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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大農民》 第二百八十四章 仗義出手

第二百八十四章 仗義出手

    看著戴紅旗,猴哥的眼中出了寒芒。

    眼前的家夥真是找死,竟然敢攔住自己,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膽不知道自己是誰了。

    如果不是急於把醉酒送給熊哥,猴哥早就出手教訓這家夥了。

    “我管你熊哥,馬哥地,孫子,乖乖地將這人放下,否則,就別怪我對你們不客氣!”

    戴紅旗寒聲說道。

    “小子,你敢威脅我,不想活了!”

    聽到戴紅旗的威脅,猴哥臉沉,眼中閃過一道寒

    他可是跟著熊哥混的,在勁舞酒吧酒吧附近的這一畝三分地,誰不知道他猴哥的名氣。

    “你今天吃了臭豆腐,一子臭味,離我遠點,我再說一遍,趕放了那人,然後滾蛋。”

    戴紅旗捂了捂鼻子,對猴哥訓斥道。

    “我去,你怎麽知道我吃了臭豆腐?”

    猴哥臉一變,臉上出了驚疑之

    他今天晚上的確吃了臭豆腐,那東西他最喜歡吃,聞著臭吃著香,吃到裏爽歪歪。

    “大狗哥,他是在罵你,說你臭,讓你滾蛋。”

    旁邊狗蛋的混混臉一變,提醒道。

    “尼瑪地,你敢罵我,看老子今天不削死你。”

    猴哥終於反應過來,知道戴紅旗是在罵他,氣的不行。

    他怒喝一聲,揮自己的拳頭,朝著戴紅旗的腦袋狠狠砸去。

    這一拳力量極大,帶著呼呼的勁風。

    猴哥相信,一定能把對方打趴下。

    戴紅旗臉不屑之

    他站在原地紋,右手向前一,便是穩穩接住了猴哥的拳頭,任憑這家夥怎麽用力,就是掙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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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子,你平常狗屎吃多了吧,不然怎麽就這麽點力氣?”

    戴紅旗譏笑道。

    戴紅旗的力氣何等巨大,一抓之下,猴哥的手上骨頭哢嚓作響。

    他隻覺被自己的拳頭劇痛無比,好似被一隻巨型機械臂抓著,骨骼仿佛都要碎了一般。

    “你麻痹的,放手,給老子放手。”

    猴哥忍著拳頭的劇痛,對著戴紅旗大罵道。

    他的一張臉也因為疼痛,有些扭曲,變了豬肝

    “我去,竟然還敢罵人!”

    戴紅旗火氣頓時就大了。

    啪!

    他鬆開猴哥的拳頭,對著他的臉龐就是一掌。

    猴哥一張,一口鮮混著幾口黃板牙噴出老遠,他的臉更是像發麵麵包一樣,迅速腫脹了一個豬頭。

    戴紅旗還不解氣。

    他手臂出,一把抓住了猴哥的領,順手一甩。

    猴哥本連反抗的機會都沒有就被扔出了三四米的距離,然後噗通一聲重重摔在地上。

    “麻蛋,竟然敢打猴哥,兄弟們,幹死他!”

    那個狗蛋的混子大起來。

    他怒吼一聲,和旁邊的兩個混子一起衝了過去。

    在狗蛋看來,戴紅旗雖然能打,但是隻有一個人,自己這邊有三個人。

    三打一,自己這一方必贏無疑。

    “哼,不自量力。”戴紅旗冷笑。

    他之前跟人打架,一對十幾,二十幾都打過,而且對方都是手拿武的,最後的結果都是他贏了。

    所以,對於這衝上來的三個混子,戴紅旗本就沒放在眼裏。

    他號站在原地不,右腳猶如一道閃電,猛然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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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蓬!

    兩個混混慘一聲,倒飛而出,倒飛了十幾米遠,重重的摔在地上。

    兩人掙紮著了幾下,張吐出一大口鮮,半天都爬不起來。

    一腳把人踹飛十幾米遠,就是電視上那些慎用特種兵也做不到吧?

    剩下的一個黃混子頓時大駭!

    他哪裏還敢衝上來?直接轉就跑。

    之前被戴紅旗甩出去的猴哥也是駭然變,他強忍著上的疼痛,連被戴紅旗踢飛的的兩個手下也不管了,忍著痛連滾帶爬地也跑了。

    “這個我帶走了,下次再欺負人,我就打斷你們的。”

    戴紅旗冷冷的瞪了幾個混子一眼。轉向著那個酒醉的走去。

    到了邊,他低頭一看,臉上不出一愕然之,原來這個醉酒的的人便是那個酒吧很酷很的白領英。

    之前他見那人一杯接著一杯地喝著威士忌兌雪碧,就知道這人肯定會醉。

    果不其然,現在真地醉了。

    要不是到自己,今天可就危險了。

    “喂,這位士,醒醒,醒醒!

    戴紅旗抓著英的香肩,搖了搖道。

    他不搖還好,這一搖,英就像渾散了架似的,再也站立不住,竟然綿綿地倒向了他,而且雙臂還條件方地抱住了他腰,腦袋還不停地往他的脯上拱呀拱的!

    “尼瑪,這個什麽事呀!”

    戴紅旗不由得苦笑!

    不過,這時候他也不能不管孩!

    不然地話,隻要他這時候撒手不管離開,這個孩肯定就會再次被那些混子帶走,結局是肯定的,會被多人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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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你丫頭片子運氣,遇到了哥們!”

    戴紅旗搖了搖頭,攔腰抱起孩就向著自己的富貴人家大酒店走去,他的車子還停在哪裏呢!

    就在這時候,從不遠的勁舞酒吧衝出了十幾個大漢。

    領頭之人是一個壯碩大漢,高足有一米八八。

    大漢穿著一件黑背心,紮起,臉上有一個刀疤,從額頭一直到角,猙獰恐怖,一看就知道不是善茬。

    “熊哥,尼克來了,就是這家夥搶了你看中的人,還打了我們,你要給我們報仇啊。”

    那個跑走了的猴哥迅速跑了過去,他仿佛找到了主人,大聲哭訴道。

    聽到混混猴哥的話,那個熊哥的彪形大漢臉一變,眼中閃過一道冷

    在西區這一帶,誰人不知他熊哥的大名,那可是勁舞酒吧的幕後老板。

    熊哥來自南省,這家夥從小就喜歡拳,初中的時候,他拿著家裏給的學費,去了林武學校拜師學藝,在武校待了七年後,這小子來到了臨海市。

    開始這家夥是想廠的,可是在工廠幹了不到三天,這小子就嫌棄太累辭職了,開始混起了社會。

    憑借著格,以及在武校七年學到的拳,這小子在道上闖出了一些名氣,賺了一些錢,然後他就開了這家勁舞酒吧!

    現在他看中的人,居然有人敢來多管閑事!

    這不是打他的臉麽?

    他的冷著臉喝道,“小子,我不管你是誰,放下這個人,然後跪下來,磕三個響頭滾蛋,否則別怪我不客氣。”

    “讓我磕頭,你算什麽東西,離這麽遠,我都能聞到你上散發的人渣味。”

    戴紅旗冷笑著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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