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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毅自然是知道這個社會存在著鄙視鏈的,但是說實話,地域歧視這個東西,真的很奇怪。【,無錯章節閱讀】
其實有時候吧,很多土生土長的本地人其實還友好,相反,那些費了老大勁拿到那個地方戶口的,轉就開始歧視了.....
這是方大狀有次喝多了聊天時候說的,他當初遇到的一些人就是這樣,一朝拿到戶口,以當地人自居那就不說啥了,分分鐘就開始歧視外地人。
但是說實話,在魔都混了幾年的一個律師,回來之後張閉小地方,看不起本地的律師,這就讓周毅覺有點魔幻了。
他不知道是誰給了這位談律師的勇氣,京州是不是小地方先不說,這兩年法律界幹的事還嗎?
多次的以案釋法經典案例,多次的最高法指導案例,甚至於僅有的大規模網暴訴訟,都是發生在京州的。
這種覺,就好像是某個好學校里排倒數第一的孩子看不起其他學校的孩子一樣,結果高考完了看看,發現強的是整,個人.....也就那樣吧。(5,0);
不可否認魔都的水平肯定要比京州高很多,但是用這樣的語氣說話真的好嘛,旁聽席上可是坐著一尊大神呢!
最重要的是,這尊大神自從過完年還沒怎麼開葷呢,憋得都有點變態了。
心裡想著,周毅就掏出了手機,開啟錄音。
雖然不可能把對方的話都錄下來,但是有幾句就行了。
五分鐘後,周某人悠悠然地回到了盤聽座位上,方大狀睜開眼道:「咋去了這麼久,法都已經來了。」
周毅瞟了一眼,果然,那位張法已經坐在了審判長的位置上。
「我剛剛上廁所,剛好聽到對面那位談律師正在打電話,說的話有點意思,我就錄了下來,方大狀你聽聽?」
旁邊的周欣然頓時一臉嫌棄道:「別人在衛生間打電話你居然錄音?」頓了頓,下一句便道:「趕放出來讓我也聽聽看有多變態!」
周毅撇撇,周菜鳥這話說的很像是看到劉備視頻的樣子,一臉嫌棄,但就是單純想批評一下,沒別的意思。(5,0);
錄音調低聲音放了出來,很短,只有幾句話。
「這小地方真的不用太擔心,他們這的律師沒那麼有水平的,我在魔都做了那麼久,什麼樣的知名大狀沒見過啊.....」
然後....方大狀就把那幾句話反覆聽了大概十遍。角慢慢出了笑容,看著像是一個變態。
周毅很懷疑,如果這會還能換律師,方大狀絕對要上的,而且不要錢都會上!
他真的很「喜歡」照顧那些口氣很大的律師,比如當初的周菜鳥。不管方大狀怎麼想,庭審已經開始了,這案子和他沒關係。
可以看出來,霍鵬飛準備的確實很充分,因為不管多簡單的案子,涉及到刑事,都會有翻車的可能。
舉證質證環節開始,霍鵬飛挨個出示證據。
首先是這種類型的自訴案件所需要的程序的證據,公安機關做出的不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的證據,這是很重要的程序證據。
也就是說,涉及到輕微傷,沒到故意傷害罪標準的,你想去自訴,必須得有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不追究對方刑事責任的書面文件。(5,0);
然後便是證據的核心,經過公證的視頻和當時的監控。
以及相關機構出的驗傷報告,所有的這些證據組合在一起,這才能構完整的證據鏈,證明對方存在著故意傷害的行為。
而針對這些證據,談洪很快開始了質證。
「視頻證據中,衝突階段的時間很短,而且的傷害過程並不明確,僅僅可以證明我方當事人
存在攻擊行為,但是導致對方出現輕微傷的行為視頻中並沒有,因此該證據存在重大瑕疵,無法證明對方當事人腹部的輕微傷確實是我方當事人所謂。」
「另外,監控視頻比較模糊.....因此也可以得出前述結論。」談洪認為吳秋靈自己拍的視頻存在著很大的瑕疵。
原因很簡單,畢竟吳秋靈是自己手裡拿著手機拍的,前面上前勸解的部分拍的很清楚,但是後面沒有直觀的將導致輕微傷的關鍵攻擊行為給拍到。
畢竟只是一個瘦弱的孩子,被一個年男子這麼攻擊,到了後面本忍不住了。(5,0);
周毅聞言皺起了眉頭道:「方大狀,這種證據瑕疵,在自訴案件中會不會到影響啊?」
要是一個民事案件,這就已經夠了,但是刑事案件,視頻證據的證明力,只有其直觀表現部分,也就是說不能推定。
因為吳秋靈拍到的只有那幾掌,包括踹倒在地。後面的東西並沒有拍的很清楚。
方大狀搖搖頭道:「老套路了,我十年前就不用這種辯護方法了,至於會不會被採納不好說的,話說你們這個霍律師是不是最近覺得自己行了,就準備了這麼點證據?」
「以為當事人自己拍了視頻就能隨便贏了是嗎?」
周毅愣了一下:「您的意思是說,這案子可能翻車?」
方大狀沒有直接回答,只是說道:「如果我是霍鵬飛,我肯定不可能只用視頻和監控來當證據的。」
頓了頓,方大狀還是說道:「不過單單靠著證據瑕疵沒那麼容易說服法,現在,我也不知道況會咋樣。」
舉證質證階段結束,法庭辯論開始。(5,0);
