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收回視線,和另一人一商量,打算一左一右,守在走廊的兩頭。
「向思翎也不容易的。」一名警察嘆道。
「可不是,這種單親媽媽,什麼都只能靠自己,有錢也辛苦。咱們離遠點,別被發現,嚇著孩子。」
「好。」
——
警局會議室。
李輕鷂和陳浦發表完意見後,屋「嗡嗡嗡」討論了一陣。方浩第一個跳出來表示反對:
「我不同意二隊的說法。破案,可不是刑偵電視劇,靠一些似是而非的『推理』破案,凡事都要講證據。李輕鷂說的那五點,我也可以用所謂的『推理』反駁——
第一,高。從現場留的足印步履幅度,推測出嫌犯高,是一般規律,並不是百分之百準確。譬如說,有的人人高馬大,但因為習慣問題,或者某方面的問題,步子邁得就不大。也可能他是一路小跑到了帳篷前。那一片土質較,足印質量不算好,也不能測算足印深度。所以我認為,並不能用高將龍排除在嫌犯以外。
第二,經濟能力。就算他們倆現在經濟拮據,但是不要忘了,尚仁是90年代獄的,那個年代,槍枝管理並不嚴格,他當時還是幫派老大,擁有槍枝並不奇怪。那把槍,會不會是尚仁在獄前藏在某,現在取出來作案呢?
第三,格特點,這個我就不多說了,都是主觀判斷,不客觀。
第四,龍是個犯罪者,為什麼沒有對向思翎下手?這說明他對死者的仇恨,大於一時的慾。而且你們也說了,向思翎滿謊話。或許瞞了什麼,我們並不能確切知道,龍到底有沒有對幹什麼。
第五,機。龍在獄中炫耀過,兩個大學生朋友是他的跟班。出獄後,龍看到他倆混得都比自己好,一個走上了正道了人民教師,另一個乾脆當了老總賺大錢,他會不會心中不甘?會不會向他們索要錢財不,繼而生恨,了殺意?要知道,有些人往往忍不了,原來和自己一樣的人,爬得更高,會產生瘋狂的嫉妒心。反倒是一開始就超過自己的人,他們不在意。
所以你們的五條理由,都是站不住腳的。
反倒是龍這個人,還記得上回開會,咱們列出的殺手14個條件,他中了多條?人、認識向思翎、足印一致,訓練有素、犯罪經驗富,擁有得到手槍的條件……
最重要的是另外兩點:一、原本兇手不惜暴樣貌,也不殺向思翎,很不合理。但如果放在龍上,就說得過去了,因為他和尚仁關係匪淺;二、他倆主投遞簡歷,去黑黎峰找工作。如果龍不是兇手,這一點怎麼解釋?整個湘城工作千千萬,別告訴我這是巧合,買彩票我都中不了。而且兩個大男人,尚仁哪怕五十了也很健壯,沒人能把刀架在他們脖子上,他們去黑黎峰。
再說回來,如果他倆不是兇手,那兇手是誰?誰能像龍,同時滿足這麼多條件?誰擁有殺死那兩人的機?還能遙控龍二人去黑黎峰找工作?一個憑空猜測出來的人,他的存在目前本沒有證據支持。」
第42章
方浩的話,讓現場討論的聲音更大了。不人贊同方浩的意見,但也有人覺得他說的容也有牽強之,反而更傾向於李輕鷂的觀點。
這時,一個聲音響起:「兇手當然不是龍。他和真兇,完全是兩種風格的人。實證據或許還不確切,但是行為證據不會騙人,也不會改變。龍既無計劃,也無優越,更沒有在殺人時極其鬆弛自信,閒庭信步一樣的心態。這是他和兇手最大的區別。所有這一切,都是兇手誤導我們,為了拖延時間,掩飾他的真實目的——即將發生的第三起謀殺案。」
是周揚新站了起來,一臉堅定。
他的話,令一些人搖頭,也令另一些人心頭一震,又開始討論。
又有人發表意見了,說:「我看這起案子,其實和羅紅民案,有著微妙的相似之。會不會龍跟路星一樣,都是向思翎安排的替死鬼?人其實都是向思翎殺的,當年會不會也是直播害者?這樣按照陳浦和方浩的說法,兩邊都講得通了——為什麼要滿謊話誤導我們。而且,也有很多方面,符合兇手的條件。」
這個觀點一拋出,現場爭論得更激烈了。
周揚新就坐李輕鷂旁,搖頭對說:「不可能,向思翎也不是這樣的作案風格。」
李輕鷂說:「我同意你的話,這個觀點完全是猜測,向思翎沒有任何理由殺錢峰。只是我們要搞清楚,為什麼要替真兇瞞。」
丁國強一直著煙,靜靜聽著,菸灰缸里已經躺了三顆菸頭。等大伙兒爭得快要吵起來的時候,他才熄了煙。這位老隊長信奉他很喜歡的電影裡的一句臺詞:讓子彈再飛一會兒。瞧,現在大家的思路,是不是都打得很開了?
丁國強清了清嗓子,揚聲說:「都差不多了,安靜。
大伙兒漸漸安靜下來。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大家分析得都不錯,只是站的角度不一樣。咱們干刑偵的,出現分歧怎麼辦?看不清前頭有幾條路怎麼辦?」
有好幾個聲音一起答:「回到證據上來。」「讓事實說話。」
這也是平時丁國強反覆對他們耳提面命的。
丁國強點頭:「這就跟羅紅民那個案子一樣,不管路星是不是兇手,他在案發時間,到過兇案現場,必定就是突破口。就算現在向思翎上嫌疑很大,是不是也得抓住路星,才能知道,向思翎是不是真兇?才能拿到定罪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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