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驚瀾是一個說話算數的男人。
昨晚兼職做到晚上十點半,回去匆匆洗澡睡下,一大早起床上班的時候,便提前跟供銷社的老板請假。
老板起初不大肯,聽他說午休過半個小時就回來,才勉強同意。
供銷社搬來搬去的事不,宋驚瀾干活認真,從不懈怠,老板對他一向很滿意。如果是其他人,老板鐵定是不肯的。
他中午下班后,便蹬著自行車往報社方向去了。
報社在縣城的西面,離供銷社大概二十分鐘的腳程。他對那邊不怎麼悉,之前問過縣城的同事,了解附近的一些況。
同事說,這邊通方便,又靠近新開發區,近幾年建了不新房子。
這邊大多數的房子都偏貴,出租的房子也偏,在這邊要找房子住,肯定會很費勁。
宋驚瀾考慮溫寧在這邊上班,怕上下班麻煩,所以堅持要在這邊找。
可惜,他繞了大半個小時,還沒找到掛出租的房子。
他在報社附近繞來繞去,繞了一條大路和幾條大巷子,除了幾家破舊老房子外,一點兒收獲也沒有。
盡管已經秋,不過秋老虎的太可一點兒也不遜,曬得他臉皮微微痛。
瞧見巷口有一棵大榕樹,他將自行車推過去,坐在榕樹下的石板上。拿出鐵水壺擰開,灌了好幾口,干涸酸的嚨才總算緩過來。
一大早上班,忙碌一個早上,中午又跑了大老遠的路,肚子早就咕咕直。
他將早上買的冷饅頭拿出來,啃了幾口,又喝了水,,慢慢咀嚼著。
忽然,眼前出現一雙悉的塑膠款涼鞋1
他本能抬起頭——看到溫寧額頭汗水點點,發微,一雙麗眼睛正笑盈盈看著自己,雪白俏臉因為跑的關系,微微紅了。
他驚訝挑眉,將口中的饅頭咽下。
“你怎麼來了?”
溫寧著氣,笑呵呵解釋:“剛才在那邊路口看到你,離得太遠,喊了你沒聽到。我是一路跑過來的。”
語罷,累吁吁坐在他的邊。
宋驚瀾見跑得累,連忙將饅頭擱下,擰開水壺給。
“喝兩口,歇一歇。”
遞出的作停頓一下,他猛然往回,手往口袋里翻找過去,一邊解釋:“剛才我喝過。我找出手絹給你。”
八十年代初,本沒紙巾這樣的小巧東西,大家邊都帶著一兩條手絹,汗用。
“不用了。”溫寧毫不在意,手搶過他手中的水壺,大口喝了好幾口。
宋驚瀾看著吞咽的作,暗自有些尷尬。
大城市長大的人就是不一樣,一個孩子大大咧咧,他一個大男人反而忸怩得很——實在不行!
他不自在輕咳,開口打破別扭的尷尬。
“報社在前面那條街,剛才我繞過那邊兩趟。天氣熱,你怎麼還出來?吃了嗎?”
溫寧將水壺塞給他,一臉不好意思。
“天氣這麼熱,你中午只休息一個小時,還要大老遠跑來幫我找房子,我怎麼能躲里頭涼快!我還沒吃。”
宋驚瀾劍眉微蹙,了一下高高掛在中天的太。
“都快十二點了吧。我先帶你去找點兒吃的,還是咋地?”
“不用。”溫寧笑嘻嘻打開軍斜包,掏出仍熱乎的鋁餐盒,道:“我們一塊吃,吃完再一起去找房子。”
遞了一個餐盒給他,自己打開一個,里頭裝著白米飯,還加了十幾顆花生米在角落。
宋驚瀾打開另一個,發現是一個大和兩樣青菜,還有五六顆炸小丸。
“盛的,普通飯堂肯定供應不了這麼多”
溫寧笑答:“是啊!我聽同事說,報社只負責供應一餐,主任恤大家辛苦,叮囑廚房的老阿姨每餐都弄盛些,一定要有兩樣加兩樣菜,份量不能。我食量小,肯定吃不完。你幫我吃點兒,免得浪費了。”
宋驚瀾道:“你先吃,我帶了饅頭。”
“不行!”溫寧瞪大杏眼,道:“一塊吃,一會兒冷了就不好吃了。咱們三餐都盡量吃熱乎的,不然容易拉下腸胃病!”.七
語罷,瞪向宋驚瀾手中的冷饅頭。
宋驚瀾微愣,握饅頭的手不自覺了。
“……沒事,我也只是偶爾吃。我已經吃一個了,不怎麼。”
溫寧霸氣手,一把奪了他的冷饅頭,塞回原來的布包里。
“跟我一塊吃,不然我也不吃!”