談洪很快說出了自己的主張:「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可知,構故意傷害罪的關鍵在於行為人必須是主觀上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傷害結果,並且希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結合本案的案件事實可知,我方當事人不構故意傷害罪,原因有以下兩點。」
「第一,我方當事人並不知道那樣做會導致對方輕微傷的結果,並且也沒有希或者放任這種結果出現,據對方證據三和證據四(視頻和監控),衝突過程極其短暫,只有不到一分鐘,便已經結束,時間很短。」
「第二,對方證據二(驗傷報告)中,輕微傷發生在腹部,但其證據三和證據四並沒有嚴格證明,其傷確實是被我方當事人所為,因此可以知道,不構故意傷害罪「
「至於說故意傷害行為,公安機關已經進行了行政拘留!」
還是那句話,法院只講證據,並不是說張法在之前的調解中聽到當事人親口說打了人,那就一定能贏。
沒那麼容易的。(5,0);
簡單舉個例子,故意殺人案,如果有人看過法醫的鑑定報告就會知道,那裡面肯定會寫,致命傷是什麼。
可能砍了二十刀,最後的致命傷卻是頭部的鈍傷害,這都要鑑定的清清楚楚。
驗傷報告中很明確寫了,就是因為腹部被重擊導致輕微傷,但很要命的是,相關證據並不能直接證明。
談律師的話用四要件來說那就是,主觀方面沒有傷害的故意,客觀方面實施的違法行為並沒有達到犯罪標準。
而用兩階層來說那就是,客觀階層中,危害行為並沒有產生危害結果,本到不了主觀階層。
真的說起來就是兩種方法而已,只不過後者對於一些特殊的況確實更加的可靠。
霍鵬飛的臉不太好看了,或者說自從進騰達後順風順水,做的刑事自訴案件也不,在騰達首屈一指,確實有點飄了。
這是一
個不那麼明顯的證據,放在民事方面本不算什麼,但是刑事自訴案件里,只要有一個不符合的,那就完了。(5,0);
一切講證據就是這個意思,不要說「大家都知道是他打的」,哪怕大家都知道,但你的證據不充分,只有人證,那也沒辦法證明。
霍鵬飛開始反駁,他認為被告方存在醉酒行為,而且據現實況來說,那麼猛烈的攻擊,一個孩本扛不住。
聽了這話,方大狀的頭都要搖斷了:「這個霍鵬飛,需要好好的進修一下了,這種時候這麼說有屁用啊!」
「周毅,你們的法務不能繼續這麼下去了,得給他們加點力,不然一個個的在京州做的稍微好點,就覺得其他律師不過那樣,驕傲是肯定要不得的!」
本方大狀聽了之前談洪的話就不舒服,結果呢,這庭審現場霍鵬飛居然這麼丟人!
周毅沒說話,霍鵬飛在騰達法務部已經是最牛的那個了,確實,騰達法務人員並不沒有多強,但是現在,稍微懂點法的人都能聽出來,霍鵬飛這邊已經沒那麼容易說了。
果然,談洪很快便道:「對方辯護人所稱我方當事人當時是醉酒狀態並沒有證據,相關證人證言也是說,好像喝醉了,所以可以說明,當時周圍的人也不清楚。」(5,0);
證人證言是霍鵬飛在後面找的一個證人記錄的,但是對方說的是好像,霍鵬飛當時想著,反正這是佐證,有視頻就夠了,因此也沒較真。
但是上了法庭,兩個字可能就會影響證據的證明力!
千萬要記住,以後找證人,明確一點,確定就是確定,不確定那就是沒有,就這麼簡單,沒有什麼「好像」怎麼樣。
這樣的證據還不如沒有呢。
方大狀最後已經不想看了,這哪裡是出來散心的,這分明是出來找不爽的。
「我原本以為霍鵬飛還不錯,可是看看這唱的哪出啊,關鍵證據被質疑,然後就方寸大了?」
「你看看他現在那樣子,還有一點辯論者的心態嗎?辯論,首先要做的就是不能著急!」
要不是顧及到法庭秩序,方大狀早已經開噴了。
周毅和周欣然對視一眼也是苦笑著搖搖頭,確實霍鵬飛這會兒已經著急了,說話又急又快,有點語無倫次的覺。(5,0);
霍鵬飛的邊,自訴人的位置上,吳秋靈在那裡也有點好奇。說實話這還是第一次看到霍鵬飛這個樣子呢。
以前在的心裡,霍鵬飛永遠都是那麼從容不迫,公司里遇到什麼問題了,其他法務沒辦法,問霍鵬飛肯定能有招。
在法庭上被對方說的完全沒有還手能力的霍鵬飛還是第一次見到。
終於張法都看不下去了,開口道:「好了,本次法庭辯論結束,下面開始最後陳述,被告方還有沒有要補充的?」
「請法駁回對方的訴訟請求。」「原告方呢?」
吳秋靈看了看霍鵬飛,開口道:「請法支持我方訴訟請求。」終於結束了,霍鵬飛坐了下來,連旁邊的吳秋靈都不敢去看了。他已經有了預,自己這次,好像要輸了。
張法宣布休庭,隨即談洪便坐了下來,慢條斯理地開始收拾東西,一邊收拾一邊對邊的蘆雲嶺說道:「你看吧,我說這案子並不麻煩,小事本不用擔心。」
「你老婆還在開始之前給我打電話,讓我一定要贏,我都說了,這小地方的律師懂什麼啊,就是跟風做了幾個案子,結果就不知道自己姓誰了。」(5,0);
「後面還有附帶的民事訴訟,這個就看況了,反正你這該賠的應該得賠。」
這話聲音有點大,霍鵬飛聽到了,他抬起頭想反駁,但很快低下了頭。這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