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麗雲聽著旁邊人一口一個沒臉沒皮,抓著拎包的手指用力到指骨發白,氣得有些口不擇言,“報警就報警,我還就不信這事沒地方說理了。我這包花了12萬買的,怎麽到你裏就變高仿了,你賠不起就賠不起,在這裏混淆視聽!” 蘇萌呆會還要和袁欣蕾吃飯呢,可沒工夫陪著劉麗雲去警察局。 “劉麗雲,樓上就有一個GC旗艦店,咱們去找導購看看你這包到底是不是真貨?這包我該不該賠,我也不跟你爭辯,咱們讓工作人員找出監控看看,到底誰撞誰,事一目了然!” 劉麗雲這會兒滿心滿眼都是想著狠狠打蘇萌的臉,“去就去!我原本還想看在咱們過去的分上不和你計較。但既然你給臉不要臉,那就別怪我不客氣了。” 蘇萌皮笑不笑地說,“謝謝啊,我真不覺得咱們過去有什麽意。” 轉抱起玩手機的小凱凱就往四樓的GC旗艦店走。 不人湊熱鬧,也跟著兩人去了四樓。 估計是兩個人鬧得靜大的,GC旗艦店的導購人員也聽說了,拿過劉麗雲手中的包就開始檢查起來。 劉麗雲了一把頭發,又順便補了補妝,“你們可睜大眼睛好好看看!這包到底是不是真貨?” 導購人員將劉麗雲那個包從裏到外都看了一遍,唯獨了那斷掉的鏈子。 蘇萌在旁邊提醒道,“你們看看鏈子?” “蘇萌,你買過十多萬的包嗎?沒買過,就別在旁邊指手畫腳!” “我沒買過也看過。你這鏈子一看就是銅包鋁,外頭是金的,裏頭卻是鋁。GC的包一分錢一分貨,鏈子都是純銅的!” “你胡說八道!我這包花了12萬,怎麽可能是假貨!”劉麗雲想到自己花了12萬買了一個假包,氣得眼眶都紅了。 站在旁邊沒吭聲的導購小姐就開口了,“這位士說得沒錯,我家的所有包包五金都是純銅的,您這包的鏈子確實是銅包鋁。另外,我家這個包網定價16萬8888,您隻花了12萬就買到手,可以問一下您的購買渠道嗎?”
這位導購小姐說的話雖然很委婉,但話裏的意思很清楚,覺得劉麗雲是在不正當渠道買了假包。 劉麗雲一把奪過花了12萬買的包,鏈子的斷口確實是金包裹著一層金屬。 不敢相信自己花了12萬買了一個假包,惡狠狠地去拽導購小姐的領子,“不可能!我這個包花了12萬買的,怎麽可能是假的呢!你是不是眼睛瞎了,你看看我這包包的材質,看看走邊。” 導購小姐被嚇得眼淚飆,哭著喊著救命。 旁邊聞訊而來的保安上前抓著狀若癲狂的劉麗雲就往外拖,“這位小姐請您冷靜點,不然我們要報警了!” 蘇萌就站在旁邊,麵帶微笑看著眼前的鬧劇。 五年前,竟然就被這麽一個人比下去了,看來趙智俊的眼也不怎麽樣嘛。 看熱鬧的人群中閃燈哢嚓哢嚓就沒停過,將劉麗雲這幅癲狂的樣子拍得清清楚楚。 劉麗雲被照得讓人打不開眼睛的閃燈找回來了理智,對著抓著不放的保安怒吼,“你們給我鬆手!” 保安看冷靜下來了,鬆開了,但依舊圍著,生怕會繼續發瘋。 劉麗雲了下頭發,惡狠狠瞪了蘇萌一眼,“蘇萌,咱們沒完!” 麵對惱怒的劉麗雲,蘇萌隻是笑笑,“再見哦!下次買包注意點哦,12萬買了個假包,我都替你心疼。” 氣得劉麗雲把12萬買的假包惡狠狠扔在地上狂踩。 劉麗雲看著從包包裏飛出來的口紅殘骸,有些心疼,看來今天劉麗雲損失隻會比12萬多了。 怎麽就那麽開心呢。 對著旁邊的小凱凱招手,“寶貝,咱們走吧!” 小凱凱坐在一旁,小拇指按下回車鍵,看著界麵上飛快增加的轉發數和評論數,滿意地勾了下角。 他將手機塞進兜裏,難得主牽住蘇萌的手。
