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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玖張就是拉踩,蔣恆達的臉頓時更青了。
而蘭嵐剛才的表現,更是讓他心中發慌。他強按下心中的慌,大聲對蘭嵐怒道:「就算你沒花蔣家的錢,但住的房子總是蔣家的吧?家裡好幾套別墅寫的可都是你的名字呢!」
「你說的是我倆結婚後,你父母以贈送為由買的那幾套別墅嗎?」蘭嵐青腫的臉上出嘲諷的笑容,「如果我記得沒錯,那幾套別墅寫的雖然是我的名字,但首付和貸款都是你父母出的。而他們似乎也沒寫贈與協議吧?」
在場的眾人有些懵,不明白蘭嵐為什麼突然這麼問。
阮柒默了默,給大家科普了一下婚姻法:「在沒有贈與協議的況下,婚後公婆買房,不論寫在誰的名下,都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婚後公婆出錢給買房,只要沒有明確的寫贈與協議,即便這套房登記在蘭嵐名下,實質上也是屬於和蔣恆達的共同財產,而非個人財產。
而由於這幾套別墅的首付和貸款都是蔣家父母掏的,出資比例較大,如果蘭嵐和蔣恆達離婚,蔣恆達會分得房產中比例較大的那部分。
而蘭嵐,幾乎分不到什麼錢。
所以,蔣家父母和蔣恆達只是上說的好聽。他們看起來是大大方方的把房子送給了蘭嵐,可沒寫贈與協議,這些房子其實還是他們蔣家的。
阮柒給大家科普了一下,嘉賓和觀眾們聽完,全都恍然大悟。
【我天!沒想到結個婚,其中的水竟然這麼深!】
【蔣家父母看似大方,其實心裡著呢。表面上把房子都送給兒媳婦了,其實連贈與協議都沒寫,等以後蘭嵐和蔣恆達離婚了,他們分分鐘能把房子要回來。】
【這做法也太噁心了吧!你要麼就不送,要送就好好送。說一套做一套,把蘭嵐當傻子哄嗎?】
【所以,蘭嵐結個婚,事業沒了,還什麼錢都沒得到???】
阮柒在給大家科普法律的時候,蔣恆達的表就逐漸僵了。
他眼神不停閃爍,強撐著為自己辯解:「阮小姐,說話可要講究證據。我爸媽好心好意給蘭嵐送房子,怎麼到你裡就變謀了?」
「哦?」面對蔣恆達的反駁,阮柒沒有生氣,只挑了挑眉,「既然這樣,那你就讓你爸媽寫份贈與協議唄。只要你們家敢寫,我就馬上跟你道歉。」
蔣恆達被懟的一噎。
贈與協議他當然不敢寫。
蘭嵐名下那幾套別墅價值好幾個億呢,蔣家要是真寫了贈與協議,那這幾個億就再也要不回來了。
蔣恆達不敢接阮柒的提議,卻又好面子死不承認,只能梗著脖子鬼吼鬼:「我們蔣家的事,阮小姐就別心了吧!寧拆一座廟不破一樁婚,阮小姐沒聽過嗎?!你非要拆散我和蘭嵐,這是在造孽,你不要——」
「我們倆的婚姻早就散了,用不著小七來拆。」蘭嵐忽然出聲,打斷了蔣恆達的話。
蔣恆達頓時對怒目而視。
蘭嵐卻再也不像以前那樣逆來順。
在阮柒的攙扶下,吃力的從地板上站了起來。紀貝貝連忙把倒地的椅扶起,推到蘭嵐後讓坐下。
蘭嵐坐在椅上,從頭到腳一狼狽。
可的目卻比任何時候都要堅定,直板,抬起頭,直直看向蔣恆達。
「我不是不懂法,當年你爸媽說要送我房子時,我就已經發現了其中的破綻。但我和你結婚,圖的是你這個人,而不是蔣家的錢,所以我沒計較那些事,裝聾作啞的和你過了這麼多年。」
「可現在,我不想再裝糊塗了。」
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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