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盯看著他,從未看過宋靳凡臉上會出現如此脆弱頹唐的模樣。♀
他的神似乎在告訴:跟你在一起我很累,累到已經無法繼續了。
是啊,正如他所言,一直對莫清到愧疚,可兩年多來,跟宋靳凡,相敬如賓,貌……合神離。到底是誰更對不起誰,一眼便知。
兩人相親認識,一開始沒什麼基礎,宋靳凡求婚求得很簡單,只是拿出絨盒放在面前,說了一句:“嫁給我吧”,琳猶豫了幾天,還是答應了。
當時兩人才相了兩三個月,算得上是閃婚。
答應是答應了,但等到了民政局,因爲不想瞞著宋靳凡,琳含含糊糊有跟他提到過自己的初,但沒有說過這個人是誰,也沒有提到他已經死了的事。
對宋靳凡說:“可以培養,但不能勉強,我們看來不是一見鍾的命,那就走細水長流的路線,有些事我不想騙你,我在我初那兒了不的打擊,接著又是五年的單,對也好結婚也罷,都很笨拙。如果你願意,咱們就把證給領了,我會盡量做好妻子的角,當你的賢助。如果你不願意,咱們當個朋友或是陌路人,都隨你,我沒有意見。”
其實這事若是黃了,姑媽肯定會傷心,宋靳凡這種績優這年頭已經珍稀種了,琳說不出宋靳凡有什麼不好的,宋靳凡也跟姑媽說自己很滿意。
再怎麼不孝,也不能拿自己的下半輩子開玩笑,總不能真的一輩子孤家寡人,這就是現狀。
宋靳凡那時是什麼反應呢?
琳覺得自己有些健忘,很多關鍵幀就像跳閘了一般,斷片似的。
哦對,記起來他的回答了。
宋靳凡的表藏在影中,說:“嗯,我知道。”
然後牽著的手,兩人拍了登記照,領了紅本子,出了民政局。
是自私的,因爲不想一個人呆著,就選擇了讓宋靳凡陪著,打發寂寞,藉療傷。
時間長了,就覺得平平淡淡地相伴到老也很好,漸漸開始把宋靳凡的陪伴當一種習慣,把他當自己的伴和家人,真誠以待。
但事實就像宋靳凡方纔說的,想做到公平,可卻忘了那份公平是不是宋靳凡要的,他是否能接。♀
可他是怎麼了,這兩天總是這樣,強迫。
難道他真的上自己了?
……怎麼可能。
琳第一反應就是否定。
這就像稽的冷笑話,只會人發笑,卻沒人敢相信。
不想會錯意表錯。
宋靳凡是個很驕傲的男人,比起口頭上的承諾,更喜歡用實際行來證明,可即便對到無可挑剔,琳也覺得這於他而言,或許只是一種紳士禮儀,畢竟宋靳凡除了在牀上,清醒的時候並沒對表白過。
更何況,這世界上還有哪個男人能忍自己的妻子心裡有個忘不了的人?
他是個商人,最擅長權衡利弊,怎麼可能會在調查完莫清之後,還對死心塌地呢?
心生嫌隙也是人之常。
或者說,宋靳凡如今還能用這樣算得上平和的態度跟談話已經是很大度忍的表現了。
看著如此表的宋靳凡,琳很無措,無措中還夾雜著一恐慌,可究竟在懼怕什麼,連自己都不清楚。
但知道,持續懷念著莫清,於己於他並不是一個應該有的趨勢,必須儘快給自己一個了斷,給宋靳凡一個代。
“對不起,我沒想到這麼多,也……也不想跟你繼續爭吵下去,你讓我冷靜考慮一下,如果你對我失,我們也可以暫時……分開一陣子。”在說到分開這個詞的時候,琳被自己嚇了一跳,怎麼會隨隨便便就把它說出口?
不敢看對方的臉,只得亡羊補牢:“城我現在真的去不了,但如果我想通了,我會去找你,你在城等我好不好?”
