笑笑,未置可否,也未接話,只是看著我。
我心里打起了小鼓,猶豫不決的問他,“那個,主編,今天這樣算不算還了上次陪子吃飯的人?”
他高深莫測的扯了扯角,看上去有種別樣的力,讓我突然想起了一個時下流行的詞:大叔。
跟主編共事這麼多年,也單獨跟他在一起過,可從來也沒有像現在這樣仔細看他的臉。
一來是我向來沒有看人臉的習慣,那以貌取人;二來則是,他是我的上司,我不太敢使勁盯著他看。
現在這麼近的一觀察,我覺得他還是個很好看的男人,但跟小年輕說的帥字是不挨邊的。
什麼都敏俊兮,李敏鎬歐,都沒任何的關系,只是看著讓我看著很舒服,有點像《家有兒》中的那位老爸。
主編好像被我看的有點不好意思了,臉居然紅了紅,別開目不看我,只是淡淡的開口回答我的問題。
“你也許會認為這是我在還人,但站在我的立場上,我反而覺得自己又欠了你一個人,心里更加不安了,按照你這個方法,我這輩子怕是都沒辦法還清了。”
“是這樣嗎?”我干笑兩聲,也收回了視線,看向玻璃窗外,外面是個大千世界。
其實我今天借秦子只是個幌子而已,若是主編接這是還人,那我就算了,要是他不接,那我還有其他的事。
現在他擺明了不接,那我是不是真的要做心里真正想做的事呢?我有點糾結了。
“你不高興?”沉默了太久,主編再次開口了。
我搖搖頭,下定決心般的說道:“要是這都不算是還人的話,那你就聽我說一件事吧。”
主編扯過紙巾了,“什麼事?你說。”
我鄭重其事的說道:“這個你若是相信,那就當真事聽,不信則當做故事聽,如果不愿發表意見的話,可以不用告訴我你真正的想法。”
他點點頭,安靜的等我往下說。
我也沒讓他久等,調整好了緒便把徐老太婆怎麼一步步害死我的孩子的事告訴了他。
跟主編說這件事也沒有別的意思,只是在心里憋得太難了,想要找個人一吐為快。可該找誰,卻是個大難題。
記得以前不知道在哪看到過一段資料,說是很多犯人在作案之后雖然當時跑了,但很多到了最后還是會被抓到,接應有的懲罰。
這其中的原因便是他們隨著時間的沉淀,會忍不住把心里的說出來,然后知道的人越來越多,他們東窗事發了。
像這種況可以用一個簡單的詞來概括,做分的。
我雖然不是在逃的犯人,可我卻是個真正的凡人,心事太重,便也會想要找人分。
若是找親人,好朋友,除了堂姐之外,其他人都不合適,我爸媽肯定接不了,朋友則可能會同我,為我到不平。
而堂姐,已經知道了,還跟我一起查過,一個人的分,還遠遠解不了我的。
可要是找個普通朋友,誰又能保證這人不會把我出賣,轉就將這事兒分給別人了?
若是隨便在大街上拉個人的話,人家又憑什麼要聽我說這麼一大段話,大概要被人當哪個神病院跑出來的瘋子了。
或許還有人會覺得把這個發到網上去,比如天涯論壇之類的,可能會很好,但誰又能保證沒有好事之徒給我來一番人呢?
當今世道有很多窮極無聊的人,專門做些損人不利己的事,就像梁虹一樣,我是怕了。
思前想后了這麼些日子,我排除了一個又一個的候選人,最后就找上了主編。
他跟我不,不會有同,聽完也許只是一笑置之;
他不是陌生人,還欠著我人,給點面子也會聽完;
他為人正直穩重,品格有保證,就算聽到了什麼也肯定不會說出去的,至我是這樣看待他,相信他的。
我用最簡單的語言把事講了一遍,主編一直聽的很認真,末了眼神有些奇怪的看著我,但絕對是沒有同的分,如我所愿。
他沉默了好一會兒才問道:“這事兒你有證據麼?不管怎麼說,那都是你婆婆,雖然聽上去像是真一樣,可沒有證據我很難相信。”
我扯起角苦笑,“我也不知道以下這些算不算證據,姑且跟你說說吧,也算是有始有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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