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學姐要結婚了?”
正在逗兒的林尋有些驚訝地看著蘇清詩。
后者微微點頭:“說是下個月初十舉辦婚禮,問我要不要去當伴娘。”
林尋沉了一下,隨即果斷拒絕:“算了,你去當伴娘不好。”
蘇清詩歪了歪腦袋,疑道:“為什麼?”
結婚的時候姜姜給當了伴娘,現在到姜姜了,當一回應該沒有大問題啊!
林尋正道:“媳婦兒,你已經結婚了,當伴娘不太合適,而且你這麼,別人不知道的還以為你是新娘呢!”
“噗嗤!”
蘇清詩一下子就笑了出來,揶揄的看著林尋:“這就是你拒絕的理由吧?小氣男人!”
林尋氣道:“那怎麼了嘛?你可是我老婆,只能我一個人欣賞!別人想看,那沒門!”
蘇清詩哭笑不得。
頓了頓,又道:“方燁的意思是想讓你當伴郎。”
林尋這下愣住了,他暗暗盤算了一下。
姜學姐的婚禮他們肯定要到場的,而且兩人的關系如姐妹,總不能只坐在觀眾席吧?
而且如果自己當了伴郎,也能夠隨時保護著伴娘老婆啊!
“這個嘛,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也不是不可以接。”
“……”
“咿呀咿呀!”
兩小只在這時喚起來,林尋連忙過去抱起寶貝兒,再一把提起犬子抱住,溫的哄了起來。
蘇清詩看著忙著哄孩子的老公,角出一笑意。
這段時間林尋一直充當著爸的份,對自己的孩子照顧得無微不至,甚至都沒用親自手。
蘇清詩的作用貌似只是喂而已。
“老婆,孩子了。”
林尋見哄不好,只能眼的了過來。
蘇清詩經歷多次也習慣了,點了點頭,將兒接了過來,開服,開始喂。
林尋正經的坐在對面,懷中抱著兒子蘇洵,眼睛一眨不眨的盯著喂過程。
兒子蘇洵似乎也是好奇,一雙大眼睛瞪著,看著媽媽給妹妹喂。
然而下一秒,他的眼睛就被捂住了。
“看什麼看?我老婆也是你能看的?!”
林尋笑罵出聲。
蘇清詩無語道:“你連孩子的醋也吃?”
林尋得意的道:“我老婆只能是我的,誰也不能占便宜,兒子也不行!”
蘇清詩忽然似笑非笑的道:“待會兒他還不是要喝?”
林尋一愣,隨即反應過來,面帶思索:“要不,這小子喝其他算了?”
蘇清詩角一。
真是個醋缸啊!
最終在蘇清詩的冷目下,林尋只能讓兒子如愿以償的喝上了。
不過林尋也不是個吃虧的人,他湊到另一邊,嗷嗚一口,也品嘗到了。
蘇清詩嚶嚀一聲,臉緋紅。
蘇洵瞪大眼睛,疑的盯著旁邊的大人。
這老登怎麼回事?都這麼大人了還要跟他搶喝嗎?
喂飽孩子后,林尋則是為老婆按起來。
“這段時間辛苦老婆了。”
林尋語氣溫道。
蘇清詩笑容恬靜,緩緩道:“相比于生那兩個小家伙的時候,這點苦算什麼?”
林尋親了一口:“到時候咱們把孩子給爸媽帶,我們去度月去!”
蘇清詩古怪的看了他一眼:“我看你就是不想帶孩子。”
“我想跟老婆在一起!”
林尋寵溺的刮了刮的鼻子。
蘇清詩切了一聲,心中卻是甜滋滋的。
時間過得很快,眨眼間就到了月底。
姜云曉結婚的消息也發到了群里,大家很快又齊聚到京都。
其實他們大四畢業后,很多人都是在京都找到了工作,甚至是劉剛,茍勝利他們。
所以他們也會經常聚一起聊天。
“沒想到第二個結婚的人居然是姜學姐,誒,剛子,你很讓為父失啊!”
茍勝利一臉恨鐵不鋼的模樣拍了拍劉剛的肩膀。
后者角一:“你還好意思說我?怎麼不見你結婚?”
茍勝利挑了挑眉:“我可是想著先給你份子錢,然后你到時候回過來嘛!”
劉剛滿臉黑線:“你是真的狗啊!”
茍勝利嘿嘿一笑,隨即他看向林尋:“老林,你怎麼沒把我干兒帶過來?”
林尋正在玩手機,聽到這話他微笑道:“他們被我爸媽搶走了,兩個小家伙現在可是團寵呢!”
他也不止一次將兒子兒的照片發到群里,還有朋友圈,引得眾人羨慕不已!
林尋可謂是人生贏家啊!
茍勝利切了一聲,道:“你小子不帶寶貝閨來,那你還好意思來?”
林尋神一僵,隨即,他與劉剛對視一眼,下一秒兩人同時直接撲向茍勝利!
“臥槽!”
“哎呦!你干嘛?!”
“別我皮燕!哥,我錯了,行嗎?!”
在林尋與劉剛的制裁下,茍勝利終于承認了他是二人失散多年的兒子。
“茍哥最近飄的不行啊!”
林尋拍了拍手,淡淡的道。
劉剛深有同:“估計是在他對象那邊找回了點自信,飄了吧!”
兩人相視一笑。
他們的友并沒有隨著畢業而淡弱,一切仿佛又回到了那個悉的 307。
他們換裝的很快,三人一西裝,材本來就高大,此時的值更是秒殺一大片小鮮。
“伴娘那邊應該也換完服了吧?”
此言一出,三人對視一眼,默契的準備前往伴娘室。
他們的對象甚至老婆,都是這次婚禮的伴娘!
“咦?我的伴郎團呢?”
某間換室里,方燁剛出來,就凌了!
伴郎團還沒接親就叛變了?
……
婚禮進行的相當順利,一燕尾服西裝的方燁,一襲潔白婚紗的姜云曉,兩人的值也是很高,為了當之無愧的主角。
而伴郎伴娘團此時正聚在一起。
林尋軀刻意擋著蘇清的形,不給觀眾看的機會。
盡管現在淡妝,上的魅力與氣質本無法遮掩。
蘇清詩此時著臺上的兩個新人,目嘆。
“他們也是不容易,終于走到一起了。”
跟姜姜認識了很多年,這妮子當初還說不想那麼早結婚呢,現在還不是一臉幸福的站在婚禮上?
林尋環住,同樣是笑道:“他們會幸福的,我們也一樣。”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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