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連離開的時間也不曾定好,但是他忽然說要出差。
他說完以后,的心被了一下,開始搖。
想,他離開的這一周,會是一個很好的契機。
只是等到要離開的日子就在眼前的時候,沒有什麼干脆利落,有的只有說不出的難。
從前不太能幻想沒有宋卿時的日子。
可是忘了,他遲早要家,他們之間遲早要疏遠。
他并不是的。
也遲早要松開手。
終于,事實被搬到了的面前。
逢夕怔忪著,轉眼間已經點開了數個網頁。
不知道,如果將注意力轉到別的地方上,到時候會不會好過一點。
-
第二天,逢夕比他早回家。
宋卿時回家的時候,撞見在院子里拍照。
這個時間的線確實不錯。
他饒有興致地靠在旁邊看了會兒。
等到發現他,已經是幾分鐘后。逢夕看見他,眼前一亮,“宋卿時!你回來啦?”
小姑娘最近緒都不太好,難得今天好了點兒。
他含了笑,直起子走過來,“嗯。”
“哎,你別走,我也給你拍幾張好不好?”順勢提出要求,指尖慢慢,期待地看著他。
宋卿時揚了揚眉,沒有立時答應,但也沒有斷然拒絕。
他只是詫異怎麼會提出這個要求。
他很拍照,也不喜拍照。
“哎呀,最近我拍人照拍很多的,技很好,你不要擔心。你過來站在這里,我給你拍。”
宋卿時微瞇著眼看。
很好,還指使上他了。
在的催促下,他終于邁步伐,依所言。
他并沒有多余的作和表,只是站在那里。
但拍進來,就已經十分好看。
逢夕連拍了兩張,又他換個地方。
宋卿時:“……”
宋詩諳牽著小V回來的時候,逢夕眼前一亮,進一步得寸進尺:“你跟小V合個影,你蹲下來抱它。”
宋詩諳張大了。
姐姐,你在開玩笑嗎?
宋卿時皺了下眉,也看得出他的不耐煩。
然而下一秒,他朝小V招手,不耐道:“過來。”
他又看宋詩諳:“你先進去。”
拍就拍了,但他并不想讓人圍觀。
宋詩諳心里嗤笑。
你都肯讓逢夕這麼拍了,還不肯讓看。區別對待不要太明顯哦。
可是在他的威之下,宋詩諳并不敢有意見,脖子就跑進去了。
岑蘭凌今天興致高,和阿姨一起做了晚餐,正端著一盤菜走出來。問宋詩諳:“你哥哥還沒回來呢?”
宋詩諳:“回來了啊,在外面拍照呢。”
岑蘭凌作一頓,“拍照?”
宋詩諳探頭去看菜品,“是啊,逢夕在給他拍照。”
岑蘭凌懷疑自己聽錯了。
不過逢夕剛才去院子里拍照是知道的。
可是自家兒子哪里有那麼好說話?
扶額,看眼院子的方向,吩咐道:“再過會兒喊他們進來吃飯。”
宋詩諳滿口答應。
宋宅的院子很大,也被打理得很好,是風景。
逢夕悄然地滿足了的小心思,很順利地給他拍了好多張。
從這里到那里,從單人照到一人一狗照。
難得的是他很配合。
拍了一會兒,直到宋詩諳來喊他們進去吃飯,才意猶未盡地收起來,抱著相機和他往里走。
看見的表,宋卿時的頭,“這麼喜歡拍?”
——這麼喜歡拍他?
逢夕頓了下,點點頭。
看起來是很異常,但是不能表現出異常。
“下次再給你拍。”他哄道。
逢夕扯了扯,卻差點紅了眼眶。
沒有下次了,宋卿時。
這就是最后一次。
第24章 [VIP] 退(二更)
岑蘭凌端著最后一盤菜出來, 掃眼兒子和逢夕,笑著問:“拍得怎麼樣?”
