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一品。
「哐當」,手機從錢莉莉的手裡,落,掉到了地上。
屏幕裂開,碎得開了花。
錢莉莉嚇得雙都在抖,單手扶住沙發的背,才勉強站穩。
里念念有詞:「怎麼辦……怎麼辦……蕭雪兒被抓了,那個死丫頭不是聰明的嗎?為什麼會被抓?被抓了,我怎麼辦?我怎麼辦!」
氣得一腳把破碎了的手機踹開。
「媽。」
錢莉莉軀猛地僵住。
轉,看向站在樓梯口的兒子。
蕭烈破天荒地下他非主流的朋克裝扮,上穿了一套西服,襯藍的衫,煙熏妝卸掉、短髮梳起,氣收斂起來,不單氣質吻合他的貴公子份,也像極了職業的英人士。
錢莉莉看著煥然一新的兒子,眼裡突然潤。
的兒子,本來就是含著金鑰匙出生的,他有絕對的資格,去競爭蕭氏的繼承權。
以前,兒子只不過貪玩而已,一旦兒子鎮作起來,別說區區一個顧汐,就連蕭凌,都不是他的對手。
但是,如果他有一個殺人犯母親……
錢莉莉想到這裡,渾打了一個。
倆母子對視半晌,倆人眼裡的神各異,卻都看懂了彼此眼裡的意味。
蕭烈平靜地看著他母親,那雙清明的眼眸,如今看著,像極了顧汐的那一雙。
不,應該說,他們倆姐弟,眼睛都像極了他們的父親。
錢莉莉暗暗地咬著牙。
恨極了黃月蓉,恨極了顧汐。
就在這個瞬間,錢莉莉已經有了對策。
的丈夫、兒子該擁有東西,絕對不可能跟顧汐那個野種分,絕不允許!
錢莉莉突然尖銳地吼他:「從今天開始,你不必看守著你媽我了,我已經沒有辦法去做你害怕我做的事,而你,你去做你自己想做的事!從今以後,你玩什麼、去什麼地方,媽都不會理你,你走,你現在就走!」
蕭烈走下來,拉起的手:「媽,跟我走,去警局自首,無論如何,兒子都會陪你一起面對。」
錢莉莉瞳孔一震,猛力地甩開他:「你胡說八道什麼!?我又沒犯罪我去自什麼首?蕭烈,大人們的事,不到你來管,你最好立馬給我滾,滾得遠遠的!你不是很喜歡去探險嗎?你去,你去北極!你去珠穆朗瑪峰!你去西藏!哪怕你去無人區都好,別留在這裡!快走!」
用力地把兒子推出這個家門。
蕭烈一把扼住的手腕,低吼:「媽!你冷靜點!」
「我知道,這些年您幾乎是一個人,把我帶大,那個人,給了你一個家,給了我的生命,可是他從來都沒有過我們這個家,您一直忍著、等待著,您心的寂寞和委屈,使您心慢慢地住下了一個魔鬼,是這個魔鬼,讓您的心底生出了漫漫的怨怒、妒恨,所以,您才會做出了傷害到黃阿姨的事,您絕對不是故意要傷害命的,是嗎?那次只不過是一場意外,對嗎?」
錢莉莉完全愣住。
目驚訝地看著自己的兒子。
以前,求佛拜佛都念著自己的兒子,快點懂事、快點長心眼。
可是現在,發現兒子突然之間,完全長大了,為了一個有擔當、又知冷暖的男人,卻又寧願兒子變從前那樣了。
兒子,是這輩子唯一的希,所以,不能連累他。
好半晌,才問:「你是什麼時候知道的?」
蕭烈眼裡帶著疼痛:「我……」
。
一紙三千萬的廣告合約,結束了維持三年的地下戀情,分手那一刻,高歌終於清楚,自己從來就冇有走進過他的心裡。她平靜的簽了字,拿著合約麻利的滾了。她以為他們的人生從此再無交集,卻不想,這纔剛剛隻是開始……某天,慕總裁打電話給某小藝人,“明天有空嗎?”小藝人不耐煩,“冇空!”“這樣啊,其實我是想……”小藝人被撩起好奇心,“想乾嘛?”“想!”小藝人……
民政局內,她的繼妹和男友偷偷領證。民政局外,她看著同樣被甩的男人。「先生,我們都被甩了,不如湊合一下也領個證?」「可以,但要履行義務。」「成交!」露水夫妻,合拍虐渣,人前他寵她上天,人後他卻不愛她。離婚後,他卻失魂落魄,幡然頓悟,千里追妻。墨肆年:老婆,跟我回家!白錦瑟:糾正一下,是前妻!你家也不是我家!墨肆年:那你把偷我的東西還給我!白錦瑟:啥?墨肆年:心!白錦瑟:...嚇死她了,還以為這貨來要兒子了。...
驚蟄從小和奶奶住在鄉下山里頭,一身淳樸,要上高中的時候,被林叔叔接到了城里,去上重點中學,希望她給他門門掛紅燈的兒子做陪讀,幫助他好好學習。大城市很多車,樓很高,驚蟄很不適應,但一心記著要幫林驍。林驍打架她遞掃把。林驍記過她寫檢討。林驍餓了她煮飯。時髦值點滿的林驍看著她穿著奶奶款碎花襯衣,復古到不行的牛仔褲,在花園里種花生,拿蒜苗當盆景,自己給自己織毛衣,還試圖給他破洞牛仔褲縫布貼……認真說:“你別喜歡我,咱倆不合適。”驚蟄疑惑看著他,緩緩點頭。有學長跟驚蟄表白,驚蟄搖頭說不能早戀,但學長溫柔說,我們可以做朋友,驚蟄答應了,她給朋友寫作業,還給朋友送自己手織的圍巾。林驍越來越覺得不對味兒,有一天忍無可忍的林驍扯住驚蟄,“你在報復我?”驚蟄困惑看他,“嗯?”林驍問她,“你喜歡他哪里?”驚蟄想了想,“他長得好看,人也好,還喜歡我送的東西。”第二天,走在時尚尖端的林少爺,穿了一條中規中矩的直筒牛仔褲,襯衫嚴謹系到最上頭,拿著她送的環保手袋,抿著唇說:“我不比他長得好?”驚蟄依舊困惑看他,“你最近怎麼了?”林驍沉默了足足十秒鐘,“我想把花園的玫瑰拔了給你種花生。”驚蟄眼睛一亮,“真的可以嗎?”林驍表情嚴肅,“但你知道,城里地很貴的。我那塊兒地給我老婆留的。”驚蟄:“……”
林曦十七歲那年,傷了耳朵暫時失語。父母車禍離世,她和哥哥相依為命。 后來哥哥工作調動離開,她被接到臨市外婆家生活。 期間,哥哥囑托朋友來看她,來得最頻繁的,就是那個比她大了五歲的“三哥”——秦嶼。 京市距離臨市一百多公里,他堅持陪她看醫生,耐心教她講話,甚至每晚都會準時出現在她的校門口。 他將僅有的溫柔全都留給了她,但一切又在她鼓起勇氣表白前戛然而止。 暗戀未果,家里又突生變故,她遠走他鄉和他徹底斷了聯系。 再見面,是她七年后回國相親,被他堵在餐廳走廊,“樓下那個就是你的相親對象?怎麼在國外待了幾年眼光越來越差了。身邊有更好的選擇,你還能看上他?” “誰是更好的選擇?” 她下意識追問。 秦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