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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你不要得罪我》 第224頁

話雖這麼說,但實際的作……

“但事實上,在判決前,如果父親一方搶奪、藏匿孩子,最后就算判決孩子養權歸方,也無法執行判決。”

許詩嘉顯然不想刺激林依晴,只能小心地解釋道:“因為孩子不是品和錢財,不能通過法院強制執行作,總不能執行法幫你帶人上門去把孩子搶回來。所以最后能做的,無外乎是按照不履行付子義務,追究許楠的責任,通過把他納失信被執行名單限制他的高消費,或者對他進行罰款、拘留,希他主配合出孩子;可現實里,大量搶奪藏匿孩子的案子,即便法院采用了這種方式,收效也甚微,大部分父親還是不會還孩子。”

許明皺著眉:“也就是說,即便依晴得到了支持孩子養權給的判決,實際上孩子被許楠搶走,不僅沒法和孩子團聚,甚至連見都未必能見到孩子?”

雖然很殘酷,但事實確實如此。

許詩嘉點了點頭。

而更雪上加霜的是——

“許楠這樣的行為,顯然已經早有預謀,恐怕連孩子在哪里我們都沒法確定。”

林依晴簡直目瞪口呆:“可許楠搶走孩子,這不犯法嗎?”

“除非他搶走孩子以后非法送養或者變相把孩子賣了,這可能構拐賣兒罪,但如果孩子只是他藏起來自己養,這個行為目前立法上并沒有設立針對的罪名。最多就是按照許詩嘉所說,給他上一個失信被執行名單了。”

林舒努力用能讓林依晴接的話解釋道:“你們各自都想要孩子的養權,加上許楠把孩子走又耍賴這種行為,可以看出來,和平協議離婚的路恐怕已經被堵死了,你想要爭取孩子,只能訴訟,但離婚訴訟是個漫長的過程,一審二審就算能獲得支持你的判決,或許也要兩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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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這兩三年里,孩子是長期跟隨許楠生活的一個狀態,已經形了一個新的穩定的生活模式,又已經過了兩周歲了,到時候再判決離婚,法未必會把孩子判給媽媽,而會考慮說強行改變孩子的生活狀態不利于孩子心健康,從而把孩子判給目前長期一同生活的許楠。”

林舒看向林依晴六神無主的眼睛,忍著同,冷靜分析道:“我認為許楠早就咨詢過律師,也知道這些作,所以才出了這麼個舉措。”

此前趕來林依晴住的路上,許詩嘉已經和同步了這個案子的前期況,林舒就聽著覺得不對勁,如今再看,覺得許楠可謂是運籌帷幄了。

“他之前就說和你要假離婚簽離婚協議,協議里還約定孩子的養權歸他對吧?”

林依晴點了點頭,泫然泣:“但當時說好了是為了撇清我和孩子上的債務,才搞的假離婚啊!這次他出軌在先,我甚至只和他當場吵了幾句,喊離婚也是嚷嚷多,也沒真的想離,結果他倒是這樣無無義,直接把孩子搶走了!”

聽到這里,林舒和許詩嘉對了下眼神。

許明作為新人沒那麼敏,但林舒和許詩嘉卻已經了然。

“學姐,我不覺得這是假離婚,我覺得許楠恐怕早有預謀。法律上可沒有假離婚這一說,你們一旦領了離婚證,就是真離婚,離婚協議里怎麼規定孩子養權,那就怎麼執行,他當初要你協議假離婚,應該只是考慮到哺期他無法主提離婚,而哄著你離婚,是最便捷的方式。”

許詩嘉的話果然讓林依晴不解起來:“可之前他分明對我很好,要不是他的生意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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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士,他生意出了問題,也都是他對你口述的一面之詞吧。”林舒提醒道,“據我的辦案經驗,恐怕許楠的生意也未必就出了問題。”

林依晴作為一個坐月子的產婦,孩子丟了自然是心急如焚,可如今稍稍冷靜下來后,林舒等人一分析一提示,也慢慢回過味來。

“如果他的生意沒出問題,那他當時騙我簽協議去假離婚,說白了也就是……”林依晴越想越不對勁,雖然事實可能讓無法消化,但如今一切的一切,都指向了一個答案——

“許楠早就對我有二心了,早就想和我離婚甩拖我,但卻對孩子勢在必得,想搶走我的孩子?”

雖然很讓人難以接,但或許真相確實如此。

林依晴哭著捂住臉:“可我這把年紀了,這個孩子可能就是我唯一的孩子,他大有找其他年輕孩生育新孩子的可能,為什麼要搶走我的孩子,他不是還和小三談著嗎?小三不還也懷孕了嗎?那為什麼還要搶走我的孩子呢?我愿意離婚,只要把孩子還給我,他和小三一家三口就一家三口去,我甚至可以不要他的養費。”

……

可惜哭沒有辦法解決任何問題。許楠的邏輯也無法得知。

當務之急是先趕理眼前的問題——

“你把你們之間所有涉及的財產、房產、現金方面的流水或合作易,都提供給我們,許詩嘉,這些就給你來審核,包括調查許楠真實的經營狀況,也一并由你來負責。”

和許詩嘉的搭配已然很有默契,林舒沒多說,但許詩嘉已經點了點頭:“我知道了,我會重點排查許楠有沒有在財產等問題上給林依晴學姐埋什麼雷。”

雖然是說的工作,不過許詩嘉看向林舒的眼神專注得顯然超過了對一個老板該有的熱度,幸好許明正專注地安著林依晴,并沒有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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