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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凝視著,目微頓:「什麼後悔?」
「哎呦,反正就是後悔!」話音落,林若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迅速依偎進了裴亦景懷中,笑瞇瞇的:「裴攝影師,我們繼續吧。Google搜索」
有些好笑,裴亦景揚眉,果然是沒有長大的孩子!
他的手很靈活,在繁茂的玫瑰花叢中來去自如,什麼該剪,什麼不該剪。
林若藍心中對他充滿了崇拜:「裴攝影師,你還有不會的東西嗎?」
是啊,他還有不會的東西嗎?鋼琴,攝影,繪畫,修剪花枝,他怎麼會懂這麼多?
「你的學業結束了嗎?」裴亦景沒有回答的問題,而是開口問道:「二十歲的年齡不正是上大學的年紀?」
林若藍一下就被自己的口水給噎到了,可不可以不要回答這樣的問題!
「怎麼不回答?」裴亦景的眉向下挑:「逃課?」
「我才沒有逃課呢,我這是社會實踐!社會實踐!」林若藍說的理所當然,一臉正氣。
怎麼可能告訴他是因為看到他回來了,所以才故意逃課,不過學業和他比起來是完全沒有可比的! (5,0);
他在心中是第一位,學業算什麼啊!學業本就算不上什麼!
裴亦景只是勾未言語,放下手中的剪刀:「你今天可以回家了。」
「裴攝影師,要不要再修剪一會兒啊?現在才十點鐘,我們修剪到十一點怎麼樣?」林若藍笑瞇了眼,不肯離開。
氣氛可是難得這樣溫馨,才不想這麼早就回公寓!
「我還有工作,張司機會送你回家。」裴亦景開口道。
「哦!」林若藍有些沮喪,有些提不起神,渾無力的應著。
坐在車上,林若藍看著窗外,依然提不起神。
「林小姐。」張司機開口喚。
林若藍拉回了跑遠的思緒:「叔叔,你還是我小藍就好。」
張司機微笑著,然後將手中的東西遞過去:「這是三爺讓我拿給你的。」
是白的帽子和圍巾,一套,白的圍巾,白的帽子,沒有過多的裝飾,簡單時尚。
頓時,心中的鬱悶一掃而,林若藍興地盯著張司機:「叔叔,這真的是他讓你拿給我的嗎?」 (5,0);
綿綿的,在臉龐上非常的舒服,而且暖和。
張司機點頭:「這是三爺以前的朋友送的,三爺說他留著也沒有多大的用,便讓我拿給林小姐。」
這句話沒能影響林若藍的好心,一點都沒能影響,只要是他送給的,全部都喜歡。
車子依然還是在公車站停下,林若藍對著張司機揮揮手,走進夜中。
晚上很冷,可是因為手套和帽子卻變的沒有一寒意,一都沒有。
莫挽姐說他的生日再過幾天就到了,要送他什麼樣的生日禮呢?
普通一點的不想要送,所以一定要送一個最最特別的禮。
街道旁的店鋪還沒有關門,林若藍走了進去,琳瑯滿目的禮便映了眼簾。
有些移不開眼睛,真的很,可是看了一眼價格卻也讓心驚,竟然就要幾千塊!
不就是一個生日禮,竟然就這麼貴,還不如去搶錢來的比較快,真是沒一點人!
不過,一眼便看中了放在其中的心,白明的心,其中卻鋪滿了紅玫瑰。
一眼,只一眼便看上了這樣的禮! (5,0);
價格三千,而且服務員說是因為特殊材料,所以一份都不可能,他們是品牌店。
林若藍呼了一口氣,那東西起來的材質的確很好,所以心中也知道那樣的價格本不了!
手了自己的口袋,完全可以用四個字來形容——無分文!
這個月剛發了工資,租公寓之後,也就沒剩下什麼了!
三千塊大洋啊,本不是一個小數目,還要學費,還要吃飯,想想都覺得這個世界太過於殘酷,而且還是冰冷無。
逃學是一回事,學費又是一回事,真是頭疼!
至於預支工資也是不可能的,因為已經提前預支了幾個月的,不然一年的房租和攝影機從哪裡來的?
