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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瘋!冷冰冰的宋律師英年早婚了》 第三百七十二章 乖巧小狗

沈晚意看向迎面走來的年,只見他不不慢的走過來,深邃的眸子抬了抬,眼底那抹倦意漸漸消散,無比清晰映著的樣子。

“現在去。”把疊好的書本往屜一放,拿上飯卡,繞過他,準備往飯堂方向走。

宋時琛突然輕笑,一把抓住纖細的手腕,放在手中把玩,“現在這個時候早沒飯了,去了也是白跑一趟。”

“不看看怎麼知道呢,你不去吃嗎?”沈晚意疑眨眼,平時沒見他怎麼去飯堂吃飯,難道不嗎?

預想開手,不料再次被抓回來,兩人的指尖纏,掌心相對,他的掌心帶了些溫熱的,漸漸傳到的手上。

宋時琛邊的笑意淡了些,他知道,沈晚意的子向來不爭不搶,衝飯堂這種行為肯定不會發生在上。

而且這種三好學生,定不會在上課找藉口開溜去打飯,結果只能擺爛,順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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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微微凝眉,忍不住罵了一句,“笨。”抬手敲了敲的腦門,臉上擺著恨鐵不鋼的表

“幹嘛罵我?”沈晚意痛呼一聲,連忙捂住腦袋,防止再次襲擊,這人還真是莫名其妙。

宋時琛表淡淡,瞥了一眼,“還說不是笨,無可救藥,怎麼不開口讓我打飯?”

可不是,腦子笨得很,寧願每天去飯堂吃被挑剩的菜,或者吃泡麵,一點也不懂得好好利用資源。

難怪這小板風一吹就倒,看起來沒半點,原來是這樣,不得不說,他真佩服,真行。

沈晚意的表出現一瞬間空白,清澈蘊著水的眸子瞪他,不假思索回答,“不要。”

即使他們關係很,又是男朋友,但是覺得沒必要麻煩,畢竟不是什麼大事。

——生很多時候說不要,心裡肯定是想著要,用口是心非來形容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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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時琛腦海裡浮現出在某本書裡記下的話,他眼裡帶了些探究,隨即揚起明晃的笑,“拒絕無效,打飯我包了,一言為定。”

“……”

沈晚意語塞,表無奈又好笑,嚴重懷疑這人聽不懂人話,他一旦決定的事,很難改變,除非有個合理的理由。

宋時琛接下打飯的任務後,想當初一週不超過五次進飯堂,現在風雨不改往飯堂跑。

若是當時有個乾飯積極的獎,定是歸他莫屬。

每天最後一節課下課鈴一響,一溜煙功夫,人就不見了,這跑步速度不去當育生浪費了。

不用刻意在飯堂找他,因為某個顯眼包坐在飯堂最顯眼的位置乖乖等,熾熱難擋的視線總能在第一時間穿過人群,準確無誤捕捉到影。

然後眼眸赫然亮起,生怕沈晚意看不到他,趕忙手招呼著過來

如果非要形容,沈晚意瞬間想到特別像一隻乖巧小狗在等主人,就差沒有搖晃尾

吵鬧擁的地方,來來往往的人群,在一方角落,在兩人的世界裡,出一溫馨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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