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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當滿級大佬穿成小可憐兒》 第269章 重生小姑的炮灰侄女(17)

晚上,寶珠早早上床睡覺了,張文娟在和麵,晚上把麵發上,明天早起好蒸饅頭。方學禮在洗服,冬天的棉不用洗,但是罩在外麵的外套還是要洗的。

    兩口子就著微弱的煤油燈各自忙碌,不言不語,也自有一子溫馨在流轉。

    這個時候,大門突然被人敲響。

    張文娟:“誰啊?這個時候過來?”

    方學禮:“我去看看。”

    他說著話就把手幹走了出去。

    走到大門口才低聲問:“誰啊?”

    門外的人同樣低聲回答:“學禮叔,是我,傅彥。”

    方學禮把門打開說道:“傅彥,這麽晚了,有事?進來待會兒。”

    “不進去了。叔,這個給你。今天因為我,讓你們被人說道了,我以後會注意的。”

    這個時候,有的人家都已經睡覺了,他怎麽能進去?

    方學禮沒有接他的東西,說道:“這跟你有什麽關係?又不是你的錯!真要說起來,還得說是我們連累了你。方明月是看不慣我們家,針對寶珠,把你給扯進來了。”

    他用玩笑的口吻說道:“怎麽著,我還得拿點東西去你那兒賠禮啊?”

    “不,不用。叔,這不一樣。我從小被人說道慣了,寶珠哪兒過這委屈。”

    他怎麽能和寶珠比?他們是雲泥之別。今天之前,他還沒有這種深刻的認識。以前他也羨慕寶珠,羨慕有父母疼,活得自由自在,羨慕可以讀書,可以由著自己的子做事。但也隻是羨慕而已。

    可是今天見麵,他突然就意識到,他和寶珠,兒就是兩個世界的人。是因為寶珠當了老師有了正式工作嗎?一份工作真的有那麽重要嗎?對人的改變有那麽大?他要不要也去找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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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之前就聽說過,有的人因為各種原因當不了工人了,就會把自己的工作賣掉,他或許可以去打聽打聽,買一份工作。

    這些年他的在外麵和人合夥倒賣東西,也賺了不錢。花幾百塊買個工作也不是不可以。

    方學禮說道:“沒什麽不一樣的,都是人。傅彥,你沒做錯過什麽事,不用在乎別人怎麽說。今天這事兒,更不是你的錯。要是幫了人,了連累,反而還要遭埋怨,以後誰還敢給別人幫忙啊。你仔細琢磨琢磨,是不是這個理兒?”

    在方學禮看來,就算當時舉報傅連的就是傅彥,那也不是傅彥的錯!那種爹,就該讓他去改造。今天這事兒,就更跟傅彥沒關係了。

    “我知道了,謝謝叔。這個你拿著。”

    他把小布袋子塞進方學禮手裏,扭頭就跑遠了。

    方學禮:“……”

    都說你沒錯了,賠禮拿回去啊。

    但是傅彥已經融中。

    他隻好關好門回了屋。

    張文娟小聲問:“今年怎麽這麽早?”

    就因為當年那幾塊窩頭,幾口稀飯,傅彥每年都來拜年,他也不湊著大年初一的時候來,都是年前幾天就過來,每回都不空手。弄得兩口子都不好意思了。

    但是今年來的也過於早了吧?

    方學禮:“……他不是來拜年的。”

    張文娟:“嗯?”

    除了拜年,平時傅彥也不上門啊。因為家裏隻有寶珠一個孩子,傅彥一向避嫌。年紀輕輕的,老理兒比誰都多!跟他爹傅連,簡直就是兩個極端。

    “因為白天那事兒,傅彥說因為他讓寶珠被人說道了,覺得心裏過意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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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文娟:“這和他有什麽關係,這也太會往自己上攬事兒了吧?”

    “誰說不是呢?”

    “袋子裏是什麽?”

    “我還沒看呢。”

    “打開瞧瞧。”

    方學禮打開袋子,兩口子麵麵相覷。

    張文娟:“傅彥發的芝麻,都在這兒了吧?”