手抓著頭髮,想了半晌,也沒能想出一個好招來。
而裴亦景的生日就在五天之後,四天要弄三千塊,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回到公寓,便看到張琳正坐在沙發上看電視,還吃著薯片。
慢慢地蹭過去,林若藍笑瞇瞇的:「在看電視呢?」
「哼!」張琳沒理會。 (5,0);
「別這麼小氣嘛!我都知道自己錯了,可是誰讓你說他壞話嘛!對了,你說要怎麼樣才能在最短的時間賺到三千塊?」
張琳看了一眼:「我一向不和小人計較什麼,那樣的職業也有,就是不適合你做,你太清純,而那份工作……」
「哎呦!哪裡有什麼適不適合的,只要是工作就都是人做的,來說說到底是什麼樣的工作?」
張琳看了一眼:「你確定你要做那樣的工作嗎?」
「到底是什麼樣的工作?」林若藍心中愈發的好奇了,到底是什麼樣的工作能在最短的時間賺到那麼多的錢。
「酒吧或者夜總會……」張琳又吃了一口薯片:「你以為現在有什麼樣的工作能在那麼短的時間賺到那麼多的錢啊!」
林若藍抬手,敲著自己的腦袋:「也是!」
也真的是傻了,除了酒吧和夜總會,還能有什麼地方有那麼高的工資?
「那酒吧和夜總會都需要做什麼啊?」
張琳放下手中的薯片,倍詫異和震驚:「你長這麼大難道就沒有去過夜總會嗎?」
「沒有啊,怎麼了?」林若藍倒有些不知的反應為什麼會這麼激烈,沒去過很正常啊! (5,0);
「真是另類,都已經二十歲沒有去過夜總會的人的確是另類,你簡直就是另類中的另類。」
林若藍笑瞇瞇的:「我可以認為你是在誇獎我嗎?」
「真是!你隨便怎麼樣認為吧。」張琳沒好氣的開口道:「陪酒或者唱歌,你會哪樣?」
「哪樣賺錢比較多啊?」
「當然是兩樣一起做賺錢比較多!」張琳理所當然。
「也是,那你知不知道那個夜總會招人啊,我去兼職。」林若藍抓著張琳的手:「你認識那麼多的朋友,就幫幫我嘛!」
張琳質疑的看著:「你確定你能做?」
「那有什麼不能做的,我小時候還獲過歌唱獎呢,而且還是第一名!」林若藍洋洋得意,這難不倒的!
「搞清楚狀況,人家不是讓你去唱兒歌。」張琳對始終有些質疑。
「我會唱歌。」林若藍趕道。
「上海灘那個時候流行的舞曲會不會唱?」
「會!」
張琳點頭:「既然會唱那我就和經理說說,還有陪酒的時候你可不要出子,酒並不是那麼好陪的!」 (5,0);
「沒關係!我會見機行事!」
這份工作是一定要搞到手的,五六天就是三千塊,怎麼可能不干啊!
「給,這是經理的電話號碼,你一會兒打過去和他說。」張琳扔給一張名片:「不過你怎麼會這麼缺錢?借下高利貸了?」
搖頭,林若藍哼著:「我怎麼可能是去借高利貸,我是為了賺錢給他買生日禮。」
「那個男人?」張琳的眉立即皺了起來。
「是啊!再過幾天就是他的生日了,我要送他一份生日禮,讓他永遠都不可能忘記我的生日禮!」
張琳沒好氣的皺眉:「那我勸你還是不要去做了,為了一個男人值得嗎?」
再說夜總會可是七八糟的地方,並不是那麼的乾淨,要是再有個好歹該怎麼辦?
原本以為是缺錢,沒有想到的是缺錢竟然是為了幹這種事!
「值得!」林若藍這會兒已經徹底的著迷了,什麼都聽不進去。
「那個地方並沒有你想像中的那麼簡單,你別去了,不就是一份生日禮,隨便送送。」張琳現在十分後悔告訴這個地方。 (5,0);
「不!」搖頭:「我已經看好了生日禮,那份生日禮我是一定要買的!」
張琳有些恨鐵不鋼的掐著的手臂:「你怎麼就是一筋,你對夜總會有多了解啊,就去夜總會!」
「疼!」吃痛,林若藍向後倒退了一步:「反正我都已經決定去了,你說什麼都沒有用!」
「為了一個破男人你值得嘛你!」張琳氣的罵著:「不就是一個男人,值得你這樣去做嗎?」
「你要是再敢說他一句壞話,別怪我翻臉!」林若藍心中的火氣又冒了上來,眼睛中燃燒著熊熊火焰,很明顯是要干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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