一紙三千萬的廣告合約,結束了維持三年的地下戀情,分手那一刻,高歌終於清楚,自己從來就冇有走進過他的心裡。她平靜的簽了字,拿著合約麻利的滾了。她以為他們的人生從此再無交集,卻不想,這纔剛剛隻是開始……某天,慕總裁打電話給某小藝人,“明天有空嗎?”小藝人不耐煩,“冇空!”“這樣啊,其實我是想……”小藝人被撩起好奇心,“想乾嘛?”“想!”小藝人……
民政局內,她的繼妹和男友偷偷領證。民政局外,她看著同樣被甩的男人。「先生,我們都被甩了,不如湊合一下也領個證?」「可以,但要履行義務。」「成交!」露水夫妻,合拍虐渣,人前他寵她上天,人後他卻不愛她。離婚後,他卻失魂落魄,幡然頓悟,千里追妻。墨肆年:老婆,跟我回家!白錦瑟:糾正一下,是前妻!你家也不是我家!墨肆年:那你把偷我的東西還給我!白錦瑟:啥?墨肆年:心!白錦瑟:...嚇死她了,還以為這貨來要兒子了。...
驚蟄從小和奶奶住在鄉下山里頭,一身淳樸,要上高中的時候,被林叔叔接到了城里,去上重點中學,希望她給他門門掛紅燈的兒子做陪讀,幫助他好好學習。大城市很多車,樓很高,驚蟄很不適應,但一心記著要幫林驍。林驍打架她遞掃把。林驍記過她寫檢討。林驍餓了她煮飯。時髦值點滿的林驍看著她穿著奶奶款碎花襯衣,復古到不行的牛仔褲,在花園里種花生,拿蒜苗當盆景,自己給自己織毛衣,還試圖給他破洞牛仔褲縫布貼……認真說:“你別喜歡我,咱倆不合適。”驚蟄疑惑看著他,緩緩點頭。有學長跟驚蟄表白,驚蟄搖頭說不能早戀,但學長溫柔說,我們可以做朋友,驚蟄答應了,她給朋友寫作業,還給朋友送自己手織的圍巾。林驍越來越覺得不對味兒,有一天忍無可忍的林驍扯住驚蟄,“你在報復我?”驚蟄困惑看他,“嗯?”林驍問她,“你喜歡他哪里?”驚蟄想了想,“他長得好看,人也好,還喜歡我送的東西。”第二天,走在時尚尖端的林少爺,穿了一條中規中矩的直筒牛仔褲,襯衫嚴謹系到最上頭,拿著她送的環保手袋,抿著唇說:“我不比他長得好?”驚蟄依舊困惑看他,“你最近怎麼了?”林驍沉默了足足十秒鐘,“我想把花園的玫瑰拔了給你種花生。”驚蟄眼睛一亮,“真的可以嗎?”林驍表情嚴肅,“但你知道,城里地很貴的。我那塊兒地給我老婆留的。”驚蟄:“……”
林曦十七歲那年,傷了耳朵暫時失語。父母車禍離世,她和哥哥相依為命。 后來哥哥工作調動離開,她被接到臨市外婆家生活。 期間,哥哥囑托朋友來看她,來得最頻繁的,就是那個比她大了五歲的“三哥”——秦嶼。 京市距離臨市一百多公里,他堅持陪她看醫生,耐心教她講話,甚至每晚都會準時出現在她的校門口。 他將僅有的溫柔全都留給了她,但一切又在她鼓起勇氣表白前戛然而止。 暗戀未果,家里又突生變故,她遠走他鄉和他徹底斷了聯系。 再見面,是她七年后回國相親,被他堵在餐廳走廊,“樓下那個就是你的相親對象?怎麼在國外待了幾年眼光越來越差了。身邊有更好的選擇,你還能看上他?” “誰是更好的選擇?” 她下意識追問。 秦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