    方學禮:“這個咱不能收。明天晚上給他送回去。一年到頭就發這麽點兒。以前傅彥過年來送點麵什麽的,我都能厚著臉皮收下,這個怎麽能行。”

    “對。係上口吧。給他還回去,人家孩子一個人也不容易。”

    夜深人靜,等到大家都睡著以後,寶珠又去了一趟老宅,重新給方明月下了一張倒黴符,同時封印了上輩子的記憶。

    也不會封太久,堅持個大半年,等到楊軍同誌探親結束回部隊就給解封。

    原世界裏,方明月重生之後,守在楊軍經過的河邊,在和楊軍打了聲招呼之後,當著人家的麵一腳下了河。

    楊軍是懵的,但作為一名軍人,他也不能見死不救。

    他救得很及時,也就是跳下去把人撈上來而已。什麽心肺複蘇、人工呼吸,都是沒有的。

    但是方明月以有心算無心,楊軍又怎麽躲得過。

    他剛把人拖上岸,田婆子就帶著一群人過來了。

    當然,大家並沒有如方明月所願,對指指點點,用輿論把他們配一對。他們隻是關心了幾句,知道倆人都沒事兒,就完了。

    上泗並沒有那種男隻要有點,就必須對對方負責的觀念。任何事都得看況。男大防當然要講,但是人命關天的時候講男大防,那不是瞎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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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這樣,以後大家豈不是都見死不救了?

    正常的況是,人家救了你,你要備好重禮,大張旗鼓的去道謝!還要請村裏的重量級人到場,見證這件事。

    要是雙方人品都過得去,可能會認幹親,以後就當親戚走起來。

    要是一方人品一般,人家不想長期來往,就想一錘子買賣,那也會當麵說清楚。這事兒謝過了就完了,以後就橋歸橋路歸路。

    要是有人因為救人而去世,那獲救的一方會給賠償,甚至會承諾給人家父母養老送終,或者把人家留下的孩子養大人。這些都會寫協議,雙方家庭簽字按手印,還有見證人也要簽字按手印。以後萬一有了糾紛,見證人要出麵說和。

    當然,也有不正常的況。

    那就是當事人本有想法。

    男方想撈個媳婦,或者方想賴著嫁人。那就另當別論了。

    楊軍救了方明月,他自己沒當回事,村民們也沒當回事。但是方明月當回事了呀。

    就像個封建時代的餘孽,拿出了被男人一下就失了貞潔的態度,讓田婆子直接上門去問,什麽時候娶過門。

    楊軍:“我對方明月同誌並沒有什麽想法,救既是作為軍人的職責所在,也是作為正常人的本能,我不可能見死不救。所以,我不會娶!”

    人家態度堅決,田婆子也沒什麽辦法。

    為了獲取輿論支持,田婆子一路哭著回家了,痛罵楊家不做人,毀了的清白,卻不肯娶

    以為自己演的很好,其實全村人都跟看笑話兒一樣看

    方明月眼看這樣行不通,直接就拿了麻繩到楊家去上吊了。

    “你了我,就必須對我負責。我生是你家的人,死是你家的鬼。”

    村裏人都譴責方明月:“人家軍救你還救出麻煩來了,早知如此,當初不救你好不好?你要點臉行嗎?”

    方明月:“……”

    要臉幹嗎?我要過好日子!

    以死相,楊軍無奈之下,隻好娶了。但是他以自己隻是個副連長尚且不備隨軍資格為由,把留在家裏了。

    後來升到連長,可以隨軍了,也以各種借口不讓去。在把自己的緒調整好之前,他做不到和方明月朝夕相對。

    再後來,方明月害死原主,又被方學禮夫妻殺死,也連累了楊軍。畢竟,殺人在先,就算被人反殺了,也掩蓋不了是個罪犯的事實。是楊軍的合法妻子,楊軍因此而不得不提前退役,在並州縣公安局作了個普通警察。

    這輩子,就別讓禍害別人了。一家三口關起門來相親相多好。

    理完方明月,寶珠又去了一趟牲口院,給隊裏的牛馬驢騾子和趕車的老張頭都了張平安符。萬一方明月倒黴到需要去醫院,可能會用到它們,別被連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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