宋詩諳搶先回答:“那必然很不錯。”
岑蘭凌笑著嗔一眼。
岑蘭凌心下斗轉,但是什麼也沒說。
招呼著吃飯。
飯后, 逢夕還在搗鼓著的相片,宋卿時坐在另一邊, 隨手把玩著手機,回了幾條信息。
岑蘭凌小心地問他:“聽說最近你和章筠有點合作?”
“嗯。”他神淡淡, 依然垂眸看著手機。
“這麼接下來,覺怎麼樣?”岑蘭凌進一步問。
宋卿時起眼, 嗓音低沉:“我以為我已經和你說得很清楚。”
宋詩諳:“……”默默地把自己靠近逢夕,假裝自己不存在, 不理會他們的戰火。
逢夕安靜地聽著,做著自己的事。
明天會把照片洗出來。
都拍得很好,技提高是一回事, 他本就很上鏡。在的鏡頭里,他的冷峻收起很多。
岑蘭凌皺眉,“我只是問問。真的是個很不錯的孩子, 你接的時候應該得到……”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蘇墨隨便從酒吧中拉了個男人去前男友的婚禮上砸場子,卻不想拉到的竟然是前男友的叔叔。 從婚禮上下來,蘇墨揪著這位叔叔的衣角,「叔叔,你家缺嬸嬸嗎?有名無實的那種。」 叔叔看著她,思考了兩秒,「缺。」 次日看著手中的小紅本本蘇墨欲哭無淚,喝酒真能誤終身啊! 拿著本本蘇墨湊到男人身邊,「叔叔,這事,還能再商量一下嗎?」 男人系好領帶看她一眼,「叫老公。」 蘇墨...... 包子在旁邊對著男人竪起大拇指,「爸爸,三十多年了,你終於做了一件對的事。」 {本文1V1,男女主身心乾淨,包子出沒,很寵,很萌,很悶騷。}
南初出身在京城六大家族之一的南家,含著金鑰匙出生,是謂天之嬌女。偏偏還長得明豔動人,勾人魄魂。18歲時,恃美行兇,一時興起撩撥了燕大的高嶺之花江時逸,再後來始亂終棄,一走了之。五年後,兩人在觥籌交錯的酒會上相遇,彼時地位轉換,江時逸搖身一變京圈太子爺,“好久不見,南初。”沙啞低沉的嗓音,隱晦的眼神,與記憶中的少年模樣重疊。京圈中誰都知道,招惹誰都不要招惹江家那位太子爺,江時逸為人薄情冷欲,不茍言笑,清冷矜貴,生人勿近。後來,在某個盛宴結束後,傳聞薄情寡欲的他把人抵在豪車上吻得難舍難分,眉眼間盛滿溫柔繾綣,音色暗啞,“南初,吻我。“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
【現言+甜寵+雙潔+無雌競+男二火葬場+HE】白月光為了學業拋棄他出國,傅景浩轉身就和青梅在一起。她家權勢煊赫,事業上能幫襯他,照理說傅景浩該滿意,可所有人也都知道,他堂堂傅家大少的未婚妻——是個傻子。朋友奚落,身邊人嘲笑,漸漸讓傅景浩心頭疼惜化為煩躁窒悶。白月光回國,他刻意忽略她,冷淡她,可不知何時起,她身邊有了另一個男人。他怒沖沖上門,卻在見到那“野男人”的瞬間傻了眼。“小……小叔叔?!”傅淮序浴袍半敞,脖頸曖昧紅痕難以掩藏:“過來,見過你嬸嬸。”——在別人眼里,姜西檸不過是個長得好看的傻子。但于傅淮序而言,她是他黯淡世界里的一束光,更是他獨一無二的小月亮。皎皎月明,昭昭西檸。可他不過出國去治眼疾,回來后,心上人就變成了侄子的“未婚妻”。侄子的……未婚妻。皎皎明明是他的,怎麼就成別人的了。他只有皎皎了,他們連她也想搶走,既如此,就別怪他不擇手段! PS:女主不是智障哈,日常交流無障礙,畫畫天賦MAX,一分傻兩分白十萬分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