宋驚瀾略有些無奈,拿沒辦法,只好拿起筷子吃菜。
溫寧用湯勺將大推給他,語氣不容商量。
“昨天的炸小丸你吃過了,今天該我吃了,你吃。”
宋驚瀾看著那鮮的大,正要搖頭——
“這麼大的,我一個人肯定吃不完。”溫寧嘟道:“中午天氣熱,到晚上肯定會餿。你不吃,那就留著等餿!”
宋驚瀾自小在農村長大,家里經濟向來,逢年過節才有可能聞到一點兒味兒。
像這樣的大,他哪里舍得浪費!
他忐忑啃了一口,剛蒸出來的,帶著一余溫,又香又,口好得讓他停不下來,很快就大口大口吃起來。
他見溫寧只吃菜,想著毫不嫌棄,剛才兩人還共了同一個水壺,高大板主往坐近些,徐徐將大推到的邊。
“……你也吃一口。”
溫寧挑了挑眉,暗自有些驚訝,不過心更多的是開心,俯下用力啃了一塊,笑盈盈吃下。
“嗯……很好吃!”
這些天的相中,他總是不咸不淡,不熱忱,不冰冷,可總有一種淡淡的疏離。
這是第一次他主坐得這麼親近!
溫寧心高興瘋了!
這可是和他的一個大進步!
笑了,埋下頭大口吃飯,手肘捅了他胳膊一下。
“你也吃!你吃多點兒!”
宋驚瀾點點頭,剔了一大塊給,才繼續吃。
餐盒很大,飯足菜多,兩人都吃得很飽。
下午還要上班,兩人吃飽就風風火火找房子去了。
可惜報社附近是新區,大多數都是剛建的房子,多數是自己住或做買賣,幾乎沒什麼出租的。
唯一幾掛出租牌子的,卻都老舊得很,衛生條件差不說,屋子都破破爛爛的。
宋驚瀾一看就皺眉,如果是他一個大男人,住什麼地方都無所謂。可溫寧滴滴的,接下來便是冬季,實在不能讓住這樣風又臟的地方。
溫寧找了一通后,不住有些失。
他溫聲安:“別灰心,下班后再接著找。先去上班吧。”
至尊強者沈夢琪,在突破更高境界的時被九九天劫送回了五千年前。??那一年,她十六歲。??那一年,她人生中第二次成了家族的棄子。??那一年,她的媽媽被害死。??……??看回到五千年前的仙界至尊強者沈夢琪,如何在她十六歲這一年強勢崛起,不但虐渣打臉,還讓整個世界為她這個夏家棄子而瘋狂。??重生、修仙、爽文、1對1
嫁給桓墨的時候,桓墨父母去世不久,家產也被族人侵占,金寶珠告訴自己她這夫君前半生不容易,她以后定要對他好。 所以大婚當夜桓墨跑去從軍,她也沒怪他。 后來桓墨一紙書信說要她去京城置辦起一個將軍府,她也帶著盤纏去了。 最后桓墨說他有了個喜歡的女子,金寶珠想了想,自己身體不好,有個人體己的人陪伴夫君也好,便就點了頭。 ** 人人都說金家會選女婿,當初一個沒人要的小白臉,一眨眼也被封侯拜將,連帶著金寶珠這麼一個商戶女也平地青云成了侯夫人。 一開始金寶珠也覺得是自己運氣好。 直到后來金寶珠孤零零的死在床上才想明白,原來這“運氣”其實是人家的,她不過白白占個名分而已。 而吃了一輩子虧的金寶珠萬萬沒想到自己死后居然又回到七年前! 這次她想明白了。 夫君什麼的要不得,她還是得當她的商戶女! 【女主HE】、內有狗血失憶梗~~
淮城上層人人皆知,陸三爺養了一隻膚白貌美,歌喉動聽的金絲雀,並且寵愛有加,輕易不為外人所見。 陸郁養了裴向雀六年,裴向雀永遠安安靜靜,睡前唱歌。 沒料到最後是裴向雀救了自己一命。
文慕卿死在了對顧恒的思念中,也死在那個冬天。 一朝死而又復生,還手握靈泉,必然是要活的精彩。 顧恒笑的張揚,“媳婦,我們第一次見面你就下跪,是不是被我的魅力所折服了?” 文慕卿看了一眼笑的傻兮兮的人,無奈的點點頭,自己喜歡的人必須是要寵著的。 只希望歲月無可回首 ,且以情深共白頭。
錦鯉小地仙,躍龍門被雷劈死,重生在虐待瘸腿夫君的惡媳婦兒身上,還家徒四壁,一貧如洗。唯一高興的是,得了個便宜俏夫君,“夫君你真好看,以後我養你。”事出常態必有妖,某人冷臉,“油嘴滑舌。”紅錦啄了他的唇瓣,舔了舔唇角湊近道:“不僅滑,還又香又軟……”陸景辰:“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