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事啊?你快點說。”姜琳也是個急子,聽著陸晚晴說有個好笑的事要講給聽,本就等不及想要馬上知道。
陸晚晴看了一眼門的方向,確定進來關了門說話季白琛聽不見之后,才靠近了姜琳的邊。
“剛剛暖暖拉在季白琛上了。”說著就趴到了姜琳的上,不敢笑的太大聲。
“啊?”姜琳一臉的吃驚。
不就趴著門看一眼,卻沒看見這個畫面。
“他沒生氣吧?”姜琳試探的問道。
都這時候了陸晚晴竟然還笑的出來,都要張死了。
若是季白琛生氣了的話,那就要去替暖暖給他道歉了。
“放心吧,沒有。”陸晚晴收起了笑容,看出來了姜琳的擔心。
季白琛還算是脾氣好的,遇見這樣的事也沒生氣。
這也算是,季白琛一個迷人的地方吧。
姜琳聽陸晚晴說季白琛沒生氣才放下了心,要不然的話還真不知道應該怎麼辦了。
不過想到暖暖拉在了季白琛上的樣子,應該也蠻有趣的。
只不過還是不好意思笑,跟著陸晚晴出了房間的門。
季白琛已經坐在餐桌上等著了,但并沒有筷。
再怎麼說姜琳也是家里的客人,在禮儀這一方面他懂的還是很多的。
姜琳看見這個畫面了眸子,看出來了季白琛和家那位的不一樣。
那個該死的老公,本不會在意家里有沒有客人。
只要他了,就必須馬上吃飯。
就算是客人還沒到,他也不管那麼多,端起碗筷就是吃。
為此姜琳說過他很多次,但不沒有用,他家那位還會因為管的太多而打一頓。
久而久之,也不管那麼多了,家里也沒有客人來了。
已經不好意思再任何人來的家里了,覺得自己的老公很丟人。
老公也沒什麼朋友,他倆的日子也就只有他們兩人了。
現在看著季白琛這樣禮貌的等著們,才明白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像老公那個模樣。
吃完飯后,季白琛主去刷碗更是讓姜琳驚訝。
男人竟然還會刷碗!
這是第一次見。
原本還在想著陸晚晴的這段婚姻可能沒那麼幸福,畢竟兩人是閃婚。
他甚至怕季白琛是個騙子,是想騙陸晚晴什麼。
但現在已經完全沒有了這個擔心,哪個騙子能做到吃完飯主去刷碗?
“不錯啊。”看著陸晚晴說道。
陸晚晴知道指的是什麼,便笑了笑。
“這都是之前就說好的,也是我結婚的一個要求。”
姜琳暗暗的給豎了一個大拇指,看來陸晚晴以后的生活會很幸福。
“時間不早了,我先回去了。”姜琳看了看外面的天氣說道。
已經到了晚飯時間,雖然在外面吃完了,但家里那個還沒吃呢。
要是回去晚了的話,恐怕又要挨打。
原本以為有了孩子他對自己會好一點,但沒想到他非但一點沒改,更是變本加厲了。
只要有一點不順他心意的地方,他就會手打姜琳。
姜琳在他的上已經不到一點夫妻的誼了,覺得兩人更像是仇人。
之前確實有過和他離婚的想法,但在有了孩子之后這個想法就徹底放棄了。
的家世本來就不好,自己又沒有什麼本事。
若是離了婚為二婚人還帶著一個孩子,恐怕想再嫁人都不容易。
也就只能和他湊合過了,他總不會打自己一輩子。
“我送你回去吧。”陸晚晴提議道。
現在天已經見黑,姜琳帶著一個孩子讓自己回去實在是有些不好意思。
“不用了吧,怪不好意思的。”
姜琳看了眼廚房的方向,哪里好意思讓季白琛送回家。
“想什麼呢?”陸晚晴笑了笑,一眼就看出來了姜琳的想法。
“我自己送你。”
怎麼會去麻煩季白琛,只是想自己送姜琳再自己回來罷了。
剛剛刷完碗出來的季白琛聽見了兩人的對話,了手。
“一起吧,正好我們也出去轉轉。”
讓陸晚晴單獨去送姜琳也不放心,但見這兩人都不好意思讓他送,他便隨便找了個理由。
陸晚晴一眼就看出來了季白琛的意思,之前怎麼沒見他有吃完飯出去走走的習慣?
一看就能看出來,他這是愿意送姜琳回家。
這男人是真的細心,心里想著。
姜琳見季白琛這樣說便也沒拒絕,只是點了點頭。
將姜琳送到樓下后,陸晚晴沒有上樓。
聽姜琳說那個老公在家呢,懶得去面對他。
“有時間常找我玩。”陸晚晴看著姜琳說道。
可能是從小就待在一起的原因,每次和姜琳在一起的時候都很開心。
看著姜琳現在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很心疼,想讓姜琳多找玩玩,可能還會好一些。
“好。”姜琳點了點頭。
雖然答應了下來,但知道去找陸晚晴一次不是那麼容易的。
“我會去找你的,只要我有時間。”說話的聲音越來越小。
對自己是否可以隨意的出來就沒有信心,因為那個老公本就不讓!
這一次出去都是騙老公出來給暖暖打預防針的,下一次還不知道要找什麼理由呢。
那個男人恨不得整日把拴在家里,好像出去就會做什麼不好的事一樣。
他整日出去花天酒地連說都說不得,可姜琳出去逛個街都要被打一頓。
姜琳早就過夠了這樣的日子,恨自己的無能。
但凡有一點能耐都會頭也不回的離開這個男人,可是沒有。
看著懷中的暖暖搖了搖頭,只希暖暖能夠茁壯長吧。
希這樣的家庭不要給暖暖帶來什麼影響就好。
席硯琛是隻手遮天的商界傳奇,俊美如斯,殺伐決斷,也是裴月未婚夫的七叔。人人都說,裴月見了席硯琛,就像老鼠見了貓。但男人卻在外放肆宣揚,“她才不怕我,她說要養我的時候,囂張的很。"裴月是怕過他,因他們的身份,為他們的周身圍上了的囚籠,沒人知道,她其實與他初見時,就對他暗裡著迷,並野心滋生一一她要奪走他的心。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
陽城有兩大奇觀,一是嬌弱笨蛋美人戴都,二是瘋批浪蕩公子沈珩,圈內忠告:退避三舍,敬而遠之。 兩大奇觀閃婚,衆人驚呼:癡傻村女,家族棄子,天造地設,爲民除害。 然而,不知從何時起,笨蛋美人瘋批強勢,身份驚人,攪得陽城天翻地覆,浪蕩公子扮豬吃虎,財力雄厚,致力於摧毀沈家基業。 坐等離婚的衆人瞳孔地震:我們也是你們play的一環?
沈厭的白月光帶孕回國,所有人都說他們即將破鏡重圓,宋錦書不置可否,可等到親眼所見,才知道她以為天性涼薄的沈厭,原來也可以眼中隻盛滿一人,失去孩子那一天,她終於徹底醒悟,他溫柔體貼那麵從不歸她,再回顧這十年癡戀,隻覺得自己可悲可歎,捂著一塊暖不化的冰當作心頭寶貝,宋錦書疲憊開口:“沈厭,離婚吧,我們別再互相折磨了。”......沈厭一直以為,他和宋錦書之間,是後者虧欠,所以對她提出離婚之事,他不覺理解,隻覺得她以退為進,博取可憐,可等到一切真相大白,他失去了曾經待他溫柔熾烈的那顆心,才知道他們之間,有所虧欠的那個,從來都隻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