面對琳的道歉和妥協,宋靳凡只是微不可查地嘆了口氣,“那我等你。”希能等到你。
託了這頓差點不歡而散的午飯的福,琳到下午又發起燒來,吃完藥後昏昏沉沉睡了一下午。
宋靳凡坐在牀沿,低頭看在被窩裡把自己蜷一團只出半張微微皺眉的臉的妻子,他將退熱輕敷在對方的額頭,指尖卻開始在對方的臉頰上流連忘返起來,挲過輕纏著的眼睛睫,小巧筆的鼻尖,的雙脣。
眼前這個讓他又又恨的人,一直以來,他是多麼想佔爲己有。♀他試圖用時間來證明,是可以上他的,但是八年了,的時間始終停滯不前,無法向前走也無法回頭。
宋靳凡知道自己並不是外的人,只是一旦面對,他引以爲傲的冷靜自持總是很輕易的全然被打破,就如同自己的年時期,那麼彷徨無助不安。
他所有的自信,在面前,都變了自卑。
他抵不過跟莫清在一起的四年,敵不過莫清死後的那五年,連他跟在一起的這兩年多,都似乎打了水漂,自己費盡心力跟在一起,結婚,甚至生子,綁住,又是爲了什麼呢?
宋靳凡心裡是沒底氣的,況且他上還揹負著更大的。
不能讓知道,不能讓知道的,萬一知道了……宋靳凡不由得握拳頭:他不會讓就這樣離開他的。
琳這一病就病了三天,等到痊癒轉醒,宋靳凡已經去了城。
後天就是莫清的忌日了,如果沒有兩人爭吵的曲,應該還是同往年一樣,一個人跑去城祭拜他。
但現下,還真不知該怎麼做纔好。
即便如此,等琳回過神來,發現自己已經在網上購買好了明早飛往城機票。
對著電腦屏幕恍惚許久,最後還是起打開櫃開始整理行李。
有些事一個人想是怎麼都想不通的,又是個喜歡鑽牛角尖的格,不如索就去問問別人?
打定了主意,琳的行反而迅速起來,打了個電話給何安安——從高中時就在一起的閨,對方比幸福很多,能早早地就跟相的人在一起,投意合,白頭偕老。
雖然已經有段時間不聯繫,但兩人說起話來幾乎沒有隔閡,很快就敲定了下午的約會。
琳還在市郊的別墅,出門不方便,的車在宋靳凡公司樓下停著,無奈之下只得讓老鄭代駕,送回市。
老鄭是宋靳凡的人,知道的一舉一都逃不過宋靳凡的眼,但在能爭取的範圍之,不想人監視。
好不容易把老鄭打發走,取回了自己的車,付掉了五百塊的停車費——被告知這是打折後的,琳淚流滿面地看著癟下去的荷包,差點忍不住就打電話給宋靳凡:“老闆娘的錢也tm敢收這世界真是不會再好了!!”
經過這一折騰,琳一如既往地遲到了。
進了約定的咖啡廳,何安安端坐在窗邊一席朝揮揮手。
“抱歉抱歉,遲到了。”琳雙手合十給何安安賠不是。
何安安啜了一口咖啡,“今天你買單啊。”
“行行行,吃窮我。”
“哈哈,別開玩笑啦,想吃窮你太難啦。”誰不知道你老公是高富帥啊。
琳哼了一聲,“我都沒怎麼用他的錢!”但停車費必須找他報銷。
兩人開了會兒玩笑,何安安先說起了正題,放下杯子,擡眼瞧了琳一眼:“說吧,今天找我又幹嘛了?宋靳凡跟你鬧彆扭了?還是你婆婆又催你們要孩子?”
在琳結婚前,閨約會是半個月一次,後來丫爲了人-妻,辭職不說,竟然連也一併冷落了,何安安心裡多都有些委屈,後來就懶得計較了。
漸漸的,兩人的聚會基本就了“琳自尋煩惱大會”、“何安安吐槽大會”、“做彼此的樹”等一系列深閨怨婦活。
琳頗爲難以啓齒,跟宋靳凡的事變得越來越複雜了,不知該從何說起。
糾結半天,才道:“這說來話長啊。”
“那你長話短說,我今晚還得陪宋澤吃晚飯,跟你談不了多久。”
琳咬著下脣,“那啥,宋靳凡說他我。”
何安安剛含進裡的一塊蛋糕噗地就榮噴在了桌子上。
“大姐,你有沒有搞錯?”何安安用一種“這事值得你煩惱嗎”的目匪夷所思的看著。
“不是,你不懂,他突然那麼說,我,我心裡怪怪的。我跟他的相模式就註定了不能深到談的地步,宋靳凡看上去那麼不善言辭的一個人,你說怎麼可能忽然甜言語地跟我表白?”關鍵的關鍵是,這一下來得太突然,攪得琳寢食不安。
“你們都結婚兩年半了,還沒基礎?”何安安了,繼而說道:“我看宋靳凡對你好的,說你的那句話,未必是假的。但阿琳,我覺得問題不是他,而出在你上。我知道你忘不了莫清,但逝者已矣,你既然沒勇氣跟他一起去死,就必須向前走,你可以把莫清放在心底最深的一個角落,別被自己的執念綁架了,你沒有對不起他。他生得榮,死得偉大,你應該爲他到驕傲。”
何安安是過來人,跟宋澤也經歷了不事,患難見真,伉儷深。而且當初婚禮時,何安安是的伴娘,也自然對宋靳凡做了一番考究,作爲前輩,講的話琳是很聽得進去的。
“那你說我應該怎麼做?”
“怎麼做?很簡單啊,”何安安了心臟的位置:“問你自己。”
看著琳一臉莫名的遲鈍表,何安安只得繼續回答:“我覺得要明白對一個人究竟有沒有和喜歡,最直觀的方法就是嫉妒和佔有慾。”
“你捫心自問,真的對宋靳凡一點覺都沒有麼?他條件不差,公司裡應該很多同事都對他有好吧?你們平時出門逛街在外面吃飯約會時,有不孩子會盯著他看吧?他這人面冷心熱,跟異輕聲細語溫講話時,那時候你怎麼想的?”
何安安察言觀,見琳一臉糾結的表,就氣不打一來,真是皇上不急急死太監。
“如果你對此無,我勸你還是早點離婚吧,不要糟蹋宋靳凡這個絕世好男人。但假使,有萬分之一的可能,你會有恨不得化戰士把看他的異都踹飛的衝的話,那麼我的建議就是,忘掉莫清,然後把他牢牢抓住。最後,在他跟你表白的時候,你真的一丁點,就這麼一丁點,一丁點的心都沒有嗎?”
“我……”
何安安打斷,繼續道:“你先別急著回答,多想想,問問你的心。我以前問過一個人,是什麼?他告訴我,就是在你生病的時候腦海中想起來的第一個人;當他到寒冷你想給予他自己全部溫暖的人;當你累了,仍能讓你笑的那個人。再直白一點,所謂就是,讓你甘願爲他當個囉嗦的黃臉婆,甘願爲他生孩子的那個人。琳,你認爲呢?”
等到咖啡涼了,何安安也走了,琳才慢慢從震驚中恢復過來。
何安安那一席話,如醍醐灌頂,點醒了琳。
順著對方的思路思考,宋靳凡對好,送禮對撒,親抱誇哄,的心就會很好,無論做什麼都很有幹勁。
是了是了,看到陳夢時,就沒來由心浮氣躁;宋靳凡拒絕的意時,心裡莫名地到開心;有時他下班跟一起在外頭吃飯,或者聚會時有異故意吃他豆腐,那似曾相識的不爽勁,不就是在乎嗎?
願意每天跑去菜場買汰燒收拾一桌的飯菜等他回來;
會爲了要去公司見宋靳凡而略施黛爲悅己者容。
想給宋靳凡生孩子。
還不想跟宋靳凡分開。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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