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多男(一更)
前頭十來個花俏,無論穿、打扮都藏有自己的小心機,力求能夠一次送親就將自己嫁出去。
嫁不出去的兒留在家中就是負擔,甚至無論在家中還是村裡,都會盡歧視,所以每一次送親隊伍都是百花爭艷,力爭上遊。
而隊伍後頭懶蛇一樣挪的兩人,一個滿臉黑斑的正一臉同地瞅著黑皮。
「唉,咱倆今年估計又嫁不出去了。」
鄭曲尺一聽,神經跳。
跟你很嗎?就咱倆了?
況且才第一次參加這種階級社會質的相親好嗎?憑什麼就篤定嫁不掉了?
黑皮鄭曲尺暗暗腹誹,上卻問:「為什麼?」
這個微胖的……應該不了,瞧著應該有二十來歲了吧,一臉的黑斑麻子的確不太好嫁,但這關什麼事?
黑斑子眼神在上挑剔一番,嘆聲:「這一批竟有這麼多好看的新人,競爭大啊,就你黑得跟個煤炭似的,哪個男的會希自己孩子生出來是一個黑種啊。」
鄭曲尺眼一瞪。
喂,你禮貌嗎?
又不是天生黑皮,只是「青哥兒」以前臉上炭塗久了,用水一時半會兒本就洗不掉,只要時間長了,自然就能恢復白皮……吧?
吧?
噗通噗通——
心臟忽然不控制地快了起來。
鄭曲尺開始心慌,有些自我懷疑。
……這萬一都腌了,以後會不會就真跟個煤炭似的黑一輩子了?
「你在想什麼,臉好像更黑了?」
鄭曲尺眼一斜,上也不客氣:「你是不是就是那個嫁了幾年都嫁不出去,最後家裡變賣了全部家產才沒被抓去坐牢的那個……黑斑。」
來啊,互相傷害吧,誰怕誰。
黑斑咬牙:「……誰黑斑,我金多寶。」
「聽說連隔壁村的傻妞都有人要,為何你一直都嫁不出去?」繼續肺管子。
不過鄭曲尺也是真好奇。
金多寶這張臉雖然黑斑多些,但都是採桑下田的勞功人民,除了醜外表之外,說實話更注重實用。
村裡像那種病弱殘疾這類,才是送親隊伍中的長滯嘉賓。
這類難娶難嫁的人家,屬於非主未婚,因此縣裡據實際況給予減半或減免未婚稅。
金多寶雙層下傲然抬起:「我金多寶要嫁識字的、容貌上佳,你以為隨便什麼泥子都能夠娶得到我?只希今年能遇到有慧眼識在的男人了。」
鄭曲尺聞言,神佩服。
別的不說——「你的家人……脾氣應該都很好吧。」
要知道鄉村識字的人,細數一下五手指都占不完,這要求跟現代才貌全無非得相985帥哥有什麼區別?
「你怎麼知道?」
這還用問?金多寶能造作這麼多年,還沒有妥協擇偶條件,除了家裡原先有錢之外,還不是平日被寵壞了唄。
「隨便猜的。」
「哦,那你呢?」
鄭曲尺拉了拉擺弧度,穿慣了子,總覺得窄擺子邁不開。
「隨緣。」
誰都不想嫁。
但為了不未婚稅,打算去瞧一瞧這次相親的男人裡面,有沒有那種無親、無房又稅重的窮男人。
一般來說,未婚稅越越高的,肯定是心抗拒婚,或者因為某種疾在而不願意娶妻。
這類人,不正好跟志同道合。
更重要的是,他一定也被拖得很窮了,要不是被得無可奈何,肯定還是不願來的。
讓嫁進男子家是不可能的了,對方如果無親無房,就可以趁機招個上門婿,然後跟對方來一場互不干擾的契約結婚。
總之就是,既跟桑家長待了婚事,又能夠自由做想做的事。
相信,這種男人應該不難找……才怪!
當三送親隊伍都齊聚到指定的位置——福縣的姻緣坪,只見夯平的寬敞場地上,隔擋的欄桿外早早來了許多村縣看熱鬧的人,尤其是孩子跟婦人眾多。
而這一次登記的適齡男來了三十幾個,子竟多達五十以上數量。
這完全不對等的數量,令方求偶的競爭力一下就飆升到了張的地步。
不會吧。
鄭曲尺站在眾中,毫不起眼,抓時間問金多寶:「這是男子挑子,還是子挑男人?」
金多寶一聽,一臉無語:「要是子挑男子,我還能這麼幾年都嫁不出去?」
說得很有道理。
鄭曲尺兩眼放空。
剛掐指一算,他們桑家或許、可能、大概……今年會有牢獄之災。
——
送親隊伍開始的前一天,王澤邦早早守在城牆上,只見前方黃沙土地傳來越來越大的震,踐踏的煙塵霧,一支騎兵踏破勁風,在秋溟暮中平安歸營。
「放門,迎接將軍!」
王澤邦面欣喜。
「將軍,一切安然?」
宇文晟與後一眾騎兵利落翻下馬,取下灰塵僕僕的頭盔,後面還有一個戴著頭套的子被人推著,跌跌撞撞前行。
「賀喜將軍,這一次可謂是滿載而歸,我軍得此械將如虎添翼,戰力自當更勝一籌。」
蔚垚也取下頭盔抱在腰間,他奇怪地看了王澤邦一眼。
笑道:「你吃錯藥了?還會說這種奉承溜須拍馬的話?」
王澤邦耳子一紅,怒道:「不會說話就閉。」
橫了他一眼,王澤邦立刻甩下他,去追已經先一步營寨的宇文晟。
宇文晟解下猩紅的披風,立即有人上前接過,又替他卸甲。
他瞥了一眼言又止的王澤邦:「你有話要講?」
王澤邦趕道:「將軍,明天就是全縣送親的日子了,縣太爺那邊正在逐戶登記未婚男子的信息,你這邊……」
由於於長年戰爭不休的國,鄴國十分注重增加人口數量,人口就是國力,所以才會有強制早婚,獎勵多生的政策。
而整個鄴國,上到王孫貴族,下到平民百姓,每一個人都必須遵循此律法。
宇文晟無謂一笑:「登便是了。」
王澤邦一看就知道將軍在想些什麼。
「將軍啊,你的未婚稅已積累到不可估計的地步了,就算咱們將軍府付得起,可又何必呢。」
(本章完)
前世,幾位血脈相連哥哥獨寵假郡主,害死了真郡主蕭嫣。重生后,蕭嫣直接黑化,對所謂的哥哥只有仇恨,沒有親情。可她卻發現,哥哥們也重生了,還跪著求她原諒。全家火葬場?呵,滾開,別擋住本姑娘搞事業!她可以要成為錦衣衛第一女指揮、首位女王爺的人!于是,蕭嫣將幾個親哥哥踹了,隨手找了天下第一美男子來當哥哥。不料這個哥哥卻對她寵入骨髓。“哥哥,想吃臨江樓的臨江魚!”“酒樓買下來了!”……“哥哥,心情不好,想揍人!”“你家那些所謂的家人,我給你抓到詔獄去了!”……“哥哥,要抱抱!”“要哥哥的命都給你!”
【雙重生+死對頭+男強女強+釣系執法+宮斗權謀】天家忌憚前線手握整個王朝兵力征戰的阮家軍,一紙賜婚,將其獨女變相作為人質留在京都,制衡前線。為避免此生不再遇上和她斗了一輩子的瘋狗,她逆天改局,保下前世殉情的苦命鴛鴦,為和離做準備。某日。春暖花開的小遲畔,遠遠望去,一對璧人正在釣魚。湊近看,女子一個勁拉著魚桿,推開要教他的人,后面男子貼著她耳邊。“魚不是這樣釣的,得慢慢的由著這魚把氣力都用完,時不時再松松桿子,花光它的精力,否則出了水鬧騰的你抓不住,得讓這魚認命。”“麻煩,拖上來砸死就成!”“慌什麼...
懷恨重生的白兮,有著傾國傾城的容貌,更掌握絕世罕有的玲瓏針法。 她不再懦弱,她步步為營,鋒芒畢露,誓要重回南國,將害她之一一斬除。 此時,有一男子,攜她之手,護她在懷,免她苦難,以赤城之心暖她冰涼之心。
鍾薏失憶了,醒來後丫鬟告訴她,自己是侍郎府嫡女, 有把她捧在手心的父母家人,千嬌萬寵長大。 她遇到了九五至尊做她的心上人,光風霽月溫潤如玉,承諾弱水三千只取她一瓢。 一紙詔書,她滿心歡喜嫁入皇宮,皇帝變成夫君。 後宮無爭鬥,日子如神仙般逍遙安寧。 除了夫君有些過於頻繁的索取和有點窒息的佔有慾,一切都無比完美。 鍾薏以爲,自己會一直這樣幸福下去。 直到某一日,失去的記憶如潮水涌入腦海—— 她終於想起,眼前的皇帝,是那個曾經因她和別人多說了幾句話,就將她囚禁於寢殿的瘋子。 她受不了他恐怖的愛和控制慾,選擇逃跑,墜入水中失憶。 如今,記憶迴歸,恐懼也隨之而來, 於是她表面仍舊與他日日親暱,背地悄悄籌謀,想再次逃離,卻被他一眼識破。 皇帝勾着一如往日的溫柔笑意,將兩人手一同鎖在榻邊的雕花金柱,吮去她眼角溢出的淚水。 烏髮迤邐交纏,他摩挲着她的臉頰,嗓音低啞繾綣:“看,這般我們就再也不會分離了。” * 【男主視角】 朕有一愛人。 她機敏,聰慧,略懂醫術,是天底下最好的女郎。 年少時,她救我於生死間,巧笑嫣然,用花言巧語討我歡心。 我信了,也甘願沉淪其中。 我想把她留住,可她是一隻留不住的鳥,於是我將她關在房中,爲了安慰她,許她世間珍寶、千萬榮寵,甚至將無上鳳位捧到她面前,只爲博她一笑。 可她竟還是總着離開我。 我捨不得傷她,所以,她第一次逃,我便斬盡她身邊侍婢;她第二次逃,我將蠱惑她之人的頭顱送到她面前。 我以爲,只要用盡一切將她留在身邊,總有一日,她會懂,懂我的愛。 可她拼了命地逃出皇宮,寧願去死也不願再多看我一眼。 我無計可施,跪在她面前,問她,爲何不再愛我? 那日江風獵獵,吹得她搖搖欲墜,她雙眼通紅,流下清淚,說,陛下從不懂情,又何來愛? 好在,上天憐憫,又給了我一次機會。 她失憶了。 那麼這一次,我便換個法子,學着做一個溫柔的郎君,細細地纏着她,哄着她。 等她深陷其中,等她徹底愛上,再告訴她—— 永遠